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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第 1 次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試題與答案
這一頁是民國 101 年第 1 次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的整份歷屆試題,共 40 題,題目與標準答案出自考選部「國家考試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開放資料,其中 40 題附有詳解。以下逐題列出題幹、選項與答案;要計時作答或記錄成績,請用線上練習。
考選部原始場次代碼:1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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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40 題
第 1 題
依據民國100 年12 月修定的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自民國101 年1 月1 日起調整津貼為每月7000 元(B) 其後每三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C) 102 年1 月1 日起始申請之老年農民有排富條款之規定(D) 新修正條文所增加之津貼經費由中央全額負擔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民國100年12月修正內容何者錯誤。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規定,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津貼調整為每月新臺幣7,000元,其後每4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B 誤寫為每3年,故應選 B。
A:修法後津貼自101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7,000元,與條例修正內容相符,非本題答案。
C:102年1月1日起始申請之老年農民另訂有排富條款,與修法內容相符,非本題答案。
D:新修正條文增加之津貼經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未要求地方政府配合款,與修法內容相符,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民國100年12月修正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包括自101年1月1日起每月7,000元、其後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以及102年1月1日起始申請者的排富規定;並涉及新增津貼經費由中央全額負擔。
第 2 題
下列有關英、美兩國社會政策發展的敘述,何者錯誤?
(A) 英國於1834 年制定新濟貧法(B) 美國於1930 年制定社會安全法(C) 英國於1942 年出版貝佛里奇報告(D) 美國於1996 年制定個人責任與工作機會調和法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美國《社會安全法》(Social Security Act)是小羅斯福總統新政(New Deal)時期的重要立法,於 1935 年由國會通過並經總統簽署,並非選項所述的 1930 年,因此該敘述與史實不符,屬錯誤敘述,故選 B。
A:英國於 1834 年制定新濟貧法(New Poor Law),確立劣等處遇原則與濟貧院內救濟的精神,是英國濟貧史上的重要立法,此敘述年代無誤。
C:英國於 1942 年由貝佛里奇(William Beveridge)主持發表《貝佛里奇報告》(Beveridge Report),揭示以社會保險為核心、對抗五大巨惡的福利國家藍圖,是二戰後英國福利國家建制的重要基礎,此敘述正確。
D:美國於 1996 年制定《個人責任與工作機會調和法》(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 PRWORA),以暫時性貧困家庭救助(TANF)取代原有的 AFDC,強調工作福利與時限限制,此敘述年代與內容均正確。
本題考點:美國《社會安全法》的立法年代(1935 年,New Deal 時期),是社會政策史考題中最常被誤植年代的高頻考點;英美社會福利發展年表,包括 1834 新濟貧法、1935 社會安全法、1942 貝佛里奇報告、1996 PRWORA。
第 3 題
下列關於社會福利發展解釋的論點,何者錯誤?
(A) 社會良知論強調利己主義(B) 工業主義邏輯強調工業化發展為決定因素(C) 公民權理論強調20 世紀為社會權的發展(D) 馬克斯理論強調社會控制觀點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良知論(social conscience theory)主張社會福利的發展,源自於人們基於同情心、利他精神與道德良知,自發地想要幫助弱勢者、改善社會不平等,其核心價值是「利他主義」(altruism),而非「利己主義」(egoism)。A 選項卻說社會良知論強調利己主義,恰與此理論的核心精神相反,故本題選 A 為錯誤敘述。
B:工業主義邏輯(logic of industrialism)主張社會福利制度的發展,是工業化與經濟發展過程中,為因應都市化、核心家庭化等社會變遷所產生的必然需求,強調工業化程度為決定福利發展的關鍵因素,敘述正確。
C:公民權理論(citizenship theory,以 T. H. Marshall 為代表)主張公民權利歷經公民權(civil rights)、政治權(political rights)到社會權(social rights)三階段演進,其中社會權被視為 20 世紀才逐漸確立與發展的權利類型,敘述正確。
D:馬克思理論(Marxist theory)從階級與資本主義的角度,主張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是統治階級為維持社會秩序、緩和階級矛盾、控制勞工階級以利資本積累所採取的手段,強調社會控制(social control)的觀點,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社會福利發展理論(Theories of Welfare Development),包括社會良知論(Social Conscience Theory,利他主義取向)、工業主義邏輯(Logic of Industrialism)、公民權理論(Citizenship Theory,T. H. Marshall 三階段權利論)、馬克思理論(Marxist Theory,社會控制觀點),是解釋福利國家興起的四種主要學說。
第 4 題
下列何者非社會民主觀點的福利主張?
(A) 社會福利可以促進社會整合(B) 對於選擇式福利持高度懷疑(C) 資本主義是可以改革的(D) 社會福利會產生福利依賴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民主觀點(social democratic perspective)肯定福利國家的正面功能,主張社會福利有助於促進社會整合(integration)、降低社會對立;對選擇式(殘補式)福利抱持高度懷疑,認為這類福利易造成烙印化與排除效應,主張普及式福利才能真正保障公民權益;同時也相信資本主義體制並非不可撼動,而是可以透過國家介入與制度改革逐步修正其不平等後果。至於「社會福利會產生福利依賴」這種批判福利制度、認為福利養成受助者惰性與依賴的觀點,是新右派(New Right)等反福利意識形態的核心論述,而非社會民主觀點的立場,社會民主學派反而強調福利是促進社會團結與公民權的正面制度,故本題選 D 為非社會民主觀點的福利主張。
