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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第 1 次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試題與答案
這一頁是民國 104 年第 1 次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的整份歷屆試題,共 40 題,題目與標準答案出自考選部「國家考試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開放資料,其中 40 題附有詳解。以下逐題列出題幹、選項與答案;要計時作答或記錄成績,請用線上練習。
考選部原始場次代碼:1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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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40 題
第 1 題
下列關於臺灣社會工作的歷史發展,那一個敘述錯誤?
(A) 1970 年代初期仍有社會工作黨政化的情形(B) 最早的社會工作人員受聘於醫院(C) 臺灣的社會工作教育始於1950 年代(D) 最早頒訂的社會保險立法是「公務人員保險法」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找出台灣社會工作發展史中錯誤的敘述。D 稱「最早頒訂的社會保險立法是公務人員保險法」有誤——台灣最早施行的社會保險是勞工保險體系,其前身「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自 1950 年起實施,早於 1958 年公布的公務人員保險法,故公務人員保險法並非台灣最早的社會保險立法,本題選 D。
A:正確,台灣社會工作在戒嚴時期(含 1970 年代初期)確實存在黨政化的現象,社會服務與救助工作常受執政黨的組織體系與意識形態指導,與專業自主性有落差,此為台灣社工發展史上被普遍指出的階段特徵。
B:正確,台灣最早受聘的社會工作人員多任職於醫院體系,從事醫務社會工作,協助病患及其家庭處理就醫相關的社會與經濟問題,醫療社會工作是台灣社工專業發展中最早建制化的領域之一。
C:正確,台灣的社會工作教育約始於 1950 年代,最早由大專院校設立社會學系並開設社會工作相關課程,奠定台灣社工專業教育的基礎,其後逐步擴展為獨立的社會工作學系。
本題考點:台灣社會工作發展史,包括醫務社會工作的建制起點、社工教育的建立年代(1950 年代)、戒嚴時期社會工作黨政化現象,以及社會保險立法的先後順序(勞工保險先於公務人員保險)。
第 2 題
下列關於老人福利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A) 未領有生活津貼,且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實際由家人照顧者,照顧者得申請發給特別照顧津貼(B) 老人福利機構分為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及其他老人福利機構(C) 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D)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之老人,法院得因主管機關之聲請,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老人福利法有關特別照顧津貼之規定,特別照顧津貼以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為受照顧對象;A 卻寫成「未領有生活津貼」,與老人福利法第 12 條第 2 項的前提相反,故本題選 A。
B:老人福利法將老人福利機構分為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及其他老人福利機構三類,此為法定機構分類方式,敘述正確,故不選。
C: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此為老人福利法生活津貼制度之基本設計,敘述正確,故不選。
D:老人福利法明定,對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老人,法院得因主管機關之聲請,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此為保護失智失能老人權益的法定機制,敘述正確,故不選。
本題考點:老人福利法特別照顧津貼之申請要件(涵蓋經濟資格、收容安置狀態、失能程度、實際照顧事實等多項條件);老人福利機構之法定分類(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老人監護或輔助宣告之聲請機制,皆為老人福利法考題常見重點。
第 3 題
老人福利法中,為了提高家庭照顧老人之意願及能力,提升老人在社區生活之自主性,政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之社區式服務,不包含下列那一項?
(A) 自立生活支持服務(B) 教育服務(C) 退休準備服務(D) 餐飲服務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老人福利法第十八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之社區式服務,明列項目包括保健醫療服務、心理諮商服務、日間照顧服務、餐飲服務、家庭托顧服務、教育服務、法律服務、交通服務、退休準備服務、休閒服務、資訊及轉介服務等,其中並無「自立生活支持服務」這一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實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個人照顧服務項目,兩部法規服務對象與項目不同,故本題選A為不包含者。
B、C、D:三者同因而不得選——教育服務、退休準備服務、餐飲服務皆為老人福利法第十八條明文列舉之社區式服務項目,僅服務內容不同:B教育服務協助老人終身學習與社會參與;C退休準備服務協助即將退休或已退休老人適應生活轉變;D餐飲服務提供老人餐食送餐或用餐據點等服務。題目問「不包含下列那一項」,這三項既屬明文列舉之社區式服務,依題意即應排除,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老人福利法第十八條(社區式服務項目),規範政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之社區式服務清單,涵蓋保健醫療、心理諮商、日間照顧、餐飲、家庭托顧、教育、法律、交通、退休準備、休閒、資訊轉介等服務;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實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個人照顧服務項目,是本題與老人福利法服務項目相混淆的核心誘答點。
第 4 題
下列關於老人福利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A) 立法宗旨目標是維護老人之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B) 勞工主管機構負責主管老人就業免於歧視及支援員工照顧老人家屬與照顧服務員技能檢定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C) 各級政府老人福利之經費來源包括按年編列之老人福利預算、社會福利基金、私人或團體捐贈及其他收入(D) 提供原住民老人服務及照顧者,應優先遴用原住民或熟諳原住民文化之人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老人福利法第一條明定「為維護老人尊嚴與健康,延緩老人失能,安定老人生活,保障老人權益,增進老人福利,特制定本法」,其立法宗旨聚焦於老人尊嚴健康、延緩失能、安定生活與福利增進,並未如選項A所述以「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為立法目的;此一措辭實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立法目的表述,兩部法規之保障對象與立法重點並不相同,故A之敘述與老人福利法規定不符,本題選A。
B:老人福利法就老人就業免於歧視及員工照顧老人家屬、照顧服務員技能檢定等事項,明定由勞工主管機關規劃、推動及監督,屬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劃分之一環,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C:老人福利法規定各級政府辦理老人福利所需經費,其來源包括按年編列之老人福利預算、社會福利基金、私人或團體捐贈及其他收入,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D:老人福利法就提供原住民老人服務及照顧,明定應優先遴用原住民籍或熟諳原住民文化之人,以符合文化適切性之服務原則,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老人福利法第一條立法目的(維護老人尊嚴健康、延緩失能、安定生活、保障權益、增進福利),常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立法目的(保障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機會)混合出題,須辨識兩部法規保障對象與立法重點之差異。
第 5 題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提供身心障礙者獲得所需之個人支持及照顧,促進其生活品質、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的服務,不包含下列那一項?
(A) 社區居住(B) 婚姻及生育輔導(C) 課後照顧(D) 緊急救援服務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結果,辦理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項目包括居家照顧、生活重建、心理重建、社區居住、婚姻及生育輔導、日間及住宿式照顧、家庭托顧、課後照顧、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等。緊急救援服務並非該條所列之個人照顧服務項目,而是常見於老人福利法居家式服務中的措施(如獨居長者緊急救援連線),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個人照顧體系分屬不同法規之服務項目,故本題選 D。
A、B、C:三者同屬第五十條明文列舉的個人照顧服務項目,僅服務內容不同——A社區居住,提供身心障礙者在社區型態住所中獲得支持性照顧;B婚姻及生育輔導,協助身心障礙者於婚姻與生育相關議題獲得專業輔導;C課後照顧,提供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於課後獲得照顧與學習支持。三者皆屬第五十條所列個人照顧服務範圍,題目問「不包含」者,故均不應選。
本題考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條個人照顧服務項目,規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辦理之居家照顧、社區居住、婚姻及生育輔導、課後照顧等具體服務內容;與老人福利法居家式服務(含緊急救援服務)的服務項目分屬不同法規體系,是常見的跨法規混淆考點。
第 6 題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的服務對象?
