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卷有益 /
社會工作師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111 年第 1 次
111 年第 1 次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試題與答案
這一頁是民國 111 年第 1 次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的整份歷屆試題,共 40 題,題目與標準答案出自考選部「國家考試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開放資料,其中 40 題附有詳解。以下逐題列出題幹、選項與答案;要計時作答或記錄成績,請用線上練習。
考選部原始場次代碼:111030
線上作答這一科 →
全部 40 題
第 1 題
下列有關費邊社(Fabian Society)的敘述,何者錯誤?
(A) 英國社會政策發展與費邊社有密切的關係(B) 費邊社創立於1884 年(C) 促使英國工黨成立(D) 認為社會問題應該由市場解決,政府不應介入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費邊社(Fabian Society)主張透過國家力量、漸進改良的方式推動社會改革,而非放任市場機制自行解決社會問題;D所述「社會問題應該由市場解決,政府不應介入」是自由放任主義(laissez-faire)的立場,與費邊社主張國家積極介入、漸進社會主義的核心精神完全相反,故為錯誤敘述,選D。
A、B、C:三者皆為費邊社真實的歷史事實,同屬其對英國社會政策發展具體影響的正確描述——A費邊社的漸進國家干預主張確實深刻影響了英國社會政策與福利國家的發展路徑;B費邊社創立於1884年為明確歷史紀年;C費邊社的成員與思想對1900年英國工黨的成立有直接的催生作用,三者皆符合史實,故均不選。
本題考點:費邊社(Fabian Society),主張漸進改良、由國家介入推動社會福利的社會主義思想團體,為英國工黨與福利國家發展的重要思想源頭,與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主張政府不干預市場的立場恰成對照。
第 2 題
李葛蘭特(Le Grand)將平等區分出五種類別,若以健康保險制度為例,下列平等類別與所舉範例何者不匹配?
(A) 使用者的平等:人民有均等使用健保服務的機會或途徑(B) 成本的平等:健保對於人民健康改善的情況相等(C) 公共支出的平等:健保預算均等地分配在每一位人民身上(D) 最終所得的平等:健保制度縮小所得差異至所得均等的程度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李葛蘭特(Le Grand)將平等區分為五種類別:公共支出的平等(同一福利之公共支出平均分配於每一位人民)、最終所得的平等(透過重分配縮小所得差距)、使用者的平等(人民均等享有使用服務的機會或途徑)、成本的平等(使用服務時個人所負擔的成本相等)、結果的平等(服務為每位使用者帶來相等的實際成效,如健康改善程度)。本題問「何者不匹配」,B選項標示為「成本的平等」,其範例卻是「健保對於人民健康改善的情況相等」——這描述的是使用健保服務後結果(健康改善成效)的均等,屬於結果的平等,而非個人負擔成本相等的成本平等,範例與類別名稱不符,故選B。
A:使用者的平等對應「人民有均等使用健保服務的機會或途徑」,兩者相符,強調的是取得服務管道的均等,而非結果或負擔的均等。
C:公共支出的平等對應「健保預算均等地分配在每一位人民身上」,兩者相符,強調的是政府投入資源在人數上的平均分配。
D:最終所得的平等對應「健保制度縮小所得差異至所得均等的程度」,兩者相符,強調的是透過制度的重分配效果縮小貧富差距,此類別與B所誤植的「結果的平等」性質不同,不應混淆。
本題考點:李葛蘭特(Julian Le Grand)平等類型論,區分使用者的平等、成本的平等、公共支出的平等、結果的平等、最終所得的平等五種類別,常以類別名稱與範例配對是否相符命題,須精準區辨「成本」(個人負擔)與「結果」(服務成效)兩類的差異。
第 3 題
有關社會政策的制定模式有理性途徑、政治途徑及漸進途徑等不同類型,其中提出漸進途徑的學者,下列何者正確?