A:社會福利促進社會整合是社會民主觀點的核心信念之一,強調透過普及式福利消弭階級對立、凝聚社會團結,屬其主張,非本題所選。
B:對選擇式福利持高度懷疑,反映社會民主觀點對殘補式、資產調查式福利可能造成受助者烙印與社會排除的疑慮,主張以普及式制度取代,屬其主張,非本題所選。
C:主張資本主義可以改革,反映社會民主觀點認為毋須推翻整個資本主義體制,而是可透過福利國家等制度性安排逐步修正其不平等後果,屬其主張,非本題所選。
本題考點:社會民主觀點(social democratic perspective)的福利意識形態,肯定福利促進社會整合、質疑選擇式福利、主張資本主義可透過改革修正;福利依賴(welfare dependency)論述,屬新右派等反福利意識形態對福利制度的批判觀點,常與社會民主觀點對照出題。
第 5 題
關於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的觀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個人主義主張機會平等,集體主義主張結果平等(B) 個人主義主張積極自由,集體主義主張消極自由(C) 個人主義強調自助,集體主義強調互助(D) 個人主義強調責任,集體主義強調權利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比較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兩種福利意識形態的核心主張,並要找出敘述「錯誤」者。就自由概念而言,個人主義(傾向新右派、自由市場觀點)主張的是消極自由(negative freedom),亦即個人免於他人或國家干涉、依自身能力在市場中競爭;集體主義(傾向社會民主觀點)則主張積極自由(positive freedom),亦即國家應積極介入、創造條件讓每個人都能實質享有自由與機會。選項 B 將兩者對調,說成「個人主義主張積極自由,集體主義主張消極自由」,恰與正確對應相反,故為錯誤敘述,本題選 B。
A:個人主義相信只要起跑點(機會)公平,之後的結果差異是個人努力與能力的展現,故主張機會平等;集體主義則認為僅有機會平等不足以消弭結構性不平等,主張透過重分配等手段追求結果平等,此敘述對應正確,非本題所選。
C:個人主義強調個人應憑自身力量解決生活困難,重視自助(self-help);集體主義則強調社會成員間應彼此扶持、共同承擔風險,重視互助(mutual aid),此對應亦正確。
D:個人主義強調個人須為自己的選擇與處境負責,故重視責任;集體主義則強調社會成員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等權利,重視權利的實現,此對應同樣正確,皆非本題所選的錯誤敘述。
本題考點:積極自由與消極自由(positive freedom vs. negative freedom),分別對應國家介入創造實質機會、與免於外力干涉的自由觀;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福利意識形態的對照,是社會政策學科常見的比較架構,涵蓋自由觀、平等觀、責任與權利等面向。
第 6 題
Esping-Andersen 對於福利體制的研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以去家庭化及階層化為劃分標準(B) 瑞典屬於保守統合主義體制(C) 德國屬於社會民主體制(D) 美國屬於自由主義體制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Esping-Andersen 在其福利體制研究中,把福利資本主義國家分為自由主義、保守統合主義、社會民主三種體制,分類標準是「去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指個人福祉脫離市場依賴的程度)與「階層化」(stratification,指福利制度如何複製或緩解社會階層差異)。美國正是自由主義體制的代表——市場機制為主、給付具殘補色彩、資產調查式給付比重高,故本題選 D。
A:去家庭化(defamilization)不是本題所指 Esping-Andersen 原始福利體制三分法的分類標準;原始標準是去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與階層化(stratification),故 A 錯誤。無須再把去家庭化一概歸為特定學派的補充批評。
B、C:這兩個選項把體制與國家對調——瑞典是社會民主體制的代表(高度去商品化、普及式給付、強調平等),德國才是保守統合主義體制的代表(依職業別建立社會保險、強調維持既有社會地位與家庭角色);選項把兩國歸類對調,故均為錯誤敘述。
本題考點:Esping-Andersen 福利體制三分法(Three Worlds of Welfare Capitalism),以去商品化與階層化區分自由主義、保守統合主義、社會民主三種體制;去家庭化(defamilization)不是本題所問的原始分類標準。
第 7 題
下列那一理論主張政策的制定是各利益團體相互競逐之後的結果?
(A) 多元論(B) 統合論(C) 菁英論(D) 國家中心論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主張政策是各利益團體(interest groups)為爭取自身利益而相互競逐、遊說、折衝之後所形成之結果的理論,是多元論(pluralism)。多元論認為政治權力分散於社會中的各種團體,沒有任何單一團體能長期主導決策,政策即是這些團體透過競爭、談判所達成的均衡結果,故本題選A。
B:統合論(corporatism)主張國家、資方團體與勞方團體等少數具代表性的大型組織,透過制度化的協商機制共同參與政策制定,強調的是有限、制度化的合作協商,而非多元、開放的自由競逐,與題幹「各利益團體相互競逐」的圖像不同。
C:菁英論(elite theory)主張政策實際上是由少數居於權力核心的政治、經濟菁英所主導決定,一般大眾與多數利益團體對政策的實質影響力有限,與題幹強調「各利益團體」共同競逐形成政策的敘述相反。
D:國家中心論(statism/state-centered theory)強調國家本身具有相對於社會團體的自主性,政策制定主要反映國家機關(官僚體系)本身的意志與利益,而非社會中利益團體競逐的結果,與題幹描述的圖像不符。
本題考點:政策制定理論中的多元論(Pluralism),主張政策是社會中各利益團體競逐折衝後的均衡結果;並與統合論(Corporatism,制度化協商)、菁英論(Elite Theory,少數菁英主導)、國家中心論(Statism,國家自主性)等對政策形成機制持不同觀點的理論相互對照,是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考科的常考理論辨析題型。
第 8 題
社會政策強調每個人均擁有與其他人相同的基本權利的原則為何?
(A) 資源重分配原則(B) 保障最低生活水準原則(C) 國民自立原則(D) 社會正義原則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強調每個人均擁有與其他人相同的基本權利」的原則,也就是強調公民之間在基本權利上一律平等、不因身分或處境而有差別待遇,此即社會正義原則(social justice),著重公平分配與權利平等,故選 D。
A:資源重分配原則指的是社會政策透過稅制、移轉性支出等手段,將資源由所得較高者移轉至弱勢者,強調的是資源分配的「手段」與「結果」,而非「權利本身人人相同」這一價值主張,容易與社會正義混淆,但兩者層次不同。
B:保障最低生活水準原則強調的是為全體國民設定一個生活條件的底線(如最低生活費、基本工資),著重的是「量」的保障門檻,而非「權利平等」的原則本身。
C:國民自立原則強調的是政策應促進國民自己負起生活責任、減少依賴,著重的是個人與國家責任分擔,與「基本權利相同」的平等訴求無關。
本題考點:社會正義原則(Social Justice),強調全體公民在基本權利上一律平等;社會政策的分配原則辨析,需區分「權利平等」(社會正義)、「資源移轉」(重分配)、「最低保障」(最低生活水準)、「責任分擔」(國民自立)等不同面向。
第 9 題
強調公共政策係經由與政策議題有利害關係之人或是對於此議題有興趣之人,並且以各種方式參與討論的模式,是下列那一模式?