(A) 65 歲老人(B) 50 歲的山地原住民(C) 55 歲的身心障礙者(D) 僅IADLs(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要選出「不是」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服務對象者。該計畫以身分別設定不同的年齡門檻: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五十五歲以上山地原住民、五十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以及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IADLs)失能且獨居之老人。B選項「五十歲的山地原住民」尚未達五十五歲門檻,因此不在服務對象之列,故本題選B。
A: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是長照十年計畫最基本的服務對象,年齡已達標,A本身正確,並非答案。
C:身心障礙者的年齡門檻是五十歲以上,五十五歲已超過此門檻,故五十五歲的身心障礙者確屬服務對象;C容易與B混淆,是因為兩者都涉及原住民與身心障礙者的年齡下限,但兩個身分別的門檻並不相同,一為五十五歲、一為五十歲,須分別記憶,不能套用同一數字,故C並非答案。
D:僅IADLs(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且獨居之老人,屬長照十年計畫特別列出的高風險族群,即使只是工具性活動(如購物、理財、服藥管理)失能而非基本自理能力(ADLs)失能,只要獨居即納入服務對象,D本身正確,並非答案。
本題考點: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長照1.0)服務對象之年齡門檻設計,依老人、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不同身分別各自設定起算年齡,是社工考科常考的政策細節記憶點。
第 7 題
下列關於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的敘述,何者錯誤?
(A) 友善服務提供到宅關懷,並支持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B) 居家復健是由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對居家需繼續復健之身心障礙者,於其居住處提供復健治療服務(C) 生活重建是指由身心障礙同儕,提供心理支持,以重新建構其獨立生活能力,協助其重建生活(D) 社區居住是以一般社區住宅房舍提供身心障礙者非機構式之居住服務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個人照顧服務相關規範,「生活重建」是由專業人員(如社工師、職能治療師等)針對身心障礙者進行生活自理、心理適應、社會適應等訓練,協助其重新建立獨立生活能力,並非題述「由身心障礙同儕提供心理支持」;後者所描述的其實是「同儕支持」服務的內涵(由具相同或相似障礙經驗者,以過來人身分提供心理支持與經驗分享),本題C將「生活重建」與「同儕支持」兩種服務內容混為一談,敘述錯誤,故本題選C。
A:友善服務以到宅關懷方式,支持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活動、拓展社會參與,是個人照顧服務項目之一,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B:居家復健由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等專業人員,至居住需繼續復健者的住處提供復健治療服務,正確描述居家復健的專業人員配置與服務方式,非本題答案。
D:社區居住是以一般社區住宅(而非機構)提供身心障礙者非機構式的居住服務,強調去機構化、融入社區生活,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相關辦法,涵蓋居家照顧、生活重建、心理重建、社區居住、日間照顧等多元服務項目;生活重建與同儕支持的區辨,前者由專業人員提供生活自理與適應訓練,後者由具相同經驗的障礙者同儕提供心理支持,兩者服務主體與內涵不同,是本題出題核心。
第 8 題
下列關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A) 胎兒(包含死產)出生後7 日內,接生人應將其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備查(B) 出養應以國內收養人優先收養為原則(C) 政府應建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通報系統,並提供早期療育服務(D) 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康樂場所應提供身高100 公分以下兒童優惠措施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及康樂場所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未滿一定年齡之兒童提供優惠措施,具體年齡與優惠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D 卻把法律要求改寫成統一的身高100公分以下門檻,與規範方式不符,故本題選 D 為錯誤敘述、即為正解。
A:兒少法對出生通報設有時限規定,接生人(含胎兒死產情形)應於一定期限內(如7日內)將出生相關資料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備查,用意在及早掌握新生兒(含死產)動態、防杜棄嬰或非法出養,此敘述與現行規定相符,非本題答案。
B:兒少法明定收出養應以國內收養人優先收養為原則,僅於無法在國內覓得適當收養人時,始得進行跨國收養,此為出養程序的基本原則,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C:政府應建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通報系統,並結合衛生、教育、社政等單位提供早期療育服務,及早介入以改善發展遲緩兒童的成長條件,此為兒少法所定政府應辦事項,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的兒童優惠措施採未滿一定年齡的規範方式;出生通報義務、國內收養優先原則、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通報與早期療育制度,皆為兒少法中兒童福利行政的基本架構考點。
第 9 題
下列關於發展遲緩早期療育的敘述,何者錯誤?
(A) 屬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事項(B) 政府應建立12 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並依發展遲緩兒童之需要,提供早期療育服務(C)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得申請警政主管機關建立指紋資料(D) 各類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類似發展遲緩兒童,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現行規定,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的評估對象為未滿六歲(學齡前)的兒童,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的篩檢與評估機制,並依其需要提供早期療育服務;選項 B 卻把年齡門檻寫成「12 歲以下」,與應為「6 歲以下」的規定不符,故本題選 B(何者錯誤)。
A:早期療育服務確實屬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事項之一,此敘述正確,非本題應選的錯誤選項。
C:疑似發展遲緩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得依規定申請警政主管機關建立指紋資料,以利兒童走失或發生意外時協助尋人與身分核對,此敘述正確,非本題應選的錯誤選項。
D:各類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人員,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時,負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義務,此為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機制的一環,敘述正確,非本題應選的錯誤選項。
本題考點:早期療育(Early Intervention)服務對象的法定年齡門檻,現行規定以未滿六歲(學齡前)兒童為評估與服務對象,是早療相關考題中最常被置換數字(如改成 12 歲)測試考生記憶精確度的重點。
第 10 題
專業人員潛意識的把案主當作他以前認識的某特定人看待,因而不能察覺到案主的能力或長處,以致無法給予案主適當的協助。此現象稱為:
(A) 非理性思考(irrational thinking)(B) 投射(projection)(C) 情感轉移(transference)(D) 情感反轉移(counter-transference)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描述「專業人員」(工作者)在潛意識中,把案主當成自己過去認識的某個特定人物來看待,導致無法客觀覺察案主真實的能力與長處。這是工作者將自己過去對某人(可能是父母、師長或其他重要他人)未解決的情感、態度投射到案主身上,屬於「情感反轉移」(counter-transference)——即工作者對案主產生的、源自工作者自身過去經驗的情感反應,會扭曲工作者對案主的客觀評估,故選D。
A:非理性思考(irrational thinking)指違反邏輯、缺乏事實根據的認知型態或信念,是認知層次的概念,並未特別指涉「把案主當成過去認識的人」這種源於過去人際經驗的情感投射現象,與題幹描述不符。
B:投射(projection)是一種心理防衛機制,指個人將自己不願承認的內在特質或情緒歸咎於他人身上;雖然與情感反轉移都涉及潛意識歷程,但投射的核心是「否認並外化自身特質」,而非「把對方誤認為過去認識的特定人」,題幹描述更精確對應情感反轉移的定義,這是容易與情感反轉移混淆的相近概念。
C:情感轉移(transference)方向與題幹相反——它指「案主」把過去對生命中重要他人(如父母)未處理的情感,投射到「工作者」身上;本題主詞是「專業人員」對案主產生此現象,方向相反,是本題最主要的陷阱選項。
本題考點:情感反轉移(Counter-transference),指工作者將自身過去對重要他人的情感、態度潛意識地投射到案主身上,進而影響專業判斷的客觀性;與情感轉移(Transference,案主對工作者的情感投射)方向相反,須留意主詞(何者對何者)以區辨。
第 11 題
下列關於個案工作預估(assessment)的敘述,何者錯誤?
