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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教師檢定特教資優・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試題與答案
這一頁是民國 114 年教師檢定特教資優・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的整份歷屆試題,共 25 題,題目與標準答案出自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歷屆試題(受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其中 25 題附有詳解。以下逐題列出題幹、選項與答案;要計時作答或記錄成績,請用線上練習。
教育部原始場次代碼:tqa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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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25 題
第 1 題
小銘是國小五年級的情緒行為障礙學生。若要評量他在生活中之行為功能表現,以設計符合其生理與心理年齡之教學活動。下列哪一項評量方式較適切?
(A) 生態評量(B) 檔案評量(C) 實作評量(D) 動態評量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生態評量(ecological assessment)著重在學生實際生活情境(如家庭、學校、社區)中,觀察並分析其行為表現與環境間的互動關係,藉此了解學生的行為功能,並依評量結果設計符合其生理與心理年齡、貼近真實生活需求的教學活動。此評量取向正符合題幹「評量生活中之行為功能表現」與「設計符合年齡之教學活動」的雙重要求,故答案為(A)。
B:檔案評量(portfolio assessment)著重系統性蒐集學生學習歷程中的作品與紀錄,用以呈現學習成長軌跡,並非針對行為功能的分析工具,無法回應題幹對生活情境中行為功能的評量需求。
C:實作評量(performance assessment)聚焦於學生在特定任務情境中操作、展現特定技能的表現,評量範圍多侷限於單一任務或技能,缺乏對學生日常生活整體情境脈絡的掌握,與題幹要求的生活情境功能分析不符。
D:動態評量(dynamic assessment)透過測驗、教學、再測驗的歷程,評估學生在他人協助下的學習潛能與可教育性,關注的是認知歷程與學習潛能,而非學生在生活情境中實際展現的行為功能表現,故不符合題幹需求。
本題考點:特殊教育評量方式的適用情境區辨。生態評量重在真實生活情境中的行為功能分析,適合作為擬定生活化教學目標的依據;須與著重學習歷程紀錄的檔案評量、著重特定技能操作的實作評量、著重學習潛能與可教育性評估的動態評量加以區辨。
第 2 題
依據現行特殊教育法規,下列關於特殊教育學生支持服務的敘述,哪一項較不正確?
(A)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應定期審議各項支持服務(B) 個別化教育計畫中應載明學生所需的各項支持服務(C) 適性教材服務含手語、點字、放大字體及相關軟體等學習教材(D) 學生若有家庭支持需求,應優先申請校外社工師入校提供服務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現行特殊教育相關法規,學生若有家庭支持服務之需求,應優先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個別化教育計畫團隊等校內特殊教育資源共同評估、視需要再連結校外資源協助,而非未經評估即「優先」逕行申請校外社工師入校服務;選項將「優先整合校內評估機制」的程序省略、直接跳到「優先申請校外社工師」,與現行法規強調的服務流程不符,故此敘述較不正確,選(D)。
A:(A)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依法負有定期審議各項支持服務之職責,此敘述與現行法規相符,故正確。
B:(B)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依法應載明學生所需之相關支持服務項目,此敘述與現行法規相符,故正確。
C:(C)適性教材服務涵蓋手語、點字、放大字體及相關輔助軟體等學習教材,符合現行法規對教育輔助器材與支持服務範疇之規範,故正確。
本題考點:現行特殊教育法規中支持服務的提供流程與範疇,包括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審議職責、IEP 應載明之支持服務項目、以及適性教材/教育輔助器材之範圍;判讀「較不正確」選項時,須留意服務提供是否遵循「先校內評估、再視需要連結校外資源」的正確程序。
第 3 題
教師在評量腦性麻痺數學資優學生時,下列哪一項評量調整較適切?
(A) 以書面作業評估學生的數學能力(B) 根據學生的能力與需求設計評量(C) 使用標準化測驗,以確保評量的公平性(D) 使用數學成就測驗,以了解學生的資優特質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評量身心障礙資優學生時,應依其個別能力與需求彈性調整方式,才能真實反映其資優特質而不受限於動作限制,故選(B)。腦性麻痺學生可能有書寫、口語表達等動作限制,若評量調整能貼合其個別需求(如改用口說作答、電腦輸入、延長作答時間等),才能讓評量結果反映真正的數學資優能力,而非受限於動作障礙。
A:(A)僅以書面作業評估學生的數學能力,忽略腦性麻痺學生可能有書寫動作上的限制,容易低估其真實能力,違背評量調整應依個別需求彈性設計的原則。
C:(C)使用標準化測驗以確保公平,看似合理,實則對有動作限制的學生反而造成不利;統一形式的測驗預設所有學生具備相同的作答條件,忽略個別差異,這是「形式公平」與「實質公平」的常見混淆——齊頭式對待對特殊需求學生反而不公平。
D:(D)僅以數學成就測驗評量,過於狹隘,無法涵蓋資優特質的多元樣貌(如創造力、問題解決能力等),也未考慮學生的動作限制對作答方式的影響。
本題考點:特殊需求資優學生(雙重特殊,twice-exceptional)的評量調整原則。評量調整應依學生個別能力與限制彈性設計作答方式,區辨「公平」的實質意涵——齊頭式對待未必公平,因應個別需求的差異化評量才是真公平。
第 4 題
青海國中下學年將有一位使用電動輪椅的學生入學,學校需針對該生進行無障礙環境的改善計畫,下列哪一項規劃較不適切?