(A) 菁英主義模式(B) 領導者模式(C) 公民參與模式(D) 團體模式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題幹描述的政策制定模式,強調公共政策是透過與政策議題有利害關係、或對議題有興趣的人,以各種方式共同參與討論所形成,這正是公民參與模式的核心精神——強調決策過程的開放性與民眾參與的正當性,故本題選 C。
A:菁英主義模式主張公共政策實際上是由少數具有權力、資源或影響力的菁英階層所主導與決定,一般民眾對政策制定的影響力相當有限,與題幹強調「利害關係人與有興趣者廣泛參與討論」的精神相反,故不合。
B:領導者模式強調政策是由具有領導地位的個人依其判斷與意志主導形成,決策過程集中於少數領導者,並未凸顯利害關係人或一般民眾的參與機制,與題幹描述不符。
D:團體模式著重描述政策形成過程中,各方利益團體基於自身利益相互競爭、協商、角力,最終達成均衡而形成政策;其焦點在「利益團體間的競逐與均衡」,而非題幹強調的廣納民意參與精神,兩者強調的機制並不相同,故不合。
本題考點:公共政策制定模式的類型比較,包括菁英主義模式(少數菁英主導)、團體模式(利益團體競逐均衡)、領導者模式(領袖個人主導)與公民參與模式(強調利害關係人與公民的廣泛參與),是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中政策制定理論的基礎考點。
第 10 題
強調當風險事故發生時,無論實際上是否有此需求,被保險人即可獲得保障,這是那一項的社會保險原則?
(A) 強制原則(B) 保障基本生活水準原則(C) 所得重分配原則(D) 給付假定需要原則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風險事故發生時,無論實際上是否有此需求,被保險人即可獲得保障」是哪一項社會保險原則。此描述正是給付假定需要原則——社會保險採定型化給付設計,只要保險事故(如老年、失能、生育、死亡等)發生,即推定被保險人存在相應需求並逕予給付,毋須如社會救助般逐案進行資產調查與需求審核,以簡化行政程序、提高給付效率,故本題選 D。
A:強制原則指社會保險採強制加保方式,符合法定資格者不論意願皆須參加並繳納保費,目的在分散風險、避免逆選擇,處理的是「加保義務」而非「給付是否以實際需求為前提」的問題,與題意不符。
B:保障基本生活水準原則指社會保險給付應維持在足以保障被保險人基本生活的水準,處理的是「給付水準應設定多高」的問題,而非「給付是否以需求審查為前提」的問題,與題意不符。
C:所得重分配原則指社會保險透過保費與給付的設計,在不同所得階層或世代間發生所得移轉的效果,處理的是「資源如何在被保險人間重新分配」的問題,而非「給付是否需經需求審查」的問題,與題意不符。
本題考點:社會保險之給付假定需要原則(presumption of need),指保險事故發生即推定需要、逕予給付,毋須個別資產或需求審查;此與社會救助強調的資產調查原則形成對照,是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課程中辨析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制度差異的核心考點。
第 11 題
下列何者非為規劃社會救助制度應該要注意的原則?
(A) 維持基本生活原則(B) 需經家庭資產調查原則(C) 規避風險原則(D) 補充性原則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救助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包括:維持基本生活原則(保障受助者最低生活水準)、家庭資產調查原則(means test,確認申請者確實符合經濟弱勢資格)、補充性原則(先窮盡自身資源、家庭扶養與社會保險等其他資源後,社會救助才介入補充)。而「規避風險」是社會保險事前透過大數法則分散風險、預防因意外事故陷入困境的核心精神,並非社會救助制度的設計原則——社會救助是在風險已實現、生活已陷困境後才進行的事後濟助,並非旨在規避風險發生,故本題選C。
A:維持基本生活原則是社會救助最核心的目的,確保受助者能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準,是規劃社會救助制度時必須注意的原則,不應選。
B:家庭資產調查原則(means-tested)是社會救助有別於社會保險、普及式福利的重要特徵,透過調查申請者的家庭收入與資產,確認其確實符合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資格才給予救助,是社會救助制度設計必須遵循的原則,不應選。
D:補充性原則要求社會救助應在申請者窮盡自身能力、家庭扶養義務與其他社會保險給付等資源仍不足時,才由政府以救助方式補充其不足,是社會救助有別於其他社會福利給付方式的重要設計原則,不應選。
本題考點:社會救助制度設計原則,包括維持基本生活原則、家庭資產調查原則(means test)、補充性原則;並需與社會保險強調的風險分散與規避精神相互區辨——社會救助是事後濟貧,社會保險是事前防貧。
第 12 題
下列何者係為社會保險所指涉的概念內涵?
(A) 好康享有免費的福利(B) 先盡義務才能得權利(C) 以工代賑來換取濟助(D) 服務能溫暖你我的心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保險強調量能負擔、權利義務對等的保險原則,被保險人須先繳納保險費盡其義務,日後保險事故發生時才能依約定請領保險給付、主張其權利,此即題幹所稱「先盡義務才能得權利」,故選B。
A:好康享有免費的福利描述的是不需付費即可享有的福利給付型態,較接近社會津貼或福利服務的概念,社會保險並非免費,被保險人須繳納保費,故不符。
C:以工代賑來換取濟助是社會救助或就業促進方案中常見的工作福利概念,透過提供勞務換取救助金,與社會保險以繳費建立權利的邏輯不同,不符。
D:服務能溫暖你我的心描述的是志願服務、慈善或社會服務強調人際關懷、情感支持的性質,並非社會保險以契約性權利義務關係為核心的制度內涵,不符。
本題考點: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的權利義務對等原則,被保險人須先繳費盡義務,始能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主張給付權利;並與社會救助、社會津貼、志願服務等其他社會福利提供方式的性質區辨。
第 13 題
強調立基於經濟效益觀點以尋求政策效益上之最大淨值成效的社會政策制定模式為何?
(A) 漸進途徑(incremental approach)(B) 政治途徑(political approach)(C) 隨機途徑(random approach)(D) 理性途徑(rational approach)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理性途徑(rational approach)主張政策制定應如同理性決策一般,窮盡蒐集並比較各種可能的政策方案,以成本效益分析等經濟效益觀點,系統評估每個方案的利弊得失,選擇能為社會帶來最大淨效益(總效益減總成本後的淨值最大)的方案,與題幹「立基於經濟效益觀點,尋求政策效益最大淨值」完全相符,故選D。
A:漸進途徑(incremental approach)主張政策制定並非每次重新窮盡比較所有方案,而是在既有政策的基礎上做小幅修正調整,重視政治可行性與現實限制,並非以追求淨效益最大化為核心考量,故不選。
B:政治途徑(political approach)強調政策是不同利益團體、政黨與行動者透過協商、妥協、權力互動所形成的結果,決定政策走向的是政治力量的角力,而非經濟效益的系統計算,與題幹不符。
C:隨機途徑(random approach)描述非線性、偶發或問題、方案與參與者未按理性順序配對的決策過程,不以成本效益計算及淨效益最大化為核心,故不符題幹。不能僅因其非理性途徑,便斷言它不是政策制定的理論模式。
本題考點:理性途徑(Rational Approach)以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追求淨效益最大化;漸進、政治與隨機途徑各有不同決策邏輯,不能把非理性或非線性等同於不存在的模式。
第 14 題
下列何者係資本主義作為一種右派意識型態的概念內涵?