(A) 用來找出預期發生的事是否真的發生了(B) 是一個持續的過程(C) 是案主和工作人員雙向互動的過程(D) 交互反應關係的預估(transactional assessment)是以生態系統架構來進行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個案工作中的預估(assessment)是社工與案主共同持續進行、隨案主狀況與環境變化不斷調整更新的歷程,用以了解案主的需求、問題與資源以形成處遇計畫,而非用來檢驗預期發生的事是否真的發生;找出預期事件是否真的發生,是用以檢視處遇成效、判斷介入是否達成預定目標的評估(evaluation)功能,與預估在個案工作歷程中所處的階段與目的不同,題目將評估的功能誤置為預估的敘述,故本題選A為錯誤敘述。
B:正確敘述。預估並非僅在個案初期進行一次即完成的靜態工作,而是隨案主狀況、環境與關係的變化持續進行、不斷修正的動態歷程。
C:正確敘述。預估的過程仰賴社工與案主雙方共同參與、彼此互動蒐集與詮釋資訊,而非社工單方面對案主進行的單向評斷。
D:正確敘述。交互反應關係的預估(transactional assessment)著重案主與其所處環境(家庭、社區、制度等系統)間的互動關係,採取生態系統的架構來理解案主的處境與需求,是預估取向中重視人與環境互動的一種。
本題考點:個案工作預估(assessment),指持續性、雙向互動、用以理解案主需求與處境的歷程;評估(evaluation),指用以檢視處遇成效、判斷預期目標是否達成的歷程,兩者在個案工作歷程中的階段與功能常被混淆比較;交互反應預估(transactional assessment),即以生態系統觀點理解案主與環境互動的預估取向。
第 12 題
下列關於評估(evaluation)的敘述,何者錯誤?
(A) 指對一種問題和需求評定的過程(B) 過程性評估關心工作的過程及各階段的工作如何影響最後的結果(C) 著重在於案主和工作者所共同設定的目標是否達成(D) 為了有效運作評估系統,需要採用標準化的紀錄格式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對問題和需求評定的過程」描述的其實是預估(assessment)的工作內容,即社工在介入前蒐集資料、界定問題與需求的階段;評估(evaluation)則著重在服務過程中或完成後,檢視工作歷程、目標達成程度與成效,兩者屬於實務歷程中不同階段的概念,A將預估的定義套用在評估上,故為錯誤敘述,是本題答案。
B:過程性評估(process evaluation)關注服務執行的過程本身,包括各階段工作如何進行、如何影響最終結果,是評估的重要類型之一,敘述正確。
C:評估的核心正是檢視案主與工作者共同設定的目標是否達成,此即結果評估/目標達成評估的精神,敘述正確。
D:為使評估系統能持續、可比較地運作,確實需要採用標準化的紀錄格式,以利前後測比較與資料彙整,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預估(Assessment)與評估(Evaluation)的階段性區別;過程評估(Process Evaluation)與結果評估(Outcome Evaluation)的分類。
第 13 題
以圖形呈現個人、家庭與居家生活的概觀,個人的社會系統與外在世界間關係的消長。這是社會個案工作常用的什麼工具?
(A) 網絡圖(B) 生態圖(C) 家庭結構圖(D) 生涯關係圖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題幹描述「以圖形呈現個人、家庭與居家生活的概觀,呈現個人的社會系統與外在世界間關係的消長」,這正是生態圖(ecomap)的定義——生態圖以案主或家庭為中心,向外連結工作、學校、醫療、親友、宗教等外部系統,並以不同線條標示關係的強弱、疏密與資源流動方向,藉此一目了然掌握案主與外在環境間互動關係的整體樣貌,故本題選 B。
A:網絡圖著重呈現案主人際網絡中各個個人或團體間的連結關係與互動內容,焦點在「人際網絡結構」本身,而非家庭與居家生活整體概觀下與外在世界系統的資源消長,與題幹描述的重點不同。
C:家庭結構圖(家系圖)呈現的是家庭內部至少三代成員間的血緣、婚姻與情感關係、界限與世代模式,焦點在「家庭內部結構」,並不涉及個人與外在社會系統間關係的消長,與題幹「個人的社會系統與外在世界間關係」不符。
D:生涯關係圖並非社會個案工作中用以評估個人與環境系統互動的標準化工具名稱,題幹描述的功能與標準教科書中生態圖的定義高度吻合,並非此選項所指涉的工具。
本題考點:生態圖(Ecomap),社會個案工作評估工具之一,用以呈現案主/家庭與外在社會系統間資源、壓力與關係消長的整體圖像;常與家系圖並列比較,兩者分別對應「對外系統互動」與「對內世代結構」兩種不同評估焦點。
第 14 題
問題解決學派對於社會工作理論的發展,有重大影響。下列關於問題解決學派的敘述,何者錯誤?
(A) 皮爾曼(Perlman)於1957 年出版《社會個案工作:一個問題解決的過程》(Social Casework:A ProblemSolving Process)(B) 問題解決學派提出的4P 是指:person, place, professional, process(C) 人一生都會不斷面對許多問題,因此協助案主解決問題,需要長時間的逐步介入(D) 工作方法強調界定問題、討論目標與策略、評估執行情形,都需與案主一同討論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經考選部公告,答 B 或 C 或 BC 者均給分。兩項都與問題解決學派的內容不符。Perlman 的 4P 是 person(人)、problem(問題)、place(機構)、process(過程),把其中的 problem 換成 professional 顯然錯誤——問題本身正是這個學派的名稱來源,不可能不在四要素之內。另一方面,問題解決學派主張把工作焦點放在案主當前最迫切的問題、以有限的階段推進,屬短期取向,寫成「需要長時間的逐步介入」與其精神相反。兩者皆錯,故並列給分。
A:Perlman 於 1957 年出版《社會個案工作:一個問題解決的過程》,是問題解決學派的奠基著作,敘述正確。
C:與正解並列給分。問題解決學派以當前問題為焦點、屬短期取向,並不主張長時間的逐步介入。
D:界定問題、討論目標與策略、評估執行情形都與案主共同進行,正是該學派強調案主參與、視案主為問題解決主體的做法,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問題解決學派的 4P 與工作焦點。4P 要背牢——人、問題、機構、過程;後來也有學者擴充為 6P,再加上專業人員(professional person)與專業提供(provisions)。工作焦點的三個特徵是:以案主當前最關切的問題為起點、以案主的問題解決能力為處遇對象、以及短期而有階段的推進。這個學派承接 Perlman 對精神分析式長期治療的反省,因此「短期、聚焦當前」是它的定位,不能與心理暨社會學派混同。
第 15 題
在瞭解案主所面臨的問題時,重視從案主所在情境中去評量(assess),同時探討案主早期生命經驗與目前環境中的社會關係。請問這是那一個理論觀點?