(A) 將該生的班級安排在電梯附近(B) 於各樓層增設無障礙廁所,避免如廁距離太遠(C) 為該生申請助理人員,協助其在校園環境中移動(D) 規劃適當的無障礙動線,讓該生能在校園內安全活動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的是「無障礙環境的改善計畫」中較不適切的規劃,關鍵在於分辨「環境設施的無障礙化」與「人力協助服務」的差異。選項C「為該生申請助理人員,協助其在校園環境中移動」,處理的是以人力彌補環境本身的不足,若學生必須仰賴他人推行輪椅才能移動,恰恰反映出校園動線、坡道等環境設施尚未真正達到無障礙,並非環境改善計畫應規劃的內容,故選(C)為較不適切者。
A:將該生班級安排在電梯附近,能縮短其搭乘電動輪椅移動至教室的距離、減少往返樓層時所需經過的路徑,屬於針對環境動線所做的合理規劃,適切。
B:於各樓層增設無障礙廁所,避免如廁時須長距離往返特定樓層,直接改善設施在各樓層的可及性,屬於環境設施本身的改善,適切。
D:規劃適當的無障礙動線,讓該生能在校園內安全、獨立地活動,正是無障礙環境改善計畫最核心的目標,透過環境設施設計使身心障礙學生無須額外人力協助即可自主活動,適切。
本題考點:無障礙環境(accessible environment)與個人協助服務(personal assistance)的區辨。無障礙環境改善計畫著重於物理環境與設施本身的通用設計,目的在使障礙者能自主、獨立地使用空間;申請人力協助則屬另一類支持服務,不能取代環境設施本身應有的無障礙化。
第 5 題
小甯是一位國小五年級的資優生,由於學習成效好、記憶力佳,總能很快地學會原班的課程內容,以致學習興趣缺缺,無聊時會拉前後同學一起嬉鬧,時常造成上課中的干擾。下列哪些調整與輔導做法較適切? 甲、設計分組合作學習活動,讓小甯擔任同儕小老師 乙、安排小甯到六年級資優班的組別來加速學習學科課程 丙、提供更多的原班課程作業份量,藉此增進小甯的學習精熟度 丁、調整小甯的學習內容與評量標準,並搭配相對應的獎勵制度
(A) 甲丙(B) 甲丁(C) 乙丙(D) 乙丁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甲「設計分組合作學習活動,讓小甯擔任同儕小老師」能運用小甯學習成效佳、記憶力好的優勢,讓她在教學相長的過程中深化理解、提升參與動機與成就感,屬於適切的調整做法;丁「調整小甯的學習內容與評量標準,並搭配相對應的獎勵制度」則是針對原班課程對小甯而言過於簡單而無聊此一核心問題,透過課程壓縮與差異化的內容、評量標準,讓她的學習始終保持適度挑戰,並以獎勵制度維繫學習動機,同樣對症下藥。甲、丁皆屬適切做法,故答案為(B)。
A:(A)甲丙將丙「提供更多的原班課程作業份量」也視為適切,但小甯的問題在於原班課程內容過於簡單、缺乏挑戰性而非練習量不足;增加同一難度層次的作業份量僅是重複性練習,並非加深加廣,反而可能因作業負擔加重而更加削弱其學習動機,這是常見誤將量的增加等同於質的提升的迷思。
C:(C)乙丙同樣因納入丙而不適切,理由同上;此外乙「安排小甯到六年級資優班的組別加速學習學科課程」屬於較大幅度的班級或課程層級變更,通常需經專業評估與正式鑑定程序,並非導師在現階段可逕行採用的班級內調整措施,配對亦有疑慮。
D:(D)乙丁同樣因納入乙而有疑慮,理由同上;丁本身雖為適切做法,但無法彌補乙在現階段班級調整脈絡下操作上的侷限。
本題考點:資優生充實與加速方案的區辨。充實(enrichment,如課程壓縮、差異化內容評量、同儕教學)可由現場教師在班級內直接操作;加速(acceleration,如跳年級、提前修習高年級課程)則通常涉及正式鑑定與安置程序;解題關鍵在辨認題幹情境屬於班級內調整或跨年級安置,並排除增加同質作業量此類未對症下藥的做法。
第 6 題
有關過度激動理論,下列哪一項敘述不正確?
(A) 過度激動的情形並非先天,是後天才逐漸養成的(B) 有研究指出,過度激動程度越高,發展潛能越大(C) 過度激動特質,有助於資優生投入有興趣的事物(D) 包含心理動作、感官、智能、想像及情緒等面向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過度激動(overexcitability, OE)理論由波蘭精神醫學家達布洛夫斯基(K. Dąbrowski)提出,主張心理動作、感官、智能、想像、情緒五種過度激動屬個體與生俱來的體質性特徵,是神經系統對刺激反應較常人強烈、敏感的先天傾向,並非透過後天教養或環境逐漸「養成」的行為習慣。選項A敘述「過度激動的情形並非先天,是後天才逐漸養成的」,將這種先天體質誤認為後天養成,與理論主張相反,屬不正確的敘述,故選(A)。
B:研究確實指出過度激動程度越高,個體對內外在刺激的感受與反應越強烈、越豐富,也越可能轉化為投入與創造的動力,因而與發展潛能呈正相關,此敘述正確。
C:過度激動使資優生對感興趣的事物投入更多的感官敏銳度、情緒強度與想像力,能更深刻、更持久地沉浸其中,此一特質確實有助於資優生投入自己感興趣的領域,此敘述正確。
D:過度激動理論原本即涵蓋心理動作、感官、智能、想像、情緒五個面向,此為理論既有的分類架構,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達布洛夫斯基(K. Dąbrowski)過度激動理論(overexcitability)。此理論主張心理動作、感官、智能、想像、情緒五種過度激動屬先天體質性特徵,程度越高者對刺激反應越強烈,常與資優生的高敏感、高投入特質及正向失調(positive disintegration)的人格發展歷程相關聯。
第 7 題
小方是一位5歲2個月的幼兒園學生,媽媽發現他在班上的表現比同齡幼兒成熟,想幫他申請提早入小學。依據現行特殊教育法規,以下哪些敘述較正確? 甲、社會適應行為評量結果與同年齡兒童相當 乙、教育局會安排評估人員以多元評量方式進行評估 丙、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丁、通過後,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書至戶籍所屬學區學校辦理報到入學
(A) 甲乙丙(B) 甲乙丁(C) 甲丙丁(D) 乙丙丁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現行提早入學鑑定相關規定,智能評量結果須達平均數正兩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丙敘述正確;教育主管機關(教育局)會安排評估人員以多元評量方式辦理鑑定,乙敘述正確;通過鑑定後持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書至戶籍所屬學區學校辦理報到入學,丁敘述正確。乙、丙、丁三者皆正確,對應D(乙丙丁),故選D。甲敘述有誤:申請提早入學所須具備的社會適應行為,應與擬入學年齡(即該生提早入學後所對應的六足歲兒童)相當,用以證明其社會適應已達可入小學就讀的成熟程度,而非僅與其實際同年齡(五歲)之幼兒相當——若僅與同齡幼兒相當,便無法證明其社會適應已超前到足以提早入學的水準,故甲錯誤。
A(甲乙丙):納入有誤的甲。甲將社會適應行為評量的比較對象誤設為同年齡兒童,而非規定所要求的擬入學年齡(六足歲)兒童,故A因納入甲而不成立。
B(甲乙丁):同樣納入有誤的甲,理由與A相同;且未納入丙「智能評量須達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此一正確敘述,故B不成立。
C(甲丙丁):同樣納入有誤的甲;且未納入乙「教育局會安排評估人員以多元評量方式進行評估」此一正確敘述,故C不成立。
本題考點:資賦優異(含發展超前)學生提早入學之鑑定規定。涵蓋智能評量標準(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社會適應行為比較基準(應與擬入學年齡即六足歲兒童相當,而非與實際同齡兒童相當)、多元評量方式與鑑定後報到入學程序等具體規定。
第 8 題
大新是一名中度智能障礙學生,不會使用筷子自行用餐。若老師想教導他此技能, 初期介入時宜使用下列哪一種增強策略?