(A) 去商品化(B) 集體安全(C) 福利科層化(D) 功績取向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資本主義作為右派意識型態,強調市場機制、個人責任與依個人努力及成就決定資源分配,「功績取向」(meritocracy)正是此一理念的核心內涵——主張所得與地位應依個人的能力、努力與貢獻分配,而非透過國家福利重新分配,故本題選 D。
A:去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指個人福祉不必完全仰賴市場交換即可維持一定生活水準,是左派(社會民主)福利國家理論(如 Esping-Andersen 的福利體制分類)用以評估福利國家對市場依賴程度的核心概念,與右派資本主義強調市場分配的精神相反,故非本題答案。
B:集體安全(collective security)著重透過集體制度(如社會保險)共同分攤風險、保障全體成員的基本安全,體現的是集體主義、互助分攤的左派理念,與右派強調個人責任的資本主義精神不符,故非本題答案。
C:福利科層化(welfare stratification)描述的是福利制度本身如何依職業、身分等因素將受益者分層,是描述福利體制運作後果的概念,並非資本主義作為右派意識型態的核心內涵,故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意識型態光譜下的福利理念比較——右派(資本主義)強調市場、個人責任與功績取向(meritocracy);左派則強調去商品化、集體安全等互助分攤與國家保障的理念,是社會政策學派比較的常見考點。
第 15 題
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一詞的概念內涵,並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 它指的是所得的單一面向(B) 它指的是各種加深排除的因素(C) 它指的是被排除人口群的類別(D) 它指的是排除的心理、社會影響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強調的是多面向的剝奪與斷裂——涵蓋經濟(所得、就業)、政治(公民權利、參與)、社會(人際網絡、社會關係)與文化等層面,而非僅侷限於所得這單一面向的貧窮衡量;「僅指所得的單一面向」的敘述恰恰違背了社會排除概念強調的多元向度特性,因此不屬於其概念內涵,選A。
B:社會排除概念關注造成、加深排除的各種結構性與個人性因素(如失業、歧視、居住隔離、教育資源匱乏等),屬於其核心討論範疇。
C:社會排除概念也關注被排除的特定人口群類別(如身心障礙者、移工、少數族裔、老年人等),分析不同群體被排除的樣態與程度,屬於其概念內涵之一。
D:社會排除概念同樣涵蓋排除對個人所造成的心理層面(如自尊受損、疏離感)與社會層面(如社會網絡斷裂、參與機會喪失)影響,屬於其討論範疇。
本題考點: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強調多面向(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動態、關係性的剝奪概念,用以補充傳統「貧窮」概念僅聚焦所得單一面向的侷限,是社會政策領域區辨貧窮與排除概念的常考重點。
第 16 題
根據專業標準,特別是由外界的觀察者或是專家所進行界定的需求,是下列那一項需求?
(A) 自覺性需求(felt need)(B) 表達性需求(expressed need)(C) 規範性需求(normative need)(D) 比較性需求(comparative need)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Bradshaw的需求分類(social need typology),規範性需求(normative need)是指依據專業標準,由專家或外界的觀察者(如專業人員、學者、政府機關)依其專業判斷所界定出來的需求,例如以某項專業標準(如貧窮線、營養標準、居住坪數標準)衡量個人或群體是否「應該」獲得某種服務,故本題選C。
A:自覺性需求(felt need)是指個人主觀上「感覺」自己有某種需要,屬於當事人自身的主觀認知,未必經由專業標準界定,也未必會化為具體的求助行動,與題幹所述「依專業標準由外界觀察者或專家界定」的特徵不同。
B:表達性需求(expressed need)是指自覺性需求進一步化為實際尋求協助或服務的行動(例如提出申請、排隊等候服務),強調的是需求「被表達出來」的行為面向,而非由專家依專業標準所判定,與題幹描述不符。
D:比較性需求(comparative need)是指透過比較條件相似的不同群體或地區所獲得的服務資源,從中找出資源相對不足、因而被認定「有需求」的群體或地區,其判準是「相對落差」而非單一專業標準的界定,與題幹「依專業標準界定」的描述不同。
本題考點:Bradshaw社會需求分類(Bradshaw's Taxonomy of Social Need),將需求區分為規範性需求、自覺性需求、表達性需求與比較性需求四類,規範性需求的核心特徵是由專家依專業標準界定,是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測量需求的基礎理論架構。
第 17 題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法院認可兒童及少年之收養前,在其所得採行的各項措施裡,並不包括以下的那一項?
(A) 命收養人與兒童及少年先行共同生活一段期間(B) 命收養人接受親職準備教育課程(C) 命收養人接受精神鑑定(D) 命收養人繳交收養保證金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關法院認可兒童及少年收養前之規定,法院於必要時得命收養人與兒童及少年先行共同生活一段期間(試養)、命收養人接受親職準備教育課程、精神鑑定或其他相關之診斷、鑑定,以確認收養人之適任程度、確保收養符合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法律並未授權法院命收養人繳交收養保證金——收養制度核心在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之保障,而非以金錢擔保作為認可要件,故選 D。
A:命收養人與兒童及少年先行共同生活一段期間,是法院評估雙方適應狀況、供裁定參考的法定措施之一,屬於法律明文授權的做法,不合本題「不包括」之題意,故不選。
B:命收養人接受親職準備教育課程,是法院於必要時可命收養人先學習相關親職知能,確保其具備教養能力,屬於法定措施之一,不合本題所問,故不選。
C:命收養人接受精神鑑定,是法院於必要時可命收養人接受專業鑑定以評估其身心狀況是否適合收養,屬於法定措施之一,不合本題所問,故不選。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關法院認可收養前所得採行措施之規定,包括命先行共同生活、親職準備教育課程、精神鑑定等,核心原則為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並不涉及金錢保證金等擔保機制。
第 18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三大核心理念之一?