(A) 增強權能觀點(B) 基變觀點(C) 心理暨社會學派(D) 認知行為學派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描述的「重視從案主所在情境中評量問題」,並「同時探討案主早期生命經驗與目前環境中的社會關係」,正是心理暨社會學派(psychosocial approach,代表人物如漢彌爾頓 Gordon Hamilton)人在情境中(person-in-situation)的核心主張——強調案主的問題須同時從其內在心理動力(含早期生命經驗)與外在社會環境兩個面向去理解評估,故本題選 C。
A:增強權能觀點(empowerment perspective)著重協助案主覺察並運用自身及環境中的優勢與資源,以提升其對自己生活的掌控力與影響力,關注焦點在於權能的提升與行動,而非系統性地探討早期生命經驗與當前社會關係的交互影響。
B:基變觀點(radical perspective)從結構與政治經濟角度出發,將案主問題歸因於社會結構性的壓迫與不平等,強調透過社會改革與集體行動改變壓迫結構,並非以個人早期生命經驗與情境評量為核心方法。
D:認知行為學派(cognitive-behavioral approach)聚焦於案主當下的認知想法與行為模式之間的關聯,透過修正非理性或扭曲的認知、改變行為反應來解決問題,較不強調早期生命經驗的探討,與題幹「早期生命經驗加環境社會關係」的雙重焦點不同。
本題考點:心理暨社會學派(Psychosocial Approach),主張人在情境中,同時評估案主的內在心理與外在社會環境;與增強權能觀點、基變觀點、認知行為學派等其他實務理論取向的差異,是社工理論比較的常考題型。
第 16 題
應用系統理論觀點去分析家庭問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家庭可能在某些時期,屬於開放系統;但是在某些時候,成為封閉系統(B) 案主童年時期與母親間的依附關係,會影響他現在與孩子之間的關係(C) 家庭成員間的角色關係會隨著家庭動力與內外在情境因素而變動(D) 家庭與外界之間,以及家庭成員彼此間的界線(boundary),是基本且重要的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以系統理論觀點分析家庭問題」何者錯誤。B「案主童年時期與母親間的依附關係,會影響他現在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其理論基礎是依附理論與心理動力取向對早年經驗如何內化、代間傳遞的解釋,並非系統理論所關注的「系統結構、次系統互動、界線與回饋機制」;系統理論分析家庭時著重的是現在的互動模式與結構,而非追溯童年依附經驗對現在行為的因果影響,故B並非系統理論的分析角度,選B。
A:系統理論指出家庭作為一個系統,會依內外在情境變化在開放系統(與外界有物質、訊息交流)與封閉系統(與外界互動減少、封閉自保)之間轉換,敘述正確,屬系統理論觀點。
C:系統理論強調家庭成員間的角色關係並非固定不變,而是隨家庭動力與內外在情境因素而調整變動,敘述正確,屬系統理論觀點。
D:界線是系統理論分析家庭的核心概念之一,包括家庭與外部環境之間的界線、以及家庭成員(次系統)彼此之間的界線,界線的清晰或模糊會影響家庭功能,敘述正確,屬系統理論觀點。
本題考點:系統理論(Systems Theory)分析家庭的核心概念,包括開放/封閉系統、界線(boundary)、家庭成員角色隨情境變動等;依附理論(Attachment Theory),聚焦早年依附經驗對日後人際關係影響的心理動力取向,是本題用來與系統理論做區辨對照的重要理論。
第 17 題
下列那一個理論觀點不屬於短期處遇?
(A) 精神分析學派(B) 認知行為學派(C) 危機介入(D) 任務中心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何者「不」屬於短期處遇。精神分析學派(psychoanalytic approach)著重深入探索案主潛意識中的衝突、早年經驗與防衛機制,強調透過長期、深度的治療關係逐步達成領悟與人格重建,通常需要長時間、多次會談才能見效,屬於長期、深度取向的處遇模式,並非短期處遇,故選A。
B:認知行為學派(cognitive-behavioral approach)著重改變案主當下的不合理認知與行為模式,透過結構化、目標明確的技術在有限次數內達成改變,屬於典型的短期、結構化處遇模式。
C:危機介入(crisis intervention)鎖定案主處於急性危機狀態的當下,目標在短時間內協助案主恢復到危機前的功能水準,是時限最短、最聚焦當下的短期處遇模式之一。
D:任務中心(task-centered approach)以案主自訂的具體、可行任務為核心,透過有時限、結構化的階段完成任務、解決問題,是社會工作中最具代表性的短期處遇模式之一。
本題考點:短期處遇模式(short-term/brief treatment),指有明確時限、聚焦當下問題與具體目標的處遇取向,常見包括認知行為學派、危機介入、任務中心;相對而言,精神分析學派聚焦潛意識探索與人格重建,屬長期深度處遇取向。
第 18 題
關注案主問題的結構環境,提供個人如何處理和回饋其所認知的外在世界之各種互動訊息,是下列那一個理論觀點?
(A) 系統理論觀點(B) 基變觀點(C) 增強權能觀點(D) 女性主義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題幹描述「關注案主問題的結構環境,提供個人如何處理和回饋其所認知的外在世界之各種互動訊息」,其重點在於個人與外在環境之間持續的訊息交換、回饋與調節歷程,這正是系統理論觀點(systems theory perspective)源自一般系統理論與生態系統概念、強調人與環境之間交流互動(transaction)與回饋迴路(feedback loop)的核心命題,故本題選A。
B:基變觀點(radical perspective)關注的是社會結構中的權力不平等與階級壓迫,主張透過結構性、政治性的社會變革來解決案主問題,重點在「結構壓迫」而非題幹所述「個人與環境間的互動訊息處理」,故不合。
C:增強權能觀點(empowerment perspective)著重協助案主覺察並發展自身能力、資源與權力,以克服無力感、掌控自己的生活,焦點在「能力培力」而非題幹所述訊息回饋歷程,故不合。
D:女性主義觀點聚焦於性別權力關係與父權結構對女性處境的影響,分析架構以性別為核心變項,與題幹泛指「案主與外在世界互動訊息」的一般性描述不符,故不合。
本題考點:系統理論觀點(Systems Theory),視個人與環境為互相影響的開放系統,強調兩者間持續的互動、溝通與回饋歷程;人在情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社會工作評估與介入時同時關注個人特質與其所處環境結構的整合觀點。
第 19 題
下列那一個理論觀點最常運用「回家作業」(written homework)的方式,請案主記錄所發生的事情及其後果?
(A) 任務中心(B) 危機介入(C) 認知行為學派(D) 心理暨社會學派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認知行為學派(cognitive-behavioral approach)處遇技術強調協助案主覺察自身的想法、行為與後果之間的連結,常運用「回家作業」的方式,請案主在會談之間主動記錄所發生的事件、當下的想法及其導致的後果,藉此蒐集資料以利後續進行認知重構與行為改變,故本題選C。
A:任務中心取向(task-centered approach)強調在有限次數的會談中,聚焦於案主自陳的具體問題,透過雙方協議訂定「任務」並於會談間執行,重點在於任務的完成,而非以記錄事件與後果為主的回家作業技術,兩者操作形式不同。
B:危機介入(crisis intervention)著重於案主面臨急性危機情境時的即時穩定與短期密集協助,聚焦於當下情緒紓解與因應能力重建,時間急迫,並非以持續記錄事件後果的作業方式進行處遇,與題幹技術不符。
D:心理暨社會學派(psychosocial approach)強調從案主的內在心理動力與外在社會情境交互作用理解問題成因,處遇上較重視會談中的探索與洞察,並非以結構化的回家記錄作業做為其標誌性技術。
本題考點:認知行為學派(Cognitive-Behavioral Approach),透過覺察並修正非理性或扭曲認知以改變行為的處遇取向;回家作業/自我監控紀錄,為該學派常用以蒐集案主真實生活資料的結構化技術。
第 20 題
下列關於社會工作倫理的敘述,何者錯誤?
(A) 「堅毅」,是重要的社會工作倫理原則(B) 社會工作人員服務時,應明確告知案主有關服務目標、風險、費用權益措施等相關事宜(C) 當同僚與案主因信任或服務爭議,社會工作人員應主動請督導暫停或終止同僚與案主間的服務關係(D) 社會工作人員應公平進行福利給付與福利資源分配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工作倫理規範中,各項服務與角色的權責分際須予以明確劃分。當同僚與案主因信任或服務爭議發生糾紛,社會工作人員並不宜逕自主動請督導暫停或終止同僚與案主間的服務關係,此舉逾越了社工個人在該爭議中的角色與職權範圍,與倫理規範所定的權責分際不符,故本題選 C 為錯誤敘述。
A:堅毅是社會工作倫理守則所明列的核心倫理原則之一,敘述正確,故非答案。
B:社會工作人員服務時,應明確告知案主有關服務目標、風險、費用及權益措施等相關事宜,此為知情同意原則之具體展現,敘述正確,故非答案。
D:社會工作人員應公平進行福利給付與福利資源分配,此為社會正義原則之具體要求,敘述正確,故非答案。
本題考點: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核心原則(如堅毅、正義)與知情同意義務;同僚與案主間服務爭議之處理,涉及社工個人角色與督導、機構權責之分際,社工不宜逕自介入終止他人服務關係。
第 21 題
下列關於危機介入(crisis intervention)的敘述,何者錯誤?