(A) 連續增強(B) 變動比率(C) 固定時距(D) 變動時距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教導新技能的初期介入階段,行為改變技術原則上採連續增強(continuous reinforcement),亦即每一次正確反應皆給予增強,讓學習者能清楚且立即地連結正確行為與獲得增強的關係,以最有效率地建立目標行為;待技能已初步習得、行為趨於穩定後,才逐步轉為間歇性增強以維持行為,故本題初期介入宜選A連續增強。
B:變動比率(variable ratio)屬間歇增強排程之一,依平均反應次數不定期給予增強,其特性是能產生高頻率且抗消弱的反應型態,適用於技能已習得後的維持階段,而非初期尚未建立正確反應時使用。
C:固定時距(fixed interval)依固定時間間隔給予增強,同樣屬間歇增強排程,適用於維持已建立的行為,若用於初期教導階段,正確反應無法獲得即時且穩定的回饋,不利新技能的建立。
D:變動時距(variable interval)依不固定時間間隔給予增強,性質與固定時距相近,同屬維持階段的間歇增強排程,不適用於初期技能教導。
本題考點:增強排程(schedules of reinforcement)在技能教學不同階段的運用。新技能建立初期宜用連續增強以確保正確反應獲得即時、穩定的回饋;技能穩定後轉為間歇增強(固定/變動比率、固定/變動時距)以提升行為的持續性與抗消弱性,兩階段目的不同、增強排程亦應隨之調整。
第 9 題
陳老師是高中集中式特教班導師,開學初,班上一位學生的家長告知陳老師,在校只要求注意孩子的安全,對學生不需有任何學習的要求。面對家長的訴求,下列哪一項學校的做法較不適切?
(A) 透過家庭訪問,瞭解學生的家庭背景與生態環境,讓家長感受到被關心(B) 尊重家長教養的想法,避免任何的學習要求,以符合家長對學生的期望(C) 先肯定學生的優點,再向學生及家長提出調整建議,最後給予鼓勵與支持(D) 積極邀請家長親自到校參與 IEP 會議,並請各科教師或行政給予家長支持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面對家長「只要求安全、不需任何學習要求」的訴求,學校雖應理解並尊重家長的感受與焦慮,但仍須依法為身心障礙學生提供符合其能力與需求的個別化教育,不能因家長單方期望而完全放棄學生的學習權益與IEP精神。選項B「尊重家長教養想法,避免任何學習要求,以符合家長期望」,等同全盤放棄為學生規劃合宜學習內容的專業責任,違背特殊教育「適性揚才」與IEP保障學生受教權的根本精神,故為最不適切的做法,選(B)。
A:透過家庭訪問了解學生的家庭背景與生態環境,讓家長感受到被關心、被理解,有助於建立親師信任關係,是後續溝通調整學習要求的重要基礎,屬適切做法。
C:先肯定學生的優點,建立正向互動基礎後,再向學生與家長提出具體的調整建議,最後給予鼓勵與支持,這種漸進、正向的溝通策略有助於降低家長的防衛心理,逐步促成家長對學習要求的理解與接受,屬適切做法。
D:積極邀請家長親自到校參與IEP會議,並整合各科教師與行政資源共同給予家長支持,能讓家長在專業團隊的協助下逐步調整對學生學習的期待,同時確保學生的受教權益依法獲得保障,屬適切做法。
本題考點:特殊教育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親師溝通與學生受教權的平衡。學校應在尊重家長感受、建立信任關係的同時,依法為身心障礙學生規劃符合其能力與需求的學習內容,不得因家長期望而全面放棄學習要求,須透過持續溝通、專業支持逐步協助家長建立合宜的教育期待。
第 10 題
以下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的「自我決策」與「自我倡議」具體事項,哪些較適切? 〔表格請至練習頁檢視〕
(A) 甲乙丙(B) 甲乙丁(C) 甲丙丁(D) 乙丙丁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選項為命題組合,正確答案為B(甲、乙、丁)。甲、學前階段智能障礙學生自選餅乾口味,是符合其認知與發展程度的日常抉擇,屬自我決策的適切起點。乙、國小自閉症學生依環境音量自行決定是否戴耳機,是因應感官需求所做的自我調節,屬適齡的自我倡議展現。丁、高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在IEP會議上主動表達自我控制困難、進而提出冷靜角需求,是自我倡議在此教育階段的成熟展現。甲、乙、丁三項皆能反映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應有的自我決策與自我倡議能力,故選B。
A、C、D:三個選項共同的問題在於,都誤將丙(國中階段,於IEP會議上同意學習障礙學生放棄特教生身分的自我決定)當作適切事項納入組合。特教生身分攸關長期特殊教育支持服務與升學資源的取得,是否放棄應由家庭與專業團隊共同審慎評估後決定,不宜僅憑國中階段學生一時的自我決定即予同意撤銷,故丙本身並不適切。三個選項因誤納丙,各自漏掉了甲、乙、丁其中一項真正適切的事項——A(甲乙丙)漏掉丁,C(甲丙丁)漏掉乙,D(乙丙丁)漏掉甲。