(A) 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B) 婦女權益的提升是促進性別平等的首要任務(C) 性別主流化是實現施政以人為本的有效途徑(D) 參與式民主是促進兩性共治共決的實踐策略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所揭示的三大核心理念,分別是:性別平等是普世價值、也是攸關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對應A);婦女權益的提升為促進性別平等的首要任務(對應B);性別主流化是實現施政以人為本的有效途徑(對應C)。D「參與式民主是促進兩性共治共決的實踐策略」雖語意上也與性別平等精神相容,但並非綱領所列的三大核心理念之一,故本題選D。
A:「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屬三大核心理念之一,並非本題答案。
B:「婦女權益的提升是促進性別平等的首要任務」同屬三大核心理念之一,強調從補強婦女弱勢地位著手推動性別平等,並非本題答案。
C:「性別主流化是實現施政以人為本的有效途徑」同屬三大核心理念之一,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指將性別觀點納入所有政策、法案與資源分配過程的檢視機制,並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三大核心理念,即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婦女權益提升為首要任務、性別主流化為有效途徑;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指將性別觀點系統性地納入政策規劃與執行的策略。
第 19 題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主管機關應以首長為召集人,邀集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學者或專家、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協調、研究、審議、諮詢及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至於,前項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學者、專家及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而單一性別不得少於:
(A) 二分之一(B) 三分之一(C) 四分之一(D) 五分之一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關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協調組織的規定,各級主管機關以首長為召集人,邀集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學者或專家、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辦理協調、研究、審議、諮詢及推動兒少福利政策等事項,其中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人數不得少於總數二分之一,且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故本題選B。單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是我國各類行政委員會組成時常見的立法通例,用以確保決策過程中的性別代表性。
A:二分之一是題幹已敘明的「學者專家及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總數下限比例,與「單一性別」下限規定並非同一數字,考生若把兩者混為一談就會誤選A,是本題最主要的混淆誘答。
C:四分之一並非兒少法或我國相關委員會組成通例所採用的性別比例下限,屬無所本的數字誘答。
D:五分之一同樣並非我國行政法規中委員會組成常見的單一性別比例下限,亦屬無所本的數字誘答。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關兒少福利促進組織之組成規定;我國行政委員會組成常見的單一性別比例下限(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之立法通例,須與「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的代表比例規定加以區辨。
第 20 題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年滿二十歲,並且在所具備的相關資格裡,並不包括那一項?
(A) 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B)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C) 三年以上居家式托育服務的工作經驗(D) 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除應年滿二十歲外,尚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或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上述三種資格擇一即可,並未將「三年以上居家式托育服務工作經驗」列為法定資格條件之一,故C並非法定資格,本題選C。
A: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是法定資格之一,透過國家技能檢定確認具備保母專業能力,敘述屬法定資格範圍。
B: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是以正規學校教育背景作為專業能力的認定依據,屬法定資格之一。
D: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是以完成一定時數之專業訓練課程作為資格門檻,屬法定資格之一。
本題考點: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保母)資格要件,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以證照、學歷或訓練結業證書三者擇一作為專業能力認定,而非以工作年資作為資格條件。
第 21 題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裡規定:主管機關應每幾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及分析,並公布結果?
(A) 每四年(B) 每五年(C) 每六年(D) 每十年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主管機關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辦理調查、統計及分析並公布結果之週期。依現行規定,此類全國性兒少生活狀況調查採「每四年」辦理一次,作為兒少福利政策規劃與檢討之依據,故本題選A。
B:每五年並非兒少法所定的調查週期,容易與部分行政計畫慣用的五年期程混淆而誤選。
C:每六年同樣不是法定週期,屬於單純的干擾數字,與現行規定不符。
D:每十年常見於戶口普查等大型全國性普查週期(如人口及住宅普查),因兒少調查同樣具全國代表性,容易讓人誤以為採十年一次的普查週期,但兒少權法所定調查週期遠比十年普查頻繁,以利政策即時掌握兒少現況變化,故不選。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法定調查義務,即主管機關應每四年對兒少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與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並公布,作為兒少福利政策規劃依據。
第 22 題
老人福利法規定對於老人的相關照顧服務,並不包括下列那一項的辦理原則?
(A) 個別差異(B) 全人照顧(C) 在地老化(D) 多元連續服務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老人福利法第十六條規定,老人照顧服務之辦理應依全人照顧、在地老化、多元連續服務等原則規劃辦理;本題選項中,B「全人照顧」、C「在地老化」、D「多元連續服務」均屬條文明定的辦理原則,唯獨A「個別差異」並非該法所列的法定辦理原則用語,而是一般社工實務中常見的服務理念詞彙,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故本題選A。
B:全人照顧係指照顧服務應涵蓋老人生理、心理、社會等各面向需求,是條文明定的辦理原則之一,故非本題答案。
C:在地老化強調協助老人在熟悉的社區與居住環境中安養,減少因入住機構而脫離原有生活脈絡,是條文明定的辦理原則之一,故非本題答案。
D:多元連續服務指照顧服務應涵蓋多樣型態、且能因應老人需求變化而連續銜接(如從居家到社區到機構),是條文明定的辦理原則之一,故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老人福利法第十六條,老人照顧服務應依全人照顧、在地老化、多元連續服務等原則規劃辦理,是社會福利法規考題中常見的法定辦理原則清單,須與「個別化」等一般社工實務理念(非本條文用語)區辨。
第 23 題
依據老人福利法規定:老人保護的責任通報人員,並不包括下列那一相關人員?
(A) 村(里)長與村(里)幹事(B) 醫事人員(C) 司法人員(D) 教育人員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老人福利法第 43 條,老人保護之法定責任通報人員,範圍為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村(里)長與村(里)幹事、警察人員、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老人福利業務之相關人員,通報網絡設計上鎖定與老人日常生活、醫療照護、社區行政及司法程序直接接觸的人員;教育人員雖是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防治通報體系中的責任通報人員,但並未列入第 43 條所定老人福利法的責任通報人員範圍,故本題選 D。
A:村(里)長與村(里)幹事是第 43 條明定的責任通報人員之一,因其在社區基層最容易接觸並察覺老人受虐、疏忽等情形,故不選。
B: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時最可能發現老人身體受虐、營養不良等異常徵象,是第 43 條明列的責任通報人員,故不選。
C:司法人員在辦理相關案件過程中知悉老人保護事件時負有通報義務,同樣是第 43 條明列的責任通報人員,故不選。
本題考點:老人福利法第 43 條責任通報人員範圍,鎖定醫事、社工、村里基層、警察與司法人員等直接接觸老人生活與案件處理的人員;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通報對象範圍常有教育人員而老人福利法無此項的差異,是跨法規比較的常見考點。
第 24 題
我國最早施行年金給付的社會保險法規為:
(A) 勞工保險條例(B) 軍人保險條例(C) 公教人員保險法(D) 國民年金法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我國最早施行「年金給付」的社會保險法規。國民年金法於民國97年(2008年)10月開辦,是我國第一個自開辦之初即以按月給付的年金方式設計老年、身心障礙、喪葬等給付的社會保險制度,而非先採一次性給付日後才年金化,故本題選D。
A:勞工保險條例雖歷史悠久,但其老年給付長期以一次性給付為主,直到民國98年(2009年)修法後才增訂年金給付選擇,年金化時間晚於國民年金法開辦。
B:軍人保險條例的給付項目以死亡、失能、退伍等一次性給付為主,並未如國民年金法自始即以年金方式設計。
C:公教人員保險法的給付同樣以生育、育嬰、眷屬喪葬等一次性給付為主要型態,養老給付部分亦非自始即以年金方式辦理,年金化時間亦晚於國民年金法。
本題考點:國民年金法(民國97年施行),我國首個自開辦即以按月定期給付(年金)方式設計的社會保險制度;社會保險年金化,指原以一次性給付為主的保險制度(如勞保、公保)逐步增訂年金給付選項的政策演變過程,兩者常於考題中對照出題。
第 25 題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獎金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幾倍以上部分必須計收補充保險費?