(A) 危機破壞既有的心理平衡(B) 處遇焦點不一定是眼前的危機,也可能是過去經歷的危機,而案主希望有更好的解決(C) 希望達到案主習得較為有效的因應機制(D) 介入期間以6 週為原則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危機介入(crisis intervention)的處遇焦點原則上聚焦於案主當下、眼前正在經歷的危機事件與立即情緒反應,強調時效性與立即性,而非處理案主過去已發生、久遠的危機經驗;B敘述稱處遇焦點也可能是「過去經歷的危機」,與危機介入聚焦當下危機的核心原則不符,故B錯誤,選B。
A:危機事件的發生確實會打破案主原有的心理平衡狀態,使其陷入失衡、混亂的情緒與功能狀態,此為危機理論對危機的正確定義。
C:危機介入的目標之一,即協助案主在此次危機處理過程中習得更有效、更具適應性的因應機制,以利日後面對類似壓力時能有更好的因應能力,此敘述正確。
D:危機介入強調短期、時間有限的處遇,實務上一般以約6週為原則性的介入期間,此敘述符合危機介入時效性強的特徵。
本題考點:危機介入(crisis intervention),聚焦案主當下危機事件與立即情緒反應、強調時效性與短期處遇,協助案主恢復心理平衡並習得更佳因應機制,是社會工作直接服務中處理急性壓力事件的重要模式。
第 22 題
下列關於危機介入與任務中心的比較,何者正確?
(A) 任務中心比危機介入的介入期間短(B) 任務中心比危機介入更為結構化(C) 任務中心比危機介入更強調立即事件與情緒的處理(D) 任務中心比危機介入更重視案主習得新的問題解決方式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比較危機介入與任務中心模式的特性。任務中心模式(task-centered model)以高度結構化著稱:其實施歷程分為問題界定、訂定契約、擬定並執行任務、結束評估等明確階段,工作者與案主共同商定目標問題、具體任務與時間架構,逐步依進度檢核任務達成情形;相對之下,危機介入雖然也分階段(如評估、介入、消解),但焦點在於快速穩定案主的情緒與功能,介入方式較依危機當下情境彈性調整,結構化程度不如任務中心模式明確嚴謹,故 B「任務中心比危機介入更為結構化」為正確敘述。
A:介入期間比較恰好相反——危機介入通常僅維持數週(一般認為在危機發生後約四至六週內介入最具效果),是短期取向中最短的模式之一;任務中心模式雖然同樣短期,但通常規劃六至十二次左右的會談、可長達數個月,介入期間反而比危機介入長,並非「較短」,故 A 為錯誤敘述。
C:強調立即事件與情緒處理,正是危機介入的核心特徵——危機介入聚焦於案主當下面臨的危機事件、協助宣洩情緒並恢復平衡狀態;任務中心模式則聚焦在案主與工作者共同界定的標的問題,透過具體任務逐步解決,並非以立即事件與情緒為核心焦點,C 將兩者特徵對調,屬於誘答。
D:重視案主習得新的問題解決方式,是危機理論的重要精神——危機事件被視為案主學習新因應技巧、達成成長的契機,介入目標之一即培養案主未來面對危機的問題解決能力;任務中心模式的目標則聚焦於完成具體任務以解決當前標的問題,較不以培養一般化問題解決能力為訴求重點,D 同樣是把危機介入的特徵誤植給任務中心模式。
本題考點:任務中心模式(Task-Centered Model),強調時限、契約、具體任務的高度結構化短期處遇模式;危機介入(Crisis Intervention),聚焦危機事件當下情緒穩定與功能恢復、期間更短的處遇模式。
第 23 題
下列關於精神衛生法有關社區治療的敘述,何者錯誤?
(A) 強制社區治療期間不得超過6 個月(B) 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召開審查會議時,應通知審查案件之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到場說明(C) 強制社區治療費用,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D) 門診治療是社區治療的類型之一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本題考試年度適用的精神衛生法,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之審查程序,原則上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是否通知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到場說明,屬審查會依個案需要裁量之事項,並非法律規定「應」一律通知到場說明;B將裁量事項描述為強制規定,與實際規定的裁量性質不符,故B之敘述有誤,為本題答案。
A:強制社區治療期間不得逾6個月之規定與本題考試年度適用的精神衛生法對社區治療期程之限制相符,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C:強制社區治療所生費用,於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部分,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此規定與本題考試年度適用的精神衛生法對費用負擔之安排相符,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D:精神衛生法所定之社區治療類型,門診治療為社區治療方式之一,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強制社區治療(精神衛生法),指嚴重病人於社區接受一定期間之治療措施,其期程、費用負擔與審查程序均有明文規範;審查會審查方式,原則以書面審查為主,是否通知到場說明屬個案裁量事項,是本題辨析的關鍵。
第 24 題
根據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第8 條規定,社會工作師必須持有執業於專科社會工作相關領域幾年以上之證明文件,才符合得參加專科社會工作師甄審的資格之一?
(A) 10 年(B) 7 年(C) 3 年(D) 5 年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社會工作師法授權訂定之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第八條規定,社會工作師申請參加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其資格要件之一,須檢附持有於該專科社會工作相關領域執業「五年以上」之證明文件,用以確保申請人已累積足夠實務經驗方得應試,故本題選 D。
A、B、C:10年、7年、3年皆非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第8條所定的5年以上執業年資門檻。
本題考點: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資格要件(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第八條),其中執業年資門檻為五年以上,是參加專科社會工作師甄審的資格要件之一,屬易受修法調整的行政規則性規定。
第 25 題
下列何者非我國目前專科社會工作師之分科?
(A) 醫務(B) 心理衛生(C) 身心障礙(D) 長期照顧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我國「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所定之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制度,目前已開辦甄審之分科類別包括醫務社會工作、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身心障礙社會工作等領域,「長期照顧」則屬長照服務體系下的服務項目與政策範疇(如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並非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所列的正式分科類別,故本題選D為非屬分科者。
A:醫務社會工作是我國專科社會工作師制度中已開辦甄審的分科類別之一,主要服務於醫療院所場域,故屬其分科,不應選。
B: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同為已開辦甄審的分科類別,服務對象聚焦於精神疾病與心理衛生相關族群,屬其分科,不應選。
C:身心障礙社會工作同為已開辦甄審的分科類別,服務對象聚焦於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屬其分科,不應選。
本題考點: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所定之專科分科制度,此制度隨衛生福利部相關法規修訂可能增修分科類別,作答時應留意題目所屬年度的法規版本是否已有變動,此為隨時間可能變動的行政規則性考點。
第 26 題
社會工作人員將案主需求與社區資源進行串連時,主要是實踐下列何者角色?