本題考點:身心障礙學生自我決策(self-determination)與自我倡議(self-advocacy)依教育階段的適切性判斷。判準在於區辨何種決定屬於學生依其發展程度可自主行使的日常或情境性決策(如選擇食物、依感官需求調整環境、表達自身需求),何種決定因涉及長期權益與資源(如特教生身分之存廢),須經專業團隊與家庭共同審慎評估,不宜僅憑學生一時的自我決定定案。
第 11 題
國小普通班教師在輔導配戴助聽輔具的聽障學生時,以下哪些調整措施較合適? 甲、安排適當座位,以優耳朝向或靠近發話者的位置 乙、學生表示上課內容聽得很清楚,則可不用配戴助聽輔具 丙、上課前確認助聽輔具的電量,以及是否正確配戴並開啟 丁、注意學生的上課反應,以選擇題向其確認是否正確接收訊息
(A) 甲丙(B) 甲丁(C) 乙丙(D) 乙丁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甲「安排適當座位,以優耳朝向或靠近發話者的位置」能提升助聽輔具的收音效果,讓學生更容易接收到老師與同儕的語音訊息;丙「上課前確認助聽輔具的電量,以及是否正確配戴並開啟」是教師每日應盡的基本檢查,確保輔具在整堂課中確實發揮功能,兩者皆屬正確且必要的調整措施,組合為甲丙,故選(A)。
B:(B)甲丁的甲部分正確,理由同上;但丁「注意學生的上課反應,以選擇題向其確認是否正確接收訊息」僅以選擇題方式確認,學生可能憑猜測作答而非真正理解內容,難以準確掌握其實際接收訊息的程度,不如直接請學生覆述內容或以開放式問題確認來得可靠,故甲丁組合因丁而不成立。
C:(C)乙丙的丙部分正確,理由同上;但乙「學生表示上課內容聽得很清楚,則可不用配戴助聽輔具」有誤——學生自述聽得很清楚不代表已完全接收所有訊息,仍可能倚賴讀唇、猜測情境等方式代償理解落差,助聽輔具應持續穩定配戴,不應因學生一時的主觀感受而取消佩戴,故乙丙組合因乙而不成立。
D:(D)乙丁皆屬前述已辨明的錯誤做法——乙誤以學生主觀感受作為停用輔具的依據,丁僅以選擇題確認難以確實掌握學生的接收狀況,兩者皆非合適的調整措施,故乙丁組合不成立。
本題考點:聽覺障礙學生的教學調整原則。核心在於座位安排應提升收音效果(優耳朝向發話者)、輔具的日常檢查應由教師主動確實執行(不因學生主觀感受而鬆懈)、確認學生接收訊息的方式應具體可信(覆述或開放式問題優於單純選擇題),三者共同構成聽障學生在普通班中有效融入教學的具體支持策略。
第 12 題
有四位高中新生被轉介欲提報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根據現況描述,下列哪一位學生的提報類型較適當?
(A) 小安上個月因意外受傷,導致左眼視覺機能受損,矯正後為○.四,應提報視覺障礙類(B) 小漢為罕見疾病導致肌肉萎縮行動不便,符合罹患疾病與行動不便條件,應提報多重障礙類(C) 小欣因腦部早期發育中受到非進行性、非暫時性之腦部損傷,造成動作及姿勢發展障礙,應提報腦性麻痺類(D) 小花為先天性心臟病之學生,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可正常上學且大致不影響學習活動之參與,應提報肢體障礙類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現行特殊教育學生鑑定之法源為《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因應特殊教育法修正而更名並納入學前幼兒,原名《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依該辦法規定,腦性麻痺之鑑定基準為:個體因腦部於發育早期受到非進行性、非暫時性之腦部損傷,導致動作、姿勢或肌肉張力等發展障礙。小欣之現況(腦部早期發育中受非進行性、非暫時性腦部損傷,造成動作及姿勢發展障礙)完全符合此一基準,應提報腦性麻痺類,故選C。
A:小安為意外傷害導致單眼視覺機能受損,矯正後視力仍有〇點四,未達視覺障礙鑑定基準所要求之嚴重程度(一般以優眼視力經矯正後未達一定標準為門檻),單眼視力〇點四且屬後天意外傷害,尚不足以逕行提報視覺障礙類。
B:小漢之行動不便單純源於同一項罕見疾病(肌肉萎縮)所致,其障礙成因具因果關聯、屬單一病因所導致的單一類別障礙(如身體病弱或肢體障礙),並非兩種以上彼此獨立、非因果關聯之障礙同時並存,不符合多重障礙須具備多重且異質障礙類別的鑑定要件。
D:特殊教育學生鑑定係以學生確有特殊教育需求、其障礙對學習與生活適應造成顯著影響為前提。小花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但現況為可正常上學、大致不影響學習活動之參與,並無明顯特殊教育需求,不應僅憑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即逕行提報肢體障礙類。
本題考點:特殊教育學生鑑定的基本原則與各障礙類別鑑定基準。鑑定核心判準包括:障礙是否對學習與生活適應造成顯著影響(而非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多重障礙須為多重且非因果關聯的異質障礙類別並存、腦性麻痺以腦部發育早期非進行性非暫時性損傷導致動作姿勢障礙為基準;解題關鍵在逐一核對題幹現況描述是否精確符合各類別的法定鑑定基準。
第 13 題
黃老師觀察小青無法在放置多樣文具及書本的桌面上,找到課本上的橡皮擦。小青最可能在下列哪一項視知覺表現有困難?