(A) 3 倍(B) 4 倍(C) 5 倍(D) 6 倍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有關補充保險費之規定,投保單位(雇主)給付被保險人之獎金,若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四倍以上的部分,須計收補充保險費,故本題選 B。此一四倍門檻是為避免高額獎金完全規避以經常性薪資計算的保費費基,將超額獎金部分納入補充保費計收範圍。
A:三倍並非法定門檻,是與四倍相近、易造成混淆記憶錯置的誘答數字,考生若記錯倍數即會誤選。
C:五倍同樣是易與正確倍數混淆的誘答數字,並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獎金補充保費的計收門檻。
D:六倍亦非法定門檻,屬誘答選項,考生若對倍數記憶不精確,容易在三、四、五、六倍之間猜測而失分。
本題考點: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指經常性薪資以外之各類所得(如高額獎金、兼職所得、股利等)另計收之保費;獎金補充保費門檻,即投保單位給付獎金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才計收,是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科目常考的具體數字。
第 26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就業保險的給付?
(A) 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B)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C)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D)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就業保險法,就業保險之給付項目包括: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及被保險人及其眷屬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並非就業保險之法定給付項目,而是國民年金制度中另有針對低收入戶等特定對象的保險費補助規定,兩者制度體系不同,故本題選 B。
A: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是就業保險法明定的給付項目之一,於被保險人請領失業給付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其本人及眷屬得依規定獲得全民健保保險費之補助,屬就業保險給付範圍。
C: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是就業保險給付項目之一,提供予失業被保險人參加職業訓練期間的生活費用補助,協助其在職訓期間維持基本生活所需。
D: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是就業保險給付項目之一,鼓勵失業被保險人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提早就業,以現金獎助方式提供誘因。
本題考點:就業保險法所定給付項目(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全民健保保險費補助),須與國民年金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制度的保險費補助規定加以區辨,避免混淆不同保險體系的給付內容。
第 27 題
關於發放幼兒教育券的實施,下列規定何者錯誤?
(A) 以年滿五足歲未滿六足歲的幼兒為對象(B) 就讀公立幼稚園之幼兒不得使用(C) 補助金額分兩學期發放(D) 每人每一學期補助一萬元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幼兒教育券實施規定何者錯誤。我國自89學年度起推動的幼兒教育券,補助對象為滿五足歲至未滿六足歲、就讀私立幼稚園(含立案私立托兒所)的幼兒,補助金額為每人每學年新臺幣一萬元,並分兩學期發放,即每學期發放新臺幣五千元。D敘述稱「每人每一學期補助一萬元」,把「每學年一萬元」誤植為「每學期一萬元」,金額整整多算一倍,故為錯誤敘述,選D。
A:幼兒教育券以年滿五足歲、未滿六足歲之幼兒為補助對象,此年齡界定正確。
B:幼兒教育券的立法目的在弭平公私立幼稚園學費差距、減輕就讀私立園所家長的負擔,故僅限就讀私立幼稚園幼兒申領,就讀公立幼稚園之幼兒不得使用,此敘述正確。
C:補助金額並非一次全額發放,而是配合學期制度分兩學期各發放一半金額,此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幼兒教育券政策,其補助對象(五足歲至未滿六足歲、就讀私立園所幼兒)、補助金額(每學年一萬元、分兩學期各五千元發放),為早期學前教育福利的歷史沿革考點,該制度已由後續幼兒就學補助、準公共化政策取代。
第 28 題
社會救助法中關於生活扶助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主管機關應於受領申請生活扶助五日內派員調查(B) 申請生活扶助經核准者溯自提出申請之當月生效(C) 低收入戶成員有懷胎滿三個月者得增加補助金額(D) 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五年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救助法第10條規定,申請生活扶助經核准者,溯自「備齊文件之當月」生效。B 寫成「提出申請之當月」,把法定基準由備齊文件改為提出申請,故與條文不符,應選 B;錯誤關鍵不是「日」與「月」的差異。
A:主管機關受理生活扶助申請後,須於一定期限內派員實地訪視調查以核實申請人資格與家庭狀況,A 選項所載之五日調查期限與此規定相符,故為正確敘述,非本題答案。
C: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成員中有懷胎達一定週數者,得依規定增加生活扶助之補助金額,以因應孕產期間增加的生活需求,C 選項敘述與此加成規定相符,故為正確敘述,非本題答案。
D:主管機關對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之認定並非一經核定即永久不變,須定期辦理生活狀況調查以掌握其資格是否持續符合,D 選項所載之定期複查週期與此規定相符,故為正確敘述,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社會救助法第10條的生活扶助申請及核發程序;核准後溯自備齊文件之當月生效,並須辨識5日內調查、懷胎滿3個月增加補助及至少每5年辦理生活狀況調查等規定。
第 29 題
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採何方式計算?