(A) 協調者(coordinator)(B) 使能者(enabler)(C) 經紀人(broker)(D) 調解者(mediator)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答案為 C。社工員將案主的需求與社區既有資源進行連結、媒合、轉介,使案主能夠取得所需的服務,這正是經紀人(broker)角色的核心定義——經紀人的功能在於熟悉社區資源網絡,協助案主找到並連結合適的資源與服務,故本題選 C。
A:協調者(coordinator)著重的是整合、協調多方服務提供者或多個服務方案之間的分工與合作,使各項服務能有效銜接運作,其焦點在「多方服務之間的整合協調」,而非單純將案主需求與資源進行連結媒合,兩者角色定位不同。
B:使能者(enabler)著重的是激發、增進案主自身解決問題的能力與動機,協助案主看清自己的處境、發展因應策略,其焦點在「案主能力的培力」,而非社工員代為連結外部資源,與經紀人角色的資源媒合功能不同。
D:調解者(mediator)著重的是在衝突雙方(例如案主與家人、案主與機構)之間進行協調、化解對立,促成雙方達成共識,其焦點在「化解衝突」,而非題幹所述將案主需求與社區資源進行串連的媒合工作。
本題考點:經紀人角色(Broker Role),指社工員連結案主需求與社區資源、促成資源媒合轉介的角色功能;社會工作角色分類(協調者、使能者、經紀人、調解者等),依社工員在案主與資源/系統之間扮演的不同功能定位區分。
第 27 題
下列何者的重要論點,不是強調系統中各系統間的交互反應關係?
(A) 一般系統理論(B) 生態觀點(C) 生活模式(D) 危機介入模式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一般系統理論、生態觀點、生活模式三者的核心論點都建立在「人與環境是彼此鑲嵌、交互影響的系統」之上,強調個人與其所處各層次系統(家庭、社區、社會)間持續的交互適應與反應關係。危機介入模式則不同,它聚焦於個人或家庭面對特定危機事件(如喪親、災難、暴力)時所產生的失衡狀態,強調此時此地、時間限制內的具體問題解決與功能恢復,其理論重點在危機事件、因應反應與恢復平衡的歷程,而非系統間的交互反應關係,故選D。
A:一般系統理論(General Systems Theory)視個人與其環境為由多個次系統組成的整體,各次系統間透過輸入、輸出、回饋等機制相互影響、彼此依存,正是強調系統交互反應關係的代表理論,不選。
B:生態觀點(Ecological Perspective)以人在環境中為核心,強調個人與其生態系統(微視、中間、外部、鉅視系統)間持續的適配與交互作用,同樣強調系統間交互反應,不選。
C:生活模式(Life Model)由Germain與Gitterman發展,承襲生態觀點,聚焦個人與環境間的生活壓力、調適與生活轉銜過程,同樣建立在人與環境系統交互影響的基礎上,不選。
本題考點:系統取向理論(一般系統理論、生態觀點、生活模式),共同強調人與環境各層次系統間的交互反應關係;危機介入模式(Crisis Intervention Model),聚焦特定危機事件下的此時此地問題解決與功能恢復,理論取向與系統交互觀點不同,是本題對照辨析的關鍵。
第 28 題
下列何者是認知行為理論主要的處遇目標之一?
(A) 提升案主的壓力管理能力(B) 協助案主維持系統間的穩定性(C) 修正案主不理性的自我對話(D) 增加案主實現自我期望的機會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認知行為理論(Cognitive Behavioral Theory)主張案主的情緒困擾與問題行為,主要源自其對事件的不合理認知與扭曲的自我對話(如「災難化」「絕對化要求」等非理性信念),因此處遇的核心目標在於協助案主覺察並修正這些不理性的自我對話與信念,透過認知重建(cognitive restructuring)改變其想法,進而改善情緒與行為,故本題選 C。
A:提升案主的壓力管理能力雖然也可能是處遇後的附帶效果,甚至部分技術(如壓力免疫訓練)確實出自認知行為取向,但「壓力管理能力」本身描述的是因應技巧的培養,並非認知行為理論界定處遇目標時所指向的核心——修正認知——因此不是最貼切的答案,是容易讓人以「認知行為也談因應技巧」而誤選的選項。
B:協助案主維持系統間的穩定性,關注的是個人與其所處各系統(家庭、機構、社區等)之間的互動與平衡,這是生態系統觀點(ecological/systems perspective)的處遇焦點,而非認知行為理論以個人認知歷程為核心的取向,兩者理論脈絡不同。
D:增加案主實現自我期望的機會,強調的是案主自我實現、潛能發揮的可能性,較貼近人本取向(如個人中心治療)對自我實現傾向的重視,並非認知行為理論聚焦於修正不理性認知的處遇邏輯。
本題考點:認知行為理論(Cognitive Behavioral Theory, CBT),主張情緒與行為受認知信念中介、處遇應著重修正不理性想法與自我對話;認知重建(Cognitive Restructuring),指透過辨識、挑戰並替換扭曲認知以改善情緒行為的技術。
第 29 題
「離婚」是屬於下列那一種類型的危機?
(A) 發展性危機(B) 意外性危機(C) 存在性危機(D) 環境性危機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危機理論通常將危機分為發展性危機(developmental crisis)與情境性、意外性危機(situational crisis)兩大類。發展性危機指人生必經階段轉換所引發的可預期壓力,例如入學、青春期、退休、老化等;情境性危機則指非預期、突發、由外在事件引起,打斷原本生活平衡的重大變故。離婚並非人人必經、按人生階段自然推展的事件,而是由夫妻關係破裂等外在事件所引發、且發生時點難以完全預期,故歸類為情境性(意外性)危機,本題選B。
A:發展性危機指人生必經、可預期的階段性轉換(如青春期、退休)所引起的壓力狀態,離婚並非人人必經的人生階段,而是特定婚姻關係破裂所致的外在事件,兩者性質不同,是常見的混淆選項。
C:存在性危機通常涉及個人對生命意義、價值、自由或責任等根本性課題的內在衝突與焦慮,而非由具體外在事件直接引發,與題幹描述的具體生活事件性質不同。
D:環境性危機一般指由外在自然或社會環境因素(如天災、經濟蕭條、戰亂)所引發的危機,強調外部環境條件的衝擊,而離婚屬個人婚姻關係層次的變故,並非以環境因素為主要成因,故不選。
本題考點:危機分類理論——發展性危機(developmental crisis)與情境性、意外性危機(situational crisis)的區別,判準在於該事件是否為人生必經、可預期的階段轉換,或是非預期突發的外在事件。
第 30 題
下列何者並非評量案主是否陷入危機狀態的重要要素之一?