(A) A. Etzioni(B) A. Wildavsky(C) C. E. Lindblom(D) H. A. Simon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政策制定模式中,漸進途徑(incrementalism)由C. E. Lindblom(林布隆)提出,其代表性主張即「漸進調適的科學」(the science of muddling through),強調政策制定是在既有政策基礎上進行小幅、漸進的修正調整,而非從零開始理性規劃,故選C。
A:Etzioni(艾等尼)提出的是「綜合掃描途徑(mixed scanning approach)」,主張兼顧理性途徑的整體宏觀掃描與漸進途徑的細部漸進調整,是介於理性與漸進之間的折衷模式,並非漸進途徑本身的提出者。
B:Wildavsky(魏達夫斯基)以政策執行研究與預算政治著稱,雖其預算研究也帶有漸進色彩,但漸進途徑一詞的系統性提出者仍歸功於Lindblom,Wildavsky並非本題所指之代表學者。
D:H. A. Simon(賽蒙)提出「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與「滿意原則(satisficing)」,修正理性途徑「追求最佳解」的假設,改主張決策者在資訊與能力有限下追求「足夠滿意」的方案,這仍屬理性途徑的修正版本,而非漸進途徑。
本題考點:政策制定模式中理性途徑、漸進途徑(incrementalism, Lindblom)、綜合掃描途徑(mixed scanning, Etzioni)、有限理性/滿意原則(bounded rationality, Simon)的代表學者配對,是政策制定理論的常見考點。
第 4 題
17 世紀荷蘭殖民臺灣期間,其處理臺灣的貧窮問題之作法與目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基於基督教教義精神(B) 無償提供原住民穀物(C) 目的在宣揚荷屬東印度公司的善行(D) 防止人們道德敗壞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荷蘭東印度公司治理臺灣期間(1624年至1662年),其對原住民的濟貧措施帶有濃厚的教化與統治動機;B 選項所稱「無償提供原住民穀物」與荷蘭治臺濟貧作法的實際性質不符,故本題選 B。
A: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的濟貧與教化工作,確實帶有濃厚的基督教教義色彩,傳教士常同時肩負濟貧與宣教任務,藉救濟工作傳播基督教信仰,此敘述符合史實。
C: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推行的濟貧與教化措施,也有藉此宣揚公司統治正當性與善治形象的目的,以鞏固其對原住民社會的控制與統治基礎,此敘述符合荷治時期統治策略的一般理解。
D:荷蘭治臺時期的濟貧與教化措施,亦帶有規訓原住民生活習慣、防止其被認為道德敗壞行為(如飲酒、械鬥等)的目的,藉基督教倫理規範原住民社會秩序,此敘述符合當時治理邏輯。
本題考點:荷蘭東印度公司治臺時期(1624年至1662年)的濟貧與社會控制,其救濟措施同時服務於宗教教化、公司統治正當性宣傳與社會秩序規訓等多重目的,而非 B 所稱之無償提供原住民穀物;此為臺灣社會福利史前史階段的重要考點。
第 5 題
學者Esping-Andersen 指出,現代民主國家的主要任務在處理風險問題,19 世紀工業化以來的社會風險,不包括下列何者?
(A) 制度風險(institutional risks)(B) 階級風險(class risks)(C) 代間風險(intergenerational risks)(D) 生命週期風險(life-course risks)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Esping-Andersen 指出,19 世紀工業化以來,現代民主國家所要處理的社會風險主要可分為三類:階級風險(class risks,因所得、職業與社會階層不同所帶來的失業、貧窮等風險)、生命週期風險(life-course risks,個人在生命歷程不同階段所面臨的風險)、以及代間風險(intergenerational risks,風險與弱勢在世代之間傳遞、延續的現象)。四個選項中,「制度風險」(institutional risks)並非 Esping-Andersen 用以描述工業化以來社會風險的分類概念,故本題選 A,即為「不包括」者。
B:階級風險是其分類之一,指涉因個人所處社會階級、職業與所得地位不同,而面臨失業、貧窮等不同程度的風險,屬題幹所列社會風險的既有類別,不應被選為「不包括」者。
C:代間風險同樣是其分類之一,指風險與弱勢處境可能從上一代傳遞至下一代(例如貧窮的代間複製),屬既有類別。
D:生命週期風險也是其分類之一,指個人在生命歷程不同階段(如幼年、老年、失業期)所面臨、程度不一的風險,屬既有類別。
本題考點:Esping-Andersen 的社會風險分類(階級風險、生命週期風險、代間風險),是討論福利國家因應工業化以來社會風險興起的重要理論架構,「制度風險」並非此分類之一,是本題用以測試考生是否熟記正確分類項目的誘答。
第 6 題
最早針對原住民族權利提出主張的國際組織與其相關的主張,下列何者正確?