(A) 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 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B) 被保險人退保當月起前3 年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C) 被保險人退保當月起前60 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D) 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3 年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規定,老年年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係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此設計是為了保障勞工權益——不論該六十個月落在加保期間的哪個時段,只要是薪資最高的那六十個月,均可採計,避免因退保前薪資較低而拉低平均投保薪資,故本題選A。
B:本選項描述「退保當月起前3年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此一計算方式並非其他社會保險制度的邏輯,而正是同一部勞工保險條例中「一次請領老年給付」(適用保險年資跨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制度施行前者,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規定)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方式;與老年年金給付「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的計算基準不同,是本題最容易混淆的誘答——關鍵在於區辨「老年年金/老年一次金」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分屬勞保條例內不同給付種類、採不同計算基準,而非誤以為屬其他社會保險。
C:本選項描述「退保當月起前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雖然同樣是60個月,但計算基準是「退保前固定的60個月」,而非「加保期間內薪資最高的60個月」;若勞工退保前薪資恰巧偏低,此種計算方式將對勞工不利,與勞保條例保障勞工採計最高薪資的立法意旨不符,關鍵差異在於「固定期間」與「最高期間」之別。
D:本選項描述「加保期間最高3年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雖採「最高」邏輯與正解相同,但期間長度誤植為3年(36個月)而非法定的60個月,屬期間長度記憶錯誤的誘答。
本題考點: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方式(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採「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退保前3年平均)之計算基準不同,二者同屬勞保條例內部不同給付種類的區辨考點。
第 30 題
依據國民年金法規定,自民國101 年1 月1 日起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之金額為每人每月:
(A) 3,500 元(B) 4,000 元(C) 4,500 元(D) 4,700 元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國民年金法所定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係提供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且未能請領其他社會保險身心障礙給付者之基本經濟保障,其金額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等因素定期檢討調整;依題目所述民國101年1月1日起的金額為每人每月4,700元,故選 D。此類法定給付金額屬特定年度的公告數字,記憶重點在於掌握其屬於隨物價調整之基本保證年金性質,而非一次訂定後永久不變。
A、B、C:三者皆為與正確金額相近的數字誘答,用以測試考生是否精確記得民國101年當時的公告金額——A 為3,500元、B 為4,000元、C 為4,500元,均非該年度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之實際金額;此類法定給付數字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機制逐年變動,考生須以當年度官方公告數字為準,避免與其他年度或其他年金項目(如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之金額混淆。
本題考點:國民年金法之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為保障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基本經濟安全所設之定額給付,其金額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機制定期檢討;此類法定給付金額的年度數字記憶題,是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科目常見的考點類型。
第 31 題
下列何者非專科社會工作師之分科:
(A) 醫務(B) 心理衛生(C) 老人(D) 保護工作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包括醫務、心理衛生、兒少家庭、老人、身心障礙等領域,並無獨立設立「保護工作」一科;保護性業務通常整合於兒少家庭、老人或其他分科的實務範疇內,而非另立專科名稱,故本題選 D。
A:醫務社會工作為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專科分科之一,服務對象聚焦於醫療院所就診之病患與家屬,敘述所指分科確實存在。
B:心理衛生社會工作為公告之專科分科之一,服務對象聚焦於精神疾病或心理衛生相關議題之案主,敘述所指分科確實存在。
C:老人社會工作為公告之專科分科之一,服務對象聚焦於老年人口之照顧與福利需求,敘述所指分科確實存在。
本題考點: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規範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社會工作師專科分科類別;因分科項目屬行政公告內容,隨政策調整可能增修,作答時應以應考當年度最新公告版本為準。
第 32 題
下列關於請領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的規定,何者錯誤?
(A) 受照顧者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極重度以上(B) 受照顧者未接受居家服務(C) 照顧者未從事全時工作(D) 照顧者與受照顧者必須實際居住同一直轄市、縣(市)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規定,請領資格中受照顧者的失能程度門檻,是經指定評估機構以量表評估達重度以上(而非極重度以上),並搭配未接受機構安置、居家服務或未僱用看護等其他照顧服務補助等要件;本題 A 敘述將失能門檻寫成「極重度以上」,較法定的「重度以上」門檻更嚴格,與規定不符,故本題選 A。
B:受照顧者未接受居家服務(或未接受機構安置、未僱用看護),是請領本津貼的要件之一,用意在避免與其他照顧服務補助重複請領,敘述與規定相符。
C:照顧者未從事全時工作,是請領要件之一,用意在確認照顧者確有時間與心力實際負擔日常照顧責任,敘述與規定相符。
D:照顧者與受照顧者須實際居住於同一直轄市、縣(市),是請領要件之一,確保津貼發給的照顧關係具真實性與在地可查核性,敘述與規定相符;此處僅要求同一縣市轄區內,並非須同戶籍或同一居所。
本題考點: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的請領要件,包含受照顧者失能程度門檻(重度以上)、未重複領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照顧者未全時工作且與受照顧者同縣市居住等規定,是老人福利津貼制度中常考的門檻細節比對題型。
第 33 題
下列何法的中央主管機關非內政部?
(A)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B) 性騷擾防治法(C) 性別工作平等法(D)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四個法規中,中央主管機關「非內政部」者。性別工作平等法規範就業歧視防治、性別工作平等措施等勞動事務,依該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勞動事務主管機關(現行為勞動部,該法制定當時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而非內政部,故本法之中央主管機關不同於其餘三法,選C。
A: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範對象為家庭經濟與生活扶助,屬社會福利事務,依題目年代設定其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敘述相符,非本題答案。
B:性騷擾防治法規範性騷擾防治與被害人保護等事務,其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敘述相符,非本題答案。
D: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雖涉及農民權益,但其保險業務性質仍歸屬社會福利範疇,依題目年代設定該條例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敘述相符,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法規中央主管機關之判斷(依業務性質歸屬相關部會,而非法規名稱表面涉及的對象);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勞動事務屬性,中央主管機關為勞動主管機關而非內政部,是常見的法規主管機關辨識考點。政府歷經組織改造,部分法規之中央主管機關已隨業務調整移轉(如衛生福利部成立後承接原內政部部分社福業務),作答時應留意法規制定或考試年代所適用之主管機關。
第 34 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肢體障礙應歸類下列那一款的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
(A) 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B) 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C) 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D) 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該法採ICF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之精神,將身心障礙者依受損傷的身體系統分為八大類。「肢體障礙」係因神經、肌肉、骨骼等與身體移動相關的構造或功能受損傷或不全,導致個人在移動能力上顯著偏離常態或喪失,故對應歸類於「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此一類別,選B。
A: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對應的是心臟血管疾病、血液疾病、免疫功能障礙、呼吸系統相關的身心障礙類別,與肢體移動能力無關,不屬肢體障礙的歸類項目。
C: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對應的是消化道、代謝或內分泌功能異常所致的身心障礙類別,並非肢體障礙所屬的分類。
D: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對應的是嗓音與言語功能障礙,與肢體移動能力無關,不屬肢體障礙的歸類項目。
本題考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八大身體系統分類,採世界衛生組織ICF(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之精神,依損傷所在的身體系統將障礙類別重新分類;肢體障礙對應「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類別,是本法分類架構下的核心考點。
第 35 題
防暴三法依制定時間的先後順序排列為:
(A)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B)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C) 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D) 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防暴三法依制定(公布)時間先後排列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民國86年公布)最早、家庭暴力防治法(民國87年公布)次之、性騷擾防治法(民國94年公布)最晚,順序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故選A。
B:此排列將性騷擾防治法(94年)排在家庭暴力防治法(87年)之前,順序顛倒,性騷擾防治法是三法中公布最晚者,不應排在第二位。
C、D:C排列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D排列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兩者皆將家庭暴力防治法(87年公布)誤置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86年公布)之前;D另外還把公布最晚的性騷擾防治法(94年)排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前,但兩者共同的錯誤都在於把家庭暴力防治法誤當成三法中最早公布者,與實際公布順序不符。
本題考點:防暴三法立法沿革,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7年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1998年公布)、性騷擾防治法(2005年公布)三者的立法先後順序,是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科目常考的法規沿革記憶題。
第 36 題
下列有關公益彩券盈餘之分配規定,何者正確?