(A) 個人平時因應問題的機制,無法解決眼前的問題(B) 本身經常使用防衛性機轉解決問題(C) 個人本身有明顯嚴重的情緒困擾(D) 個人面臨的問題具有複雜度與緊急性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判斷案主是否陷入危機狀態的重要指標包括:平時慣用的因應機制已無法解決當前問題(顯示既有因應資源失靈)、案主本身出現明顯而嚴重的情緒困擾,以及所面臨問題本身具有高度複雜性與緊急性;「經常使用防衛性機轉」描述的是個人一貫的人格特質或因應風格,屬平時、慣常的心理防衛模式,並非用以判斷當下是否處於危機狀態的評量要素,故本題選 B。
A:平時因應問題的機制無法解決眼前問題,正是危機理論中「既有因應機制失效」的核心判準之一,是評量是否陷入危機的重要要素,故不選。
C:個人出現明顯嚴重的情緒困擾,是危機狀態最直接可觀察的外顯指標之一,屬評量危機的重要要素,故不選。
D:問題本身具有複雜度與緊急性,會使案主原有的因應資源與時間都不足以因應,是危機理論定義危機事件性質的重要要素,故不選。
本題考點:危機理論(Crisis Theory)中評量案主是否陷入危機狀態的要素——平時因應機制失效、明顯情緒困擾、問題的複雜度與緊急性;需與「經常使用防衛機轉」此一描述個人一貫因應風格、而非當下危機狀態的敘述做區辨。
第 31 題
有關Reamer 的倫理抉擇指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他人的自我決定權優先於個人的基本福祉權利(B) 個人本身的基本福祉權利優先於個人的自我決定權(C) 維護個人私益優先於公共利益(D) 當個人基本福祉權利與民間組織的規則相衝突時,個人基本福祉權利可優先考量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Reamer 提出的倫理抉擇指導方針,其中一項原則是:當個人的基本福祉權利(如生命、健康、免於傷害等基本生存需求)與民間組織(如非營利機構、慈善團體)自訂的規則、政策相衝突時,個人的基本福祉權利可優先於該組織規則被考量,亦即機構政策不應凌駕於服務對象最基本的生存與福祉需求之上,故本題選 D。
A:Reamer 的原則其實是「個人的基本福祉權利優先於他人的自我決定權」——當甲的自我決定行為將對乙的基本生存福祉造成傷害時,應以保護乙的基本福祉為優先,而非放任甲的自我決定權凌駕於乙的福祉之上。A 敘述將此順序顛倒(他人的自決權優先於個人的基本福祉),與 Reamer 原意相反,故不正確。
B:Reamer 的另一項原則是「個人自身的自我決定權優先於個人自身的基本福祉權利」——即社工不應以「為了你好」的家長主義(paternalism)為由,違背服務對象本人對自己事務的自主決定,除非涉及重大且不可逆的傷害。B 敘述將此順序顛倒(個人本身的福祉權優先於個人本身的自決權),恰與 Reamer 原意相反,是常見的顛倒式誘答。
C:Reamer 的原則是社工防止基本傷害(如饑餓)、促進公共利益(如住宅、教育、公共扶助)的義務,在某些情況下可優先於個人對財產的完全控制權,意即公共利益有時可優先於個人私益(尤其涉及財產權時),與 C 所述「維護個人私益優先於公共利益」方向相反。
本題考點:Reamer 倫理抉擇指導方針(ethical decision-making guidelines),是一套排列倫理原則優先順序以協助社工處理倫理兩難的架構,核心包括:基本福祉優先於他人自決權、個人自決優先於自身福祉、個人基本福祉優先於組織規則、公共利益有時優先於個人財產權等層級關係。
第 32 題
有下列情事,何者並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 條的規定,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A) 有性騷擾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B) 有性侵害行為,被起訴(C) 行為不檢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D) 身心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委請相關專科醫師認定不能執行業務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條,B 所寫「被起訴」只是刑事程序狀態,本身不等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81 條列舉的消極資格;該條對不同性侵害、性騷擾情形分別設有判決確定或主管機關查證屬實等要件,不能一概而論,故選項B「有性侵害行為,被起訴」並不屬於第八十一條所列不得擔任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之情事,為本題答案。
A:性騷擾行為若已「經有罪判決確定」,屬第八十一條所列消極資格之一,故A確實是該條規定的情事,非本題答案。
C:行為不檢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情節重大且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同屬第八十一條所列消極資格之一,不以刑事判決為前提、而以行政查證屬實為要件,故C確實是該條規定的情事,非本題答案。
D:身心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委請相關專科醫師認定不能執行業務者,同屬第八十一條所列消極資格之一,著眼於實際執行職務能力的健康考量,故D確實是該條規定的情事,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條,規範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課後照顧服務班、中心負責人或工作人員之消極資格;「被起訴」本身與法定消極資格要件的差異,是本題辨識關鍵。
第 33 題
強調行動的後果要帶給整體社會最大的快樂,是下列那一個倫理學的核心觀點?
(A) 權利論(B) 義務論(C) 效用主義(D) 直覺論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強調行動後果要帶給整體社會最大快樂」是何種倫理學核心觀點。效用主義(utilitarianism,又稱功利主義)以行為所產生的「後果」作為道德對錯的判準,主張應選擇能為最大多數人帶來最大幸福(快樂)的行動,這正是題幹「行動後果帶給整體社會最大快樂」的定義,故選C。
A:權利論(rights theory)主張個體擁有不可侵犯的基本權利(如生命權、自由權),行為對錯取決於是否尊重這些權利,而非計算行為後果所產生的快樂總量,與題幹「後果帶來最大快樂」的判準不同。
B:義務論(deontology)以行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義務或規則來判斷對錯(例如康德的義務論主張某些行為本身就應被遵守,不論後果如何),著重「行為動機與規則」而非「行為後果」,是本題最常見的誘答,因其同屬規範倫理學經典理論、易與效用主義混淆,但判準方向恰好相反。
D:直覺論(intuitionism)主張人能藉由道德直覺直接把握是非對錯,不需經過後果計算或規則推導,與題幹強調「計算整體社會快樂總量」的後果論邏輯不符。
本題考點:效用主義/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以行為後果所產生的快樂(幸福)總量作為道德判準的倫理學理論;義務論(deontology)與效用主義相對,以行為本身是否符合規則或義務判斷對錯,是社工倫理學考題中最常互相對照出題的兩大理論。
第 34 題
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根據社會工作師法第17 條訂定的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中,下列何者並非其倫理守則之原則?
(A) 尊重(B) 關懷(C) 守法(D) 服務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並非」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原則者。依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根據社會工作師法第17條訂定之社會工作倫理守則,該守則所揭示的核心倫理原則包括尊重、關懷、正義、堅毅、廉潔、守法、專業等項;「服務」雖然是社會工作實務工作的重要精神與工作內涵,卻並未被列為該守則所揭示的倫理原則項目之一,因此本題應選D。
A:「尊重」明列於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倫理原則中,指社工應尊重案主的尊嚴、價值與自主性,屬於守則明文原則。
B:「關懷」明列於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倫理原則中,指社工應以同理與關心對待案主及其處境,屬於守則明文原則。
C:「守法」明列於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倫理原則中,指社工執業應遵守相關法令規範,屬於守則明文原則;「服務」則因近似NASW倫理守則中列為核心價值之一,容易讓考生誤以為台灣的守則也將其列為原則,是本題最容易誤判之處。
本題考點: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依社會工作師法第17條訂定)所揭示的倫理原則項目,包括尊重、關懷、正義、堅毅、廉潔、守法、專業;與NASW美國社工倫理守則核心價值名稱相似卻不完全相同,是常見的混淆誘答來源。
第 35 題
根據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的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中,有關社會工作師應保守業務秘密,但是有特殊情況時保密是需要受到限制。請問下列何者並非倫理守則中所規範的特殊情況?
