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依所得稅法規定,我國無權對國外A 公司之境外股權交易課稅
- (B)A 公司出售該股權之所得1,000萬元應繳納我國所得稅,稅率為45%
- (C)只有B 公司出售國內不動產時,我國才能依法課稅
- (D)A 公司出售境外股權交易之所得應就源扣繳20%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境外 A 公司出售境外 B 公司股權,但 B 公司境內房地時價占全部股權時價過半;應以實質課稅判斷是否視同處分我國境內不動產。境內房地占比=1.5 億元÷2 億元=0.75=75%,75%>50%,符合不動產占股權主要價值的條件。A 公司持有期間未滿 1 年,出售獲利 1,000 萬元,依作答年度規定適用 45%稅率;應納我國所得稅=1,000 萬元×45%=450 萬元。B:A 公司出售股權所得 1,000 萬元應繳納我國所得稅,稅率為 45%,故 B 為正解。
A:雖為境外公司間的股權交易,但 B 公司境內房地時價占比為 75%,實質上屬處分我國境內不動產,我國有課稅權。它看起來對,是因為交易標的形式上是境外公司股權。
C:我國課稅權不以 B 公司直接出售國內不動產為限;符合不動產占股權主要價值的境外間接移轉,亦可能課稅。
D:本題依作答年度規定應按短期交易所得適用 45%稅率計算,不是就源扣繳 20%。
本題考點:境外間接移轉境內房地——先以境內房地時價÷全部股權時價計算占比;占比過半時,股權交易得視同處分我國境內不動產;再依持有期間與作答年度稅率計算交易所得的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