(A) 空間關係知覺(B) 視知覺記憶(C) 視知覺恆常性(D) 主體-背景知覺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小青無法在放置多樣文具及書本的桌面上,從眾多物品中找到目標物(橡皮擦),其核心困難在於無法將目標物從雜亂的背景(其他文具、書本)中區辨、突顯出來,這正是視知覺中「主體-背景知覺」(figure-ground perception)的功能,即從複雜背景刺激中辨認出所欲注意的主體物件的能力,故選(D)。
A:(A)空間關係知覺是判斷物體與自己、或物體與物體之間相對位置(如上下、左右、遠近)的能力,題幹描述的困難是「找不到」目標物本身,而非判斷物體間的位置關係,兩者性質不同。
B:(B)視知覺記憶是指記住視覺刺激的特徵,並在事後回憶、再認的能力,題幹情境是當下在桌面上搜尋,並未涉及事後回想物品外觀或位置的歷程。
C:(C)視知覺恆常性是指物體在大小、方向、顏色等外觀條件改變時,仍能辨認其為同一物體的能力,重點在「辨認為同一物」,而非「從雜亂背景中找出目標」,兩者所處理的知覺問題層次不同。
本題考點:視知覺歷程的次類別區辨。主體-背景知覺(從背景中區辨目標物)、空間關係知覺(物體間相對位置判斷)、視知覺記憶(事後回憶視覺特徵)、視知覺恆常性(外觀改變仍辨認為同一物)四者常於特教評量情境中混淆,須依題幹描述的具體困難行為,精確對應其所反映的知覺功能。
第 14 題
安安是一位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學生,上課時常會起來走動,並發出怪聲吸引老師及同學注意,對課程進行造成很大的干擾。以下哪些策略是目前老師較適宜的處理方式? 甲、採取隔離,避免其他學生被干擾 乙、老師多走動教學,接近學生並給予提醒 丙、幫該生申請學生助理員,協助處理行為問題 丁、在課程活動轉換過程時指派任務,以維持學生注意力
(A) 甲丙(B) 甲丁(C) 乙丙(D) 乙丁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乙正確:老師多走動教學、接近學生並給予提醒,是運用「接近控制」策略,教師藉由身體接近提醒學生專注,能降低干擾行為又不中斷教學節奏,屬於對過動特質學生有效的正向策略。丁正確:在課程活動轉換過程中指派任務以維持學生注意力,是以結構化的過渡安排,預先填補活動轉換時容易分心、進而起身走動或發出怪聲的空檔,針對過動症學生在轉換情境下注意力易失焦的特性設計。乙、丁皆是教師當下即可執行、聚焦於行為前置預防的策略,故答案為(D)。
A(甲丙):甲「採取隔離,避免其他學生被干擾」具排除、懲罰意味,僅處理干擾對他人的後果,未處理行為背後的注意力維持困難,也不符正向行為支持精神;丙「幫該生申請學生助理員」屬需另行評估申請的外部支持資源,並非教師當下可逕行採用的班級經營作法,此組合不成立。
B(甲丁):丁雖適當,但甲具排除懲罰意味且未處理行為根本原因,此組合不成立。
C(乙丙):乙雖適當,但丙屬需另行申請的外部資源,非教師當下可行的優先策略,此組合不成立。
本題考點: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學生的班級經營與正向行為支持策略。優先採用教師可即時執行、聚焦於前置環境調整與行為預防的策略,而非訴諸隔離排除或需另行申請的外部資源介入。
第 15 題
為了讓學生完成不喜歡的數學講義練習題,老師宣布,同學若能在 40 分鐘內完成, 剩下的 10 分鐘,就讓同學在教室內做自己喜歡的活動。這位老師運用了下列哪一項增強策略?
(A) 代幣系統(token economies)(B) 後效契約(contingency contract)(C) 普馬克原則(Premack principle)(D) 區別性增強(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老師以「完成不喜歡的數學練習」為條件,換取「從事喜歡的自由活動」的機會,正是運用高頻率、偏好的行為作為增強物,來提升低頻率、不偏好行為發生機率的做法,這正是普馬克原則(Premack principle,又稱「祖母的法則」)的定義——以個體本身較偏好、發生頻率較高的行為作為增強物,用來增強其較不偏好、發生頻率較低的行為,故選(C)。
A:代幣系統(token economies)是以代幣(點數、籌碼、貼紙等中介物)作為增強物,個體累積代幣後可兌換實質獎勵或活動,題幹中並未出現任何代幣或點數這類中介增強物,教師是直接以活動時間作為增強物,並非代幣系統。
B:後效契約(contingency contract)通常指教師與學生(或家長)以書面形式,明訂雙方應履行的行為與相對應的後果,經雙方協商、簽署後具正式約定的性質;題幹僅是教師單方面向全班宣布班級規則,並非經協商後簽署的正式契約,兩者的形成方式與正式程度不同。
D:區別性增強(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是針對特定目標行為,選擇性地給予增強或不給予增強,藉以改變行為出現的頻率或型態;題幹的重點在於用「偏好活動」交換「完成不偏好任務」,並非針對特定行為進行選擇性增強或消弱的安排,與區別性增強的操作邏輯不同。
本題考點:行為改變技術中的增強策略辨析。普馬克原則以高頻率(偏好)行為增強低頻率(不偏好)行為;代幣系統以中介物累積後兌換增強物;後效契約為雙方協商簽署的正式行為約定;區別性增強則針對特定行為進行選擇性增強或消弱,四者操作邏輯與適用情境各不相同。
第 16 題
表格為數理資優班甄試的測驗結果,依據現行特殊教育法規,哪一位學生較可能無法通過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 〔表格請至練習頁檢視〕
(A) 甲(B) 乙(C) 丙(D) 丁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現行特殊教育相關鑑定基準,學術性向資賦優異之鑑定門檻為平均數正兩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7以上,且成就測驗或性向測驗其中一項達此門檻即可視為通過。成就測驗採T分數(μ=50、σ=10),門檻為50+2×10=70分;性向測驗採標準分數(μ=100、σ=15),門檻為100+2×15=130分。逐一檢核丁生四項分數:數學成就69(未達70)、數學性向128(未達130)、自然成就69(未達70)、自然性向128(未達130),四項分數全數未達門檻,沒有任何一項達到平均數正兩個標準差以上,故丁生較可能無法通過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選(D)。
A:甲生數學成就68、自然成就69、自然性向126雖均未達門檻,但數學性向達131分,已超過130分之門檻,只要有一項達標即可通過,故甲生可通過鑑定。
B:乙生數學性向127、自然成就69、自然性向124雖均未達門檻,但數學成就達71分,已超過70分之門檻,同樣有一項達標即可通過,故乙生可通過鑑定。
C:丙生數學成就71、數學性向135、自然成就72、自然性向131,四項分數全數超過各自門檻,遠高於通過標準,自然可通過鑑定。