(A) 案主死亡時(B) 負有警告責任時(C) 負有法律規定相關報告責任時(D) 案主有致命危險的傳染疾病時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社工倫理守則中,保守業務秘密的限制情形,何者「並非」守則所列的特殊情況。守則就保密原則所列的除外情形,核心聚焦於涉及生命安全、法定通報義務等急迫或法律要求的情境,包括社工負有警告責任(案主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時應向相關人員預警)、負有法律規定的相關報告責任(如法定通報義務)、案主罹患有致命危險之傳染疾病可能危及他人時。A所述「案主死亡時」,案主死亡本身並不當然使保密義務失效,也不屬守則明文列舉的特殊情況,故本題選A;由於此屬倫理守則的具體條文列舉,條文本身可能隨修訂更動,宜以低確信度看待。
B:負有警告責任是守則明文列出的保密限制情形之一,當案主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風險時,社工員應優先考量當事人生命安全而預警。
C:負有法律規定相關報告責任,是指社工員依法負有強制通報義務時,保密須讓位於法定通報責任,屬守則明文列舉情形。
D:案主罹患有致命危險之傳染疾病時,因涉及可能危及第三人生命安全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社工員得於必要範圍內揭露相關資訊,屬守則明文列舉情形。
本題考點: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保密原則與其限制(Confidentiality and Its Limits),保密義務並非絕對,於負有警告責任、法定通報責任、案主罹患致命傳染病等涉及第三人安全或法律要求的情況下受到限制,是社工倫理常考重點。
第 36 題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 條所定家庭成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配偶或前配偶(B)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C)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D) 現為或曾為三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以及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D選項將旁系血親或姻親的範圍寫為「三親等以內」,與法條明定的「四親等以內」不符,範圍限縮有誤,故本題選D。
A:配偶或前配偶,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第一款明定的家庭成員類型,敘述正確,故不選。
B: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為該條第二款明定之家庭成員類型,敘述正確,故不選。
C: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為該條第三款明定之家庭成員類型,敘述正確,故不選。
本題考點: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家庭成員範圍,明定配偶(前配偶)、同居關係、家長家屬、直系血親(姻親),以及四親等以內旁系血親或姻親,其中旁系血親/姻親四親等以內的親等數字,是本法歷年考題常設誘答的重點數字。
第 37 題
下列何者為採優勢觀點個案管理者的任務?①協助案主覺察其問題的成因 ②促進案主澄清與確定目標③增強案主運用自然資源 ④協助案主確認其目標的意義與重要性
(A) ①②③④(B) 僅①②③(C) 僅②③④(D) 僅①③④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優勢觀點個案管理強調以案主的目標、能力與資源為核心,而非聚焦案主的問題與缺陷。②促進案主澄清與確定目標、④協助案主確認其目標的意義與重要性,都是以案主自訂目標為核心工作,符合優勢觀點「案主是自己生命專家」的精神;③增強案主運用自然資源(即案主既有的家庭、社區等非正式支持網絡),也是優勢觀點強調運用案主既有優勢與資源、而非僅依賴正式服務體系的具體任務。①協助案主覺察其問題的成因,著重的是探究「問題」與「缺陷」的根源,屬於病理、問題取向的個案工作邏輯,與優勢觀點聚焦目標與資源、而非聚焦問題成因的精神不符,因此不屬於優勢觀點個案管理者的任務。四個選項中,僅②③④皆為優勢觀點任務,故本題選 C。
A:A 選項將①②③④全部納入,錯誤之處在於多納入了①,此項屬於問題取向而非優勢觀點的任務,不應納入。
B:B 選項僅列①②③,除了同樣錯誤地納入①之外,更遺漏了④,確認目標對案主本身的意義,正是優勢觀點協助案主建立自主動機的重要工作,不應被排除。
D:D 選項僅列①③④,除了同樣錯誤地納入①之外,更遺漏了②,協助案主釐清、確立自己的目標,是優勢觀點個案管理最基礎的起始工作,不應被排除。
本題考點:優勢觀點個案管理(Strengths-Based Case Management),聚焦案主的目標、能力與既有(自然)資源,而非病理與問題成因;問題取向與優勢取向的個案工作邏輯差異,是本類題型的核心辨識重點。
第 38 題
依據Reamer 的說法,下列那一項是允許揭露機密資訊的條件?
(A) 有足夠證據顯示,案主有精神疾病(B) 案主的暴力行為是可以預見的(C) 案主的問題行為是即將發生的(D) 社會工作人員必須認識可能的受害人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 Reamer 對保密例外的說明,案主暴力行為具有可預見性(foreseeability)時,才可能形成揭露必要資訊的條件;B 直接對應此判準,故選B。
A:僅有證據顯示案主有精神疾病,並不足以構成揭露要件,精神疾病診斷本身不等於具有暴力危險性,若僅因案主罹患精神疾病即揭露其個資,反而可能造成汙名化與不必要的隱私侵害,此為將診斷與危險性判斷混為一談的常見誤解。
C:問題行為即將發生,強調的是時間上的迫近性(imminence),與危險評估有關,但並非Reamer論述揭露例外時所採用的核心用語;若行為問題不涉及對他人的暴力危害,即便迫在眉睫,仍不當然構成揭露正當理由,此選項容易與B的可預見暴力混淆,是本題主要誘答。
D:「社工人員必須認識可能的受害人」把條件設為社工與可能受害人彼此認識;這不等於暴力風險具有可預見性,故不能單獨作為允許揭露的條件。
本題考點:保密例外中的可預見暴力風險,以及Reamer保密倫理框架,探討社工保密義務的例外情境與判準。
第 39 題
社會工作人員在助人的過程中,進行處遇之前的階段工作為何?
(A) 建立關係(B) 探索,評估和計畫(C) 分類和分析(D) 探索和總結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工作助人歷程一般依序為建立關係/接案、探索與評估、訂定計畫、處遇(介入)、結案與評估。題目問「進行處遇之前」的階段工作,即是探索、評估與計畫,社工須先透過探索蒐集資料、進行評估以了解問題本質,再據以擬定處遇計畫,才能進入實際處遇階段,故選B。
A:建立關係(engagement)雖然通常在接案初期即展開,但它是貫穿整個助人歷程、持續維繫專業關係的態度與技巧,並非題目所問「處遇之前」單獨對應的一個正式階段名稱。
C:分類和分析並非社會工作助人歷程中標準使用的階段名稱,屬於混淆視聽的誘答選項。
D:探索和總結雖然「探索」二字正確,但「總結」通常對應處遇結束後的結案與評估階段,將處遇後才進行的總結錯置於處遇之前,且遺漏了「評估」與「計畫」的環節,是最容易讓人誤選的組合式陷阱。
本題考點:社會工作助人歷程的階段劃分(接案、探索評估與計畫、處遇、結案與評估),是社會工作直接服務考科的基礎架構考點。
第 40 題
一個17 歲的案主被性侵犯後尋求社會工作人員(以下簡稱社工)的服務。案主的母親已經簽了一份資訊揭露同意書,允許社工與學校討論。社工接到案主的英文老師電話,其擔憂案主的成績下降問題,並想知道案主最近是否發生了什麼事。社工應先如何回應?
(A) 先與自己督導討論,以確定有那些資訊可以揭露(B) 先與案主的母親討論,以確認她覺得有多少資訊可以讓老師知道(C) 告訴老師案主不幸被性侵犯,並要求其要保密(D) 先與案主討論她是否同意有任何資訊被揭露,和揭露資訊的可能影響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核心在於「案主自決」與「保密」原則的優先適用。案主雖為未成年(17歲),但性侵害事件本身高度敏感且涉及案主的身心創傷與隱私;即便母親已代為簽署資訊揭露同意書,社工仍應以案主本人的意願為優先考量,在面對老師詢問時,應先與案主本人討論她是否同意讓老師知悉此事、以及揭露資訊可能帶來的影響(例如老師態度改變、同儕知悉風險等),再決定如何回應,故本題選D。
A:先與督導討論雖是審慎的專業做法之一,但本題問的是社工「應先」如何回應;若略過與案主本人的溝通、直接訴諸督導決定可揭露的範圍,等同由第三方代替案主決定攸關其隱私的重大事項,並未把案主本人的意願放在優先位置,故非最適當的第一步。
B:只與案主母親討論揭露範圍,雖然母親已簽署同意書、具一定的法定代理地位,但案主已17歲、具相當的自主判斷能力,性侵害又是高度涉及案主本人身心的隱私事項,若略過案主本人的意見、僅以母親的判斷為準,可能忽略案主的自決權,故非最優先的做法。
C:直接告訴老師案主遭性侵並要求保密,等同未經案主同意即擴大揭露高度敏感的隱私資訊,即使出於善意也已違反保密與案主自決原則,是本題中最明顯不當的做法。
本題考點:案主自決(client self-determination)與保密原則(confidentiality)在資訊揭露情境下的適用——即使監護人已同意揭露,社工仍應優先與案主本人討論其意願與揭露資訊的可能影響;未成年案主的自主判斷能力(尤其涉及性侵害等高度隱私事項)在實務判斷中同樣應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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