(A) 聯合國頒布之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B) 國際勞工組織提出之原住民和部落人口公約(C) 聯合國提出之聯合國原住民與部落民族公約(D) 世界原住民族聯盟提出之原住民族永續發展公約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最早針對原住民族權利提出主張的國際組織,是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ILO於1957年通過《原住民和部落人口公約》(第107號公約),是國際間最早以專門公約形式處理原住民族權益的文件,時間遠早於聯合國於2007年通過的《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故本題選B。
A: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於2007年由聯合國大會通過,雖是原住民族權利保障的重要里程碑、內容也較ILO公約更為全面,但時間上晚於ILO第107號公約近半世紀,並非「最早」提出主張者,故不選。
C:「聯合國提出之聯合國原住民與部落民族公約」在名稱與內容上係混淆了ILO於1989年通過、用以取代第107號公約的《原住民和部落民族公約》(第169號公約)——該公約仍是由國際勞工組織而非聯合國提出,且時間也晚於1957年的第107號公約,選項將提出主體與時間都張冠李戴,故不選。
D:世界原住民族聯盟並非本題所涉最早提出原住民族權利主張的國際組織,其成立與相關倡議時間亦遠晚於ILO於1957年的公約,故不選。
本題考點:國際勞工組織第107號公約(ILO Convention No. 107, 1957),是國際上最早針對原住民與部落人口權益制定的專門公約;原住民族權利保障之國際法發展脈絡,由ILO第107號公約、第169號公約,演進至2007年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是常考的時序辨析重點。
第 7 題
我國101 年核定之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係以邁向三個方向的新社會作為願景,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內?
(A) 公平(B) 正義(C) 包容(D) 平等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民國101年(2012年)行政院核定之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明白揭示我國社會福利政策以邁向「公平、正義、包容」的新社會為願景,作為綱領各項內涵(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就業安全等)之上位方向。D「平等」雖是社會福利常見的核心價值,但並非該綱領明列的三大願景方向之一,故選D為不包括在內者。
A:公平為該綱領明列願景方向之一,強調資源分配與制度設計應兼顧不同群體的處境差異,避免形式平等掩蓋實質不公。
B:正義為該綱領明列願景方向之一,強調社會福利制度應符合分配正義與程序正義的原則,讓弱勢者獲得應有保障。
C:包容為該綱領明列願景方向之一,強調社會應接納多元群體,促進其社會參與而非排除。
本題考點:民國101年核定之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其願景明確揭示為邁向「公平、正義、包容」的新社會,是社會福利政策綱領類考題的高頻記憶點,考生應留意其用字與「平等」等相似詞彙的區別。
第 8 題
下列何種觀點主張政策是國家為確保統治階級優勢的方式?
(A) 功能論觀點(B) 符號互動論觀點(C) 現代化理論觀點(D) 衝突論觀點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衝突論(conflict theory)觀點主張社會是由不同階級之間對資源、權力的競爭與對立所構成,國家與其所制定的政策並非中立的公共財,而是統治階級(有產階級/資本家)用以維護自身經濟與政治優勢、並使既有不平等結構持續再製的工具,故本題選D。
A:功能論觀點主張社會由各個相互依存的部分組成,政策的功能在於維持社會整體的穩定、秩序與均衡運作,是為了整體社會的良善運行而存在,並非為特定階級的利益服務,立場與衝突論相反,是本題常見的對照誘答。
B:符號互動論觀點聚焦於個人與個人之間透過符號、語言互動所建構出的主觀意義與社會現實,關注的是微觀層次的互動過程,並未涉及國家、階級與政策之間的宏觀權力關係,與題幹所問的階級優勢分析無關。
C:現代化理論觀點著重於社會如何從傳統走向現代、經濟與制度如何隨發展階段演進,關注的是社會整體發展的線性歷程,而非以階級對立解釋國家政策的本質,兩者分析焦點不同。
本題考點:衝突論(Conflict Theory),主張國家與政策是統治階級維護優勢、再製社會不平等的工具;功能論(Functionalism)、符號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現代化理論(Modernization Theory),是社會學分析政策與社會現象時常互相對照的其他主要理論取向。