本題考點:資賦優異鑑定基準中T分數與標準分數門檻換算,以及「達一項即可」的判定邏輯。T分數(μ=50,σ=10)與一般標準分數(如μ=100,σ=15)換算正兩個標準差門檻時須分別代入各自的平均數與標準差;鑑定基準通常規定成就測驗或性向測驗任一項達正2SD/PR97以上即符合資格,並非要求所有測驗項目全數達標,此類鑑定基準屬法規命令,條文用字可能隨修法調整。
第 17 題
小華是國小一年級集中式特教班的自閉症學生,經常習慣性憋尿且會直接尿在座位上,只要聽到老師叫他去上廁所,他就大叫離座。以下哪些因應策略較適切? 甲、邀請家人一起執行如廁計畫,在家中也使用同樣的增強策略與步驟 乙、邀請小華每天與老師共讀與情緒有關的繪本,以從中學會不要大叫 丙、經家人同意後以包尿布方式因應,減少小華因為被要求上廁所而大叫離座的行為 丁、邀請專業團隊評估小華是否因為肢體協調能力及肌肉控制穩定度不佳,而不喜歡去上廁所
(A) 甲丙(B) 甲丁(C) 乙丙(D) 乙丁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甲、邀請家人在家中同步執行相同的如廁計畫與增強策略,能確保介入的一致性,讓小華在校內與家中都接收到一致的行為期待、提示與後果,這是行為介入類化與維持效果的重要原則。丁、邀請專業團隊評估小華是否因肢體協調能力或肌肉控制穩定度不佳而抗拒如廁,能釐清尖叫離座行為背後是否存在生理或動作限制,避免將可能的生理因素誤判為單純的行為問題而貿然介入,是審慎且必要的前置評估步驟。甲、丁分別對應「介入一致性」與「功能評估的完整性」兩項行為介入的核心原則,故選(B)甲丁。
A(甲丙):甲確實適切——家人在家中同步執行相同的如廁計畫與增強策略,能確保介入的一致性。但丙「經家人同意後以包尿布方式因應」,只是迴避如廁訓練與尖叫行為本身,並未處理行為背後的原因,也不利於小華如廁自理能力的長期發展,屬消極迴避而非正向行為介入,故含丙的選項不適切。
C(乙丙):乙「邀請小華每天與老師共讀情緒繪本,以學會不要大叫」看似溫和合理,但過於間接,未針對抗拒如廁與離座尖叫的實際行為功能提出具體處遇,對自閉症學生而言尤其缺乏可操作的行為改變路徑;丙以包尿布迴避訓練,同樣只是消極迴避、未解決根本問題,故C不選。
D(乙丁):丁邀請專業團隊評估肢體協調與肌肉控制因素,是審慎必要的功能評估步驟,本身適切;但乙的情緒繪本共讀僅止於情緒教育,未針對抗拒如廁與離座尖叫的實際行為功能提出具體處遇,過於間接,故含乙的選項不適切。
本題考點:自閉症學生問題行為的功能評估與正向行為介入(Positive Behavior Support, PBS)。介入前應先排除生理/動作因素、確認行為功能,介入時應在跨情境(校內與家中)維持一致的策略與增強系統,避免以迴避(如包尿布)取代積極訓練,也避免以間接、未對應行為功能的活動(如情緒繪本)取代具體處遇。
第 18 題
以下哪些做法能直接在融合教育中提升身心障礙學生的表意權? 甲、研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宣導手冊」 乙、編訂身心障礙學生申訴與支持服務機制易讀版 丙、強化教師面對特定障礙類別學生時的班級經營知能 丁、透過特定課程提升學生參與會議及活動時的表達能力
(A) 甲丙(B) 甲丁(C) 乙丙(D) 乙丁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乙、丁正確。編訂身心障礙學生申訴與支持服務機制的易讀版,讓認知或閱讀理解有困難的身心障礙學生能自行看懂並運用申訴與支持管道,是直接強化學生本身理解與行使權利能力的做法;透過特定課程訓練學生在會議及活動中的表達技巧,同樣是直接作用於學生本身、培養其表意能力的介入。兩者皆直接對學生產生作用,故甲、乙、丙、丁中應選乙、丁,答案為D。
A(甲丙):甲敘述研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宣導手冊」,丙敘述強化教師面對特定障礙類別學生時的班級經營知能,兩者的對象皆是教師而非學生本身,屬於營造融合友善環境的間接、系統性措施,雖有助於改善整體教育情境,但並未直接提升學生自己的表意能力,故A不成立。
B(甲丁):丁如前述正確,但甲同上述理由,屬於作用在教育人員身上的間接措施,並非直接提升學生表意權,故B因含甲而不成立。
C(乙丙):乙如前述正確,但丙同上述理由,屬於作用在教師班級經營能力上的間接措施,並非直接提升學生表意能力,故C因含丙而不成立。
本題考點:融合教育中身心障礙學生表意權(right to be heard)的直接與間接支持策略之辨析。直接策略作用對象是學生本身(如易讀版申訴機制、表達能力課程),間接策略作用對象是教育人員或環境系統(如宣導手冊、教師班級經營知能);解題關鍵在於逐一判斷每項做法的作用對象是學生還是教師╱系統。
第 19 題
為培養資優學生的同理心,以下哪些做法較合適? 甲、學習判斷行為對錯以明辨是非 乙、演練使用適當的情緒語彙表達 丙、利用角色扮演體會他人的感受 丁、觀看默劇學習解讀他人的情緒
(A) 甲乙丙(B) 甲乙丁(C) 甲丙丁(D) 乙丙丁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培養同理心的核心在於協助學生「理解並感受他人的情緒與處境」,而非單純判斷行為的對錯。乙、演練使用適當的情緒語彙表達,有助於學生先精確辨識、標定自己與他人的情緒狀態,是同理心表達的語言基礎;丙、利用角色扮演體會他人的感受,讓學生實際站在他人立場感受其處境與情緒,是最直接的觀點取替(perspective-taking)訓練;丁、觀看默劇學習解讀他人的情緒,訓練學生透過表情、肢體等非語言線索解讀他人情緒狀態,屬情緒辨識能力的培養。乙、丙、丁三者皆直接對應同理心的核心能力,故正確組合為乙丙丁,選(D)。
A(甲乙丙):此選項納入了甲,甲「學習判斷行為對錯以明辨是非」屬於道德認知與是非判斷能力,關注的是行為在規範上「對不對」,與「感受並理解他人情緒與處境」的同理心能力性質不同,不應納入,故A不正確。
B(甲乙丁):同樣納入了甲,理由同上,甲屬道德判斷而非同理心培養的做法,故B不正確。
C(甲丙丁):同樣納入了甲,且排除了乙;乙的情緒語彙表達演練是同理心表達不可或缺的一環,不應排除,故C不正確。
本題考點:同理心(empathy)能力的組成與培養策略。同理心包含情緒辨識(識別他人情緒線索)、觀點取替(站在他人立場設想)與情緒表達(用適當語彙表達情緒)三個層面,須與偏向規範性判斷的道德是非認知能力加以區辨;作答時應逐一檢驗每個作法對應的是「理解他人情緒」還是「判斷行為對錯」。
第 20 題
針對知覺動作困難且注意力不集中的特殊教育學生設計適應體育活動時,為確保學生擁有參與體育活動之權利,教師在設計活動時,以下哪些做法較適當? 甲、應用大量的分站教學,如設計多元且充滿變化的教學站 乙、降低外在刺激的干擾,如將與活動無關的物品移出上課場地 丙、增加活動進行的有效性,如使用鮮豔的球或哨聲來分辨指令 丁、設計低結構性活動,如在活動開始前,不預先建立固定的常規
(A) 甲丙(B) 甲丁(C) 乙丙(D) 乙丁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設計對象是「知覺動作困難且注意力不集中」的特殊教育學生,教學設計的核心原則應是降低不必要的外在干擾、並強化指令本身的清晰可辨識性,讓學生能在較單純、可預期的環境中順利參與活動。乙「降低外在刺激的干擾,如將與活動無關的物品移出上課場地」,直接減少場地中容易分散學生注意力的無關刺激,切合注意力不集中學生的需求;丙「增加活動進行的有效性,如使用鮮豔的球或哨聲來分辨指令」,以明顯、易辨識的感官線索(視覺、聽覺)彌補學生知覺動作辨識上的困難,提升其接收與理解指令的成效。乙、丙皆直接針對「知覺動作困難」與「注意力不集中」兩項核心限制提供適切調整,故正確組合為乙丙,選(C)。