(A) 盈餘百分之四十供國民年金(B) 盈餘百分之五供全民健康保險準備(C) 盈餘百分之五十供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辦理社會救助支出(D) 分配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之盈餘依各直轄市、縣(市)公益彩券銷售金額比例分配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有關盈餘分配之規定,公益彩券發行之盈餘中,提撥百分之五作為全民健康保險準備之用,故本題選B。此為公益彩券盈餘依法分配予不同社會福利用途的其中一項規定,個別分配比例與用途均有明文,須逐一比對法定數字,不能僅憑用途名稱直覺選擇。
A:法定分配中確有提撥予國民年金保險之用的比例項目,但其法定比例並非百分之四十,此選項屬把不同分配項目的比例數字互相對調的常見誘答,考生須逐一核對條文中各分配項目對應的正確比例才能辨別。
C:社會救助支出的財源主要來自政府公務預算及社會救助相關基金編列,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對盈餘分配所定之各項比例中,並無「百分之五十供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辦理社會救助支出」此一項目與比例的明文規定,屬混淆彩券盈餘用途與一般社會救助財源的誘答。
D: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對於分配予直轄市、縣(市)政府之盈餘,另有其法定分配基準,並非單純依各直轄市、縣(市)公益彩券銷售金額比例分配,此選項簡化了實際分配基準,屬似是而非的誘答。
本題考點:公益彩券發行條例有關盈餘分配之規定,即公益彩券盈餘依法分配予國民年金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準備等不同社會福利用途,各有其法定分配比例,是社會政策法規中細節數字記憶的常考題型;由於分配比例屬可能隨修法調整之具體數字,作答時應以現行條文所定比例為準。
第 37 題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新增何對象為兒童及少年保護義務通報人?
(A) 醫事人員(B) 保育人員(C) 村(里)幹事(D) 司法人員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責任通報人員,歷經修法陸續擴充涵蓋對象;其中村(里)幹事因在社區基層與住戶接觸密切、較易察覺兒少受虐或有保護需求的跡象,修法時將其增列為負有法定通報義務的人員之一,故本題選C。
A:醫事人員因執業過程中直接接觸兒少的身心狀況,屬於責任通報人員中較早、也較普遍為人熟知的既有類別,並非本題所問「新增」的對象。
B:保育人員長期與學齡前兒童密切接觸,屬於教育保育體系中原本即納入的責任通報人員類別,同樣不是本題所問的新增對象。
D:司法人員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察覺兒少有保護需求,本即負有通報義務,屬於既有的責任通報人員類別,而非新增對象。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責任通報人員制度,規定特定職業別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悉兒少有保護需求應於法定時限內通報;本題聚焦於歷次修法「新增」通報對象的記憶重點,非通報制度的一般原理。
第 38 題
下列那一項係為社會救助法裏的所得基準?
(A) 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B) 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眾數(C) 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D) 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變異係數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所依據之最低生活費,係以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之一定比例計算,故本題所問所得基準為「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選C。
A: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容易受少數極高所得者拉高,無法真實反映多數國民的一般生活水準,社會救助法制度設計上刻意捨平均數而採中位數,是本題最主要的誘答選項。
B:眾數為次數分配中出現頻率最高的數值,並非所得分配的集中趨勢代表值,統計性質上不適合作為社會救助法定門檻的計算基礎,法規亦未採此基準。
D:變異係數是衡量所得分配離散程度(相對變異大小)的統計量,用於比較不同群體所得分布的離散情形,並非用來設定救助資格門檻的所得水準基準,性質完全不同。
本題考點:社會救助法「最低生活費」的計算基準——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而非平均數),是社會救助資格認定的核心法定門檻;統計概念上平均數、中位數、眾數、變異係數之意義區辨。
第 39 題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幾日為限?
(A) 3 日(B) 5 日(C) 7 日(D) 10 日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之家庭照顧假規定。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 7 日為限,故本題選 C。家庭照顧假之請假薪資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且與原有事假合計後,全年事假總日數(含家庭照顧假)不得逾 14 日;本題僅問家庭照顧假本身的年度上限,答案即為 7 日。
A:3 日容易與同法生理假規定混淆——女性受僱者於生理期間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逾 3 日的部分才併入病假計算並減半發給薪資,3 日是生理假薪資計算的分界點,並非家庭照顧假的年度上限,屬於不同假別的數字。
B:5 日貼近本法中產檢假、陪產假等假別過去適用的日數規定,是常見的記憶型誘答數字,與本題所問的家庭照顧假並非同一項目。
D:10 日並非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任何請假類別明訂的法定日數,屬純數字型誘答,用以干擾對 7 日這個關鍵數字的記憶。
本題考點:家庭照顧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受僱者於家庭成員需親自照顧特定情形時得請的假別,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 7 日為限;性別工作平等法各類請假日數的區辨,是本科常考的數字記憶重點。
第 40 題
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並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 現為或曾為三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B)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C) 配偶或前配偶(D)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官方答案為 A。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在本題時點列舉「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A 寫成三親等以內,未完整重述法定外延,因此命題者以條文用語不符而選 A。惟三親等以內是四親等以內的真子集,這些親屬本身仍屬法定家庭成員,不能解讀為法律「不包括」三親等以內者;題幹的否定問法與 A 的集合關係並不嚴謹,計分仍選 A。
B: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明文列舉的家庭成員類型之一,涵蓋範圍正確,不應選。
C:配偶或前配偶是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成員最核心的類型,明文列於第3條,不應選。
D: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同樣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所列的家庭成員類型,不限親等範圍,不應選。
本題考點: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所定家庭成員及親等範圍;須區分「未完整重述四親等以內」與「三親等以內者不受法律包括」兩個命題,後者在集合邏輯上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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