第 9 題
有關社會保險的保費與薪資關係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社會保險保費經常由薪資當中扣除(B) 社會保險保費是雇主除了薪資以外要負擔的生產成本之一(C) 社會保險保費應該全部由政府負擔(D) 雇主可能把應該負擔的社會保險保費轉嫁到薪資上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保險係採「被保險人、雇主、政府三方共同分攤保費」的原則(如我國勞工保險、全民健保等制度設計),並非由政府全額負擔。C 稱保費「應該全部由政府負擔」,與社會保險強調自助互助、由多方共同分擔財務責任的基本精神不符,屬錯誤敘述,故本題選 C。
A:保費經常由薪資中扣除,是社會保險常見的收費方式(如按月自薪資扣繳),敘述正確。
B:對雇主而言,社會保險保費是薪資之外必須額外負擔的用人成本(勞動成本)之一,這也是社會保險對雇主財務影響的常見討論重點,敘述正確。
D:雇主雖名義上須負擔一定比例保費,但在勞動市場中雇主可能透過壓低調薪幅度或其他方式,將這筆成本轉嫁回勞工的薪資報酬上,這是勞動經濟學上常討論的保費轉嫁現象,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社會保險財務原則(social insurance financing principle),採被保險人、雇主、政府三方分擔保費,而非由政府全額負擔,藉此體現社會保險「自助互助、權利義務對等」的精神;保費轉嫁(premium shifting),指名義上由雇主負擔的保費,實質上可能透過薪資調整轉嫁予受僱者承擔。
第 10 題
權力資源理論認為北歐福利國家之所以能高度發展,是因為下列何種行動者的權力較高所導致?
(A) 勞工(B) 國家(C) 企業(D) 非營利組織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權力資源理論(power resources theory)主張福利國家的發展程度,取決於勞工階級透過工會與政黨(尤其是社會民主政黨)所累積的政治與組織權力大小;北歐國家因工會組織率高、社會民主黨長期執政,勞工階級的權力資源強大,得以推動並鞏固普及式、高福利水準的福利國家體制,故本題選A。
B:國家(政府部門)在權力資源理論中被視為勞工階級行使政治權力、將其訴求轉化為福利政策的場域與工具,而非該理論所指的權力來源行動者本身,理論的分析焦點在於誰擁有影響國家政策的權力而非國家自身,故不適用。
C:企業(資方)在權力資源理論的分析架構中,通常被視為福利國家擴張的抗衡與抵制力量,而非促成北歐福利國家高度發展的驅動行動者;若資方權力相對強大,理論上反而傾向抑制福利支出擴張,與本題描述的北歐高度發展現象方向相反,故不適用。
D:非營利組織並非權力資源理論分析福利國家發展的核心行動者,該理論的分析單位聚焦於勞工階級(工會、左派政黨)與資方之間的階級權力對比,並未特別強調非營利組織的角色,故不適用。
本題考點:權力資源理論(Power Resources Theory):以勞工階級透過工會與政黨累積的權力資源,解釋福利國家發展程度差異的理論,代表學者如Walter Korpi;北歐福利國家發展模式:常被引用為權力資源理論的典型例證,強調強大工會與社民黨長期執政為其福利擴張的政治基礎。
第 11 題
福利混合經濟強調福利應該由不同的部門來提供,下列那個部門主要目標為營利?
(A) 國家(B) 市場(C) 家庭(D) 非營利組織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福利混合經濟(welfare pluralism / mixed economy of welfare)主張福利的提供者不限於國家,還包括市場、家庭與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等多元部門,各部門依其本質有不同的運作邏輯與目標。其中「市場」部門是以營利(利潤)為核心運作邏輯的部門,企業提供福利相關商品或服務的目的在於獲取利潤,故本題選 B。
A:國家(政府)部門的目標是實現公共利益與社會福祉,依法定職權提供普及性或選擷性的福利服務,並非以營利為目的,故不選。
C:家庭部門是以親屬間的照顧、互助與情感支持為核心,提供非正式的福利(如家人照顧老幼),目標在於滿足家庭成員需求而非營利,故不選。
D: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以特定使命(如倡議、服務弱勢)為導向,依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分配盈餘,其福利提供的動機是社會使命而非利潤,故不選。
本題考點:福利混合經濟(Welfare Mix / Welfare Pluralism),主張福利由國家、市場、家庭、非營利組織四大部門共同提供;四部門的核心運作邏輯分別是公共利益(國家)、利潤(市場)、親屬互助(家庭)、使命(非營利組織),是比較福利體制與服務提供者角色時的基礎架構。
第 12 題
在公益勸募條例中所謂的勸募團體,不包含下列何者?
