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歷屆試題

開卷有益收錄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民國 101–115 年的歷屆試題,共 29 份考卷、1,160 題,其中 1,160 題附有逐題詳解。每一份考卷都有獨立頁面,可以整卷看題目與答案,也可以直接線上作答。

線上練習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本科概況

科目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會工作師)
題數1,160 題
考卷份數29 份
涵蓋年份民國 101–115 年
詳解1,160 題(100%)
資料來源考選部「國家考試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開放資料
費用免費,不需註冊,無廣告

福利政策理念與現行法規: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各類福利服務法。

歷年考卷(29 份)

點任一年度可看整份試題與標準答案。

題目長什麼樣

以下自本科題庫抽 5 題示例,完整題目請看上方各年度考卷。

第 1 題

Esping-Andersen 區分三種西方福利國家體制所運用的指標,下列何者正確?
  1. (A)去商品化、階層化
  2. (B)去商品化、性別主流化
  3. (C)市場化、階層化
  4. (D)福利私有化、階層化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Esping-Andersen 於《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一書中,區分自由主義、統合主義(保守)、社會民主三種西方福利國家體制時,所運用的兩項核心指標為去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指個人或家庭不須仰賴市場交換即可維持一定生活水準的程度)與階層化(stratification,指福利制度安排如何強化或緩解既有的社會階級與身分差異),故本題選 A。

B:後半「性別主流化」並非 Esping-Andersen 原始分類架構的指標,而是後續女性主義學者(如 Orloff)對其理論忽略性別面向所提出的批評與補充概念,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C:「市場化」並非 Esping-Andersen 使用的專有指標;他關注的是「去商品化」程度(即擺脫市場依賴的能力),而非市場化本身,用詞方向恰好相反。

D:「福利私有化」同樣不是其分類指標,Esping-Andersen 關注的是國家、市場與家庭三者在福利提供上的制度性分工,並非以私有化程度作為分類基準。

本題考點:福利國家體制類型學(Esping-Andersen's Three Worlds of Welfare Capitalism),以去商品化與階層化兩項指標區分自由主義、保守(統合)主義與社會民主三種體制;去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指個人脫離市場依賴仍能維持生活的程度。

第 33 題

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9 條的條文內容,法院於相關事證調查完竣後7 日內對被害人之裁定,下列何者錯誤?
  1. (A)認無安置必要者,應不付安置,並交付父母、監護人或其他適當之人
  2. (B)被害人為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逕行遣返
  3. (C)認為有安置必要者,應裁定安置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設立或委託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寄養家庭、中途學校或其他適當之醫療、教育機構期間不得逾2 年
  4. (D)其他適當之處遇方式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9條,法院於相關事證調查完竣後7日內對被害人所為之裁定類型,並不包括「逕行遣返」。B選項稱被害人若為無合法有效停(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即應逕行遣返,這與該條例保護被害人優先於驅逐出境的精神相違:即便被害人身分上無合法停留許可,仍應先由法院依事證調查結果裁定安置與否,並經妥善之保護與安全評估程序後,才能進一步處理其在臺停留或遣返事宜,並非可以不經安置評估程序即逕行遣返,故B之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A:依同條規定,法院調查後認被害人無安置必要者,應裁定不付安置,並將其交付父母、監護人或其他適當之人,這是條文明定的裁定類型之一,敘述正確。

C:依同條規定,法院認有安置必要者,應裁定安置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設立或委託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寄養家庭、中途學校或其他適當之醫療、教育機構,且明定安置期間不得逾2年,敘述正確,與條文所定期限相符。

D:條文除列舉不付安置、安置兩種主要裁定類型外,亦保留「其他適當之處遇方式」作為彈性條款,使法院得視個案狀況為適當之裁定,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9條,規範法院於事證調查完竣後7日內對被害人所為之裁定類型(不付安置、安置、其他適當處遇);被害人保護優先原則,即便被害人為無合法停留許可之外國人或港澳陸人士,仍須先經安置評估與保護程序,不得逕行遣返。

第 25 題

臺灣各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都設有「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有關其用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核發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公立機構獎勵金
  2. (B)辦理促進中高齡國民以及中低收入戶就業權益相關事項
  3. (C)補助進用身心障礙者達一定標準以上之機關因進用障礙者必須修繕器材之費用
  4. (D)補助進用身心障礙者達一定標準以上之機關因進用障礙者必須支付之勞健保費用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的來源,主要是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依規定繳納之差額補助費;其用途則用於補助進用身心障礙者達一定標準以上之機關(構),因進用身心障礙者而必須辦理職務再設計、購置或修繕輔助器材等所生費用,協助雇主改善工作環境以利身心障礙者就業,故本題選C。

A:「核發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公立機構獎勵金」把基金用途和「獎勵超額進用」的概念相連結,容易讓人誤選;但公立機關(構)本身即負有法定進用義務與相應預算編列,基金設計上更聚焦於協助「已達標準」的機關(構)因進用身心障礙者而生的實質支出(如器材修繕),而非直接發放獎勵金予公立機構,兩者用途性質不同。