A(甲丙):甲「應用大量的分站教學,如設計多元且充滿變化的教學站」,多站、多變化的教學安排雖立意在豐富活動內容,但對注意力不集中的學生而言,過多且變化頻繁的刺激反而容易造成分心加劇、難以聚焦,與此類學生需要的低刺激、可預期環境背道而馳,甲丙組合因甲不成立。
B(甲丁):甲「應用大量的分站教學,如設計多元且充滿變化的教學站」,多站且變化頻繁的安排容易讓注意力不集中的學生分心加劇,與其需要的低刺激、可預期環境背道而馳;丁「設計低結構性活動,如在活動開始前,不預先建立固定的常規」,缺乏固定常規會讓學生難以預期活動流程,知覺動作與注意力有困難的學生通常更需要清楚、可預期的結構以維持參與。甲丁兩項皆不適當,組合不成立。
D(乙丁):乙符合,但丁「設計低結構性活動,如在活動開始前,不預先建立固定的常規」會使學生難以預期活動流程,與知覺動作及注意力困難學生需要結構化、可預期環境的原則相違,乙丁組合中的丁不成立。
本題考點:知覺動作困難合併注意力不集中學生的適應體育(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設計原則——降低無關的外在刺激干擾、以清晰易辨識的感官線索強化指令傳達效果,並維持活動的結構化與常規可預期性,而非增加刺激變化或採低結構性設計。
第 21 題
阿明喜歡發出怪聲干擾上課,老師和阿明約定,只要上午上課不發出怪聲,中午就可以得到一瓶飲料。老師應用下列哪一項行為增強策略?
(A) 區別性增強其他行為 (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 of other behavior, DRO)(B) 區別性增強替代行為 (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 of alternative behavior, DRA)(C) 區別性增強低頻率行為 (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 of low rates behavior, DRL)(D) 區別性增強不相容行為 (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 of incompatible behavior, DRI)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老師與阿明約定「只要上午上課不發出怪聲,中午就能得到一瓶飲料」,增強所依據的條件是「在特定時段內未出現目標問題行為」本身,並未指定任何具體的替代行為或不相容行為,只要整段時間沒有發生怪聲,就給予增強,這正是區別性增強其他行為(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 of other behavior, DRO)的操作定義,故選(A)。
B:區別性增強替代行為(DRA)須明確指定一個具體、可觀察的替代行為(例如以舉手發言取代發出怪聲),並針對該替代行為的出現給予增強;題幹中老師並未指定阿明應該做什麼行為來替代發出怪聲,只要求「不發出怪聲」這個消極條件即可,故非 DRA。
C:區別性增強低頻率行為(DRL)用於增強行為「降低到某個可接受的頻率範圍」而非要求完全不出現,適用於行為本身可被容許但頻率過高的情境;題幹要求整個上午完全不出現怪聲,屬於「零出現」而非「降低頻率」,故非 DRL。
D:區別性增強不相容行為(DRI)須增強一個與問題行為在生理或動作上無法同時發生的行為,題幹同樣未指定此類與怪聲不相容的具體行為,只設定「不出現怪聲」的整體條件,故非 DRI。
本題考點:區別性增強(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各類型的辨析。DRO(增強「一段時間內未出現目標行為」本身,不指定替代行為)、DRA(增強指定的替代行為)、DRI(增強與目標行為不相容的特定行為)、DRL(增強行為頻率降低而非完全消失),判準在於增強的對象是「零出現」「指定的替代行為」「不相容行為」還是「降低頻率」。
第 22 題
關於特殊教育學生權益促進,以下哪些敘述正確? 甲、針對所有影響學生本人事項,學校應保障身心障礙學生自由表達意見之權利 乙、家長對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有爭議時,應逕向教育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丙、高中特殊教育學生對鑑定、安置及輔導有爭議時,學生本人得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丁、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事宜,應依學生個別或家庭需求提供相關輔具及支持服務
(A) 甲乙丙(B) 甲乙丁(C) 甲丙丁(D) 乙丙丁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以甲乙丙丁四項敘述組成選項,正確組合為甲、丙、丁皆正確、乙錯誤,對應選項C(甲丙丁)。甲:特殊教育相關規定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於攸關自身之事項享有自由表達意見之權利,此為落實學生主體性與參與權的基本要求,故甲正確。丙:高中及以上教育階段之特殊教育學生,對其鑑定、安置及輔導措施有爭議時,得由學生本人(不限家長)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反映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自主行使申訴權之精神,故丙正確。丁: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事宜時,應依學生個別化需求或家庭實際狀況提供輔具及支持服務,以確保申訴程序對身心障礙學生具可及性,故丁正確。乙:家長對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或個別輔導計畫有爭議,程序上應先於學校內部(如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進行溝通協調,而非「逕向」教育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乙敘述以「逕向」跳過校內程序,與實際規定不符,故乙錯誤。甲、丙、丁正確而乙錯誤,故選C。
A(甲乙丙):納入乙、漏丁。乙敘述家長爭議IEP時應「逕向」主管機關申訴,跳過校內溝通協調程序,與規定不符;且本組合未納入丁「應依學生個別或家庭需求提供輔具及支持服務」此一正確敘述,故A不成立。
B(甲乙丁):納入乙、漏丙。同樣誤納「逕向」申訴之乙敘述;且未納入丙「高中特教學生本人得提起申訴」之正確敘述,故B不成立。