B:「辦理促進中高齡國民以及中低收入戶就業權益相關事項」屬於就業保險法所定「就業安定基金」的用途範疇,服務對象是中高齡者與中低收入戶等一般就業弱勢族群,與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為身心障礙者進用所設計的目的不同,是混淆兩個不同基金用途的誘答。

D:「補助進用身心障礙者達一定標準以上之機關因進用障礙者必須支付之勞健保費用」——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費用屬於雇主聘僱任何員工皆須負擔的法定經常性成本,並非因「進用身心障礙者」而額外產生的特殊支出,基金補助的重點在於因身心障礙者特殊需求而生的職務調整、器材修繕等額外費用,而非例行性的勞健保費用。

本題考點: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由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繳納差額補助費所構成,用於補助已達進用標準之機關(構)因進用身心障礙者所生的職務再設計、器材修繕等費用;職務再設計,指為協助身心障礙者順利就業,對工作環境、輔助器具或工作方法進行調整的具體措施。

第 17 題

民國105 年11 月行政院核定實施「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符合資格之兒童及少年或其法定代理人,於帳戶所有人年滿18 歲前,每人每年最高儲蓄1 萬5,000 元;政府相對提撥同額款項,以鼓勵適用對象之家庭踴躍配合。下列有關此方案的實施內容,何者錯誤?
  1. (A)帳戶存款得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以避免影響其低(中低)收入戶資格
  2. (B)帳戶存款由承辦機構以定期存款計息,但帳戶所得孳息不得列入免納綜合所得稅
  3. (C)已開戶之適用對象於其喪失低(中低)收入戶、長期安置資格,且經一年觀察期緩衝,確認離開低(中低)收入戶扶助體系者,政府即停止相對提撥款,可維持帳戶持續存款,惟仍須於年滿18 歲時,始可提領存款
  4. (D)兒少教育發展帳戶存金供為兒童及少年於年滿18 歲後(高中或高職畢業),作為其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就業、創業之用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方案規定,該帳戶存款所生之孳息,依規定得免納綜合所得稅,目的在鼓勵符合資格家庭踴躍儲蓄、政府相對提撥,避免利息所得反而增加家庭稅賦負擔。題目B敘述「帳戶所得孳息不得列入免納綜合所得稅」,與方案實際規定的「免稅」恰好相反,故為錯誤敘述,本題選B。

A:帳戶存款依方案設計,得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避免因帳戶存款累積而影響原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的認定,此為方案保障弱勢家庭資格穩定性所設的重要配套,敘述正確。

C:已開戶之適用對象如喪失低(中低)收入戶或長期安置資格,方案設有一年觀察期作為緩衝,確認其確已脫離扶助體系後,政府始停止相對提撥款;但已存入之款項仍可持續累積,帳戶所有人仍須等到年滿18歲時才能提領,此一設計符合方案保障已累積資產、但提領年齡不變的原則,敘述正確。

D:本方案的政策目的,即在使兒童及少年於年滿18歲、完成高中職學業後,能運用帳戶累積之存款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作為就業、創業之資本,此為方案的核心宗旨,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民國105年11月行政院核定實施),為兒少資產累積方案,透過家庭儲蓄與政府相對提撥,並搭配孳息免稅、免列家庭財產計算等配套措施,鼓勵弱勢家庭累積兒少未來教育與發展所需資產;屬具體行政方案內容,細節可能隨政策調整。

第 9 題

下列有關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和社會津貼敘述,就一般情形來說,何者比較正確?
  1. (A)就給付資格的寬鬆程度比較:社會救助最寬,社會津貼最窄
  2. (B)就給付水準的高低程度比較:社會救助最高,社會津貼最低
  3. (C)就給付行政的層級比較:社會救助由中央政府主導層級最高,社會保險是地方政府辦理層級最低
  4. (D)就財源籌措方式的比較:社會救助來自一般稅收,社會保險主要來自保險費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救助之財源來自政府一般稅收,經資產調查後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社會保險之財源則主要來自被保險人、雇主(及部分政府補助)所繳納之保險費。兩者財源籌措方式確有此區別,D敘述正確,故本題選D。

A:資格寬鬆程度的排序有誤——社會救助須經最嚴格的資產調查(means test),資格門檻最窄;社會津貼(如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通常僅需符合年齡、國籍等人口特徵即可請領,資格門檻反而較寬,此敘述恰與事實相反。

B:給付水準高低的排序有誤——社會救助依最低生活需求提供補足性給付,水準通常最低,用以維持基本生存;社會保險依投保薪資與年資計算,給付水準通常較高,此敘述亦與事實相反。

C:給付行政層級的敘述有誤——我國社會救助業務主要由地方政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審核與核發,社會保險(如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則多由中央政府所屬機關統籌辦理,行政層級的高低恰與此敘述相反。

本題考點: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津貼三大社會安全制度的比較——資格審查嚴格程度(資產調查 vs 普及原則)、給付水準高低、財源籌措方式(稅收 vs 保險費)、行政主管層級的差異。

社會工作師其他科目

題目與標準答案出自考選部「國家考試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開放資料,依《著作權法》第 9 條為非著作權標的,得自由利用; 本專案撰寫的詳解以 CC0 1.0 貢獻至公眾領域。詳解為 AI 整理的學習輔助,並非官方標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