D(乙丙丁):納入乙、漏甲。同樣誤納乙;且未納入甲「學校應保障身心障礙學生自由表達意見之權利」此一正確敘述,故D不成立。
本題考點:特殊教育學生權益保障與申訴機制。涉及學生表意權、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爭議處理程序(應先校內溝通、非逕行申訴)、高中特教學生本人申訴權,以及申訴程序中依個別需求提供輔具與支持服務等規定。
第 23 題
平平上課時,常會在座椅上前後搖晃身體,讓椅子發出聲音,已影響到其他同學上課。 教師為擬定行為功能介入方案,需蒐集和分析相關資料。以下哪些資料蒐集方法具有較佳的效度? 甲、教師對標的行為進行多次的短暫時距抽樣觀察 乙、教師在行為發生頻率最高的時間點,進行觀察記錄 丙、教師設計 ABC 行為軼事紀錄表,直接觀察學生行為 丁、教師透過問卷調查,蒐集同學對平平行為頻率及程度的回應
(A) 甲乙丙(B) 甲乙丁(C) 甲丙丁(D) 乙丙丁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甲、乙、丙皆屬教師對標的行為的直接觀察所得之第一手資料,效度較佳:甲以多次短暫時距抽樣持續蒐集行為出現情形;乙鎖定行為出現頻率最高的時段進行觀察,能有效率地蒐集足量的行為樣本;丙以ABC行為軼事紀錄表逐次記下前提事件、行為與後果,是功能行為評估中效度極佳的核心工具。三者皆為教師直接觀察所得的資料,故選A(甲乙丙)。
B(甲乙丁):丁透過問卷調查蒐集同學對平平行為的主觀印象,屬間接的他人陳述資料,未經訓練的同儕對行為頻率與程度的判斷易受主觀認知與記憶影響,效度不如教師直接觀察所得的第一手紀錄,故B因納入丁而不成立。
C(甲丙丁):甲、丙皆為適當的直接觀察方法,但丁同樣具有前述間接陳述、效度較低的問題,故C因納入丁而不成立。
D(乙丙丁):乙、丙皆為適當的直接觀察方法,但丁同樣具有前述效度較低的問題,且D未納入甲這項具效度的時距抽樣觀察,故D不成立。
本題考點:功能行為評估(Functional Behavioral Assessment, FBA)資料蒐集方法的效度比較,教師直接觀察(時距抽樣、ABC行為軼事紀錄)的效度優於未經訓練者的間接陳述(如問卷調查)。
第 24 題
分析高中學生的學術性向測驗得分和後來大學相關學科學業成績之相關性。這是屬於下列哪一種測驗效度?
(A) 表面效度(B) 內容效度(C) 預測效度(D) 同時效度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描述的是「以高中階段測得的學術性向測驗分數,與後來(時間上落於未來)大學相關學科的學業成績」進行相關分析,測驗實施的時間點與作為效標的大學學業表現之間存在明確的時間先後與落差,測驗分數用以推估未來表現,這正是預測效度(predictive validity)的定義——測驗分數與未來效標表現的相關程度,故選(C)。
A:表面效度(face validity)指測驗從外觀、題型上看起來是否像是在測量該項特質,是一種主觀、非統計性的印象判斷,與本題透過統計相關分析檢驗測驗分數和效標關係的作法性質不同。
B: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指測驗題目的內容是否適切且完整地涵蓋所欲測量的知識或能力範圍,關注的是測驗題目本身的代表性與取材是否周延,並非測驗分數與外部效標之間的相關,與本題的統計相關分析無關。
D:同時效度(concurrent validity)同樣是測驗分數與效標之間的相關分析,但效標資料須與測驗實施「同時」蒐集(例如同時期的在校成績);本題的效標——大學學業成績,是在測驗實施之後、經過一段時間才產生的資料,時間點上不符合同時效度「同時蒐集」的要件,而應歸類為預測效度。
本題考點:效標關聯效度(criterion-related validity)之下的預測效度與同時效度區辨,以及與表面效度、內容效度的對照。判斷關鍵在於效標資料的蒐集時間點——效標與測驗同時蒐集屬同時效度,效標在測驗之後才產生屬預測效度。
第 25 題
簽到簽退策略 (Check-In, Check-Out) 是全校性正向行為支持中的第二層級介入, 關於此策略的核心功能, 下列哪一項敘述正確?
(A) 可以減少教師回饋的頻率, 較易於操作(B) 以正向的經驗開啟每一天, 帶動另外的成功經驗(C) 使用「每日進展卡」, 以利於個管教師記錄學生問題行為的發生(D) 於期末總結策略的紀錄, 找出因行為問題而面臨輕學風險的學生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簽到簽退策略(Check-In, Check-Out, CICO)是全校性正向行為支持(SWPBS)第二層級的標準化介入,其核心設計是讓學生每天早上先與指導教師「簽到」,獲得正向的問候、當日行為目標的提醒與鼓勵,藉此以正向、成功的經驗展開一天;放學前再進行「簽退」,回顧當天的表現並給予正向回饋。這樣的每日循環,用意在於降低學生一早到校時可能面臨的挫折感,並以正向經驗帶動接下來一整天的成功經驗,故(B)「以正向的經驗開啟每一天,帶動另外的成功經驗」正確描述了CICO的核心功能。
A:CICO的核心精神恰是透過「高頻率」的教師簽到、簽退與回饋,密集增強學生的正向行為,而非減少教師回饋的頻率;「較易於操作」也並非CICO被設計出來的核心功能訴求,選項方向與CICO的實際運作相反。
C:CICO所使用的「每日進展卡」,記錄的重點是學生在當日各節課或各時段中,達成正向行為目標的表現與得分,用以提供具體、可量化的正向回饋與鼓勵,而非用來記錄學生問題行為「發生」的次數或內容,選項將卡片的用途方向弄反。
D:「於期末總結紀錄、找出因行為問題而面臨輟學風險的學生」,描述的較接近整體篩選資料用於辨識需要第三層級(個別化)介入學生的功能,是資料在校務層級的彙整運用,而非CICO本身「每日」簽到簽退、即時回饋循環的核心運作方式。
本題考點:全校性正向行為支持(School-Wide Positive Behavior Support, SWPBS)三層級架構中,第二層級標準化介入「簽到簽退」(Check-In, Check-Out, CICO)的運作邏輯與核心功能,須與資料篩選、風險學生辨識等校務層級的彙整運用相區辨。
其他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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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與標準答案出自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歷屆試題(受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5 款,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得自由利用。詳解為 AI 整理的學習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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