(A) 公立學校(B) 行政法人(C) 民營企業(D) 財團法人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該條例所稱之勸募團體,係指依法設立、得從事公益勸募行為之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及公益性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均以具公益性質之組織為限;民營企業係以營利為目的之組織,不具備勸募團體所要求的公益性質,不屬於公益勸募條例規範下的勸募團體,故選C。
A:公立學校屬公部門教育機構,具備公益性質,依法得為勸募團體,非本題答案。
B:行政法人是依特別法設立、執行特定公共任務的公法人組織,具公益性質,依法得為勸募團體,非本題答案。
D:財團法人是以公益目的、捐助財產成立的法人組織,是公益勸募條例規範下最典型的勸募團體類型之一,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公益勸募條例對勸募團體範圍的界定,須以公部門或公益性法人組織為限,排除以營利為目的的民營企業;公益性(public benefit)作為勸募資格的核心判準。
第 13 題
近來有所謂福利市場(welfare market)的概念出現,也涉及到國家角色任務的轉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此一概念是立基於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基礎(B) 強調國家應該直接扮演福利供給者的角色(C) 強調國家應該扮演管制者的角色(D) 福利服務可以將其視為一種產業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要找出福利市場概念下對國家角色描述錯誤的選項。福利市場(welfare market)立基於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的理念,強調政府應從福利服務的直接生產者、供給者角色退位,轉而扮演規則制定與監督者,即「管制者」(regulator)的角色,由民間、營利與非營利部門在市場機制下競爭提供服務;B卻主張「國家應該直接扮演福利供給者的角色」,恰與福利市場化、國家退居管制者的核心精神相反,故本題選B。
A:福利市場的興起確實立基於新公共管理理念,強調效率、競爭、顧客導向、政府職能精簡等主張,此描述正確。
C:在福利市場的架構下,國家的角色從直接供給者轉為規則制定、品質監督與課責的「管制者」,此描述正確,也正是與B相對照之處。
D:福利市場概念把福利服務視為可由多元供給者在市場機制下競爭提供的一種「產業」,服務對象轉化為消費者、服務單位轉化為供給廠商,此描述正確。
本題考點:福利市場(Welfare Market)與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指政府在福利提供上從直接生產者角色退居為規則制定與監督的管制者,透過準市場機制引入競爭以提升服務效率與品質。
第 14 題
政府部門在福利供給與輸送上往往扮演重要的角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國家可以直接介入給付與服務供給(B) 國家可以在福利輸送過程中扮演計畫和督導的重要角色(C) 國家可以直接透過資金挹注、財稅支持以及補貼支持福利供給與輸送(D) 國家往往會以付款能力作為福利供給的判斷標準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政府在福利供給與輸送角色的敘述何者錯誤。D稱「國家往往會以付款能力作為福利供給的判斷標準」,這其實是市場交易與商業保險的分配邏輯,依購買力決定能否取得服務,而非社會福利體系的核心判準;社會福利講求的是以需求而非付款能力作為供給依據,國家介入正是為了矯正市場依付款能力分配所造成的排除與不平等,故D的敘述錯誤,選D。
A:國家可以直接介入給付與服務供給,例如由政府部門直接提供年金給付或公立社會福利機構服務,是國家作為福利供給者角色的常見型態,敘述正確。
B:國家可以在福利輸送過程中扮演計畫與督導的角色,例如訂定福利政策方向、監督民間機構委外服務品質,是國家作為規劃者與監督者角色的常見型態,敘述正確。
C:國家可以直接透過資金挹注、財稅支持與補貼支持福利供給與輸送,例如政府補助民間社福機構或提供稅式支出,是國家作為資助者角色的常見型態,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福利供給與輸送中的國家角色,常區分為給付者、規劃督導者、資助者等角色型態;需求原則與付款能力原則(市場邏輯)的對照,是判斷本題正誤敘述的關鍵。
第 15 題
下列何種治理特徵不是社會投資福利國家的重點?
(A) 強調積極性的福利體系(B) 重視對人力資本的投資(C) 提高福利普及性的承諾(D) 服務的多元供給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社會投資福利國家(Social Investment Welfare State)強調以「投資未來」取代單純的所得移轉,其治理特徵包括:積極性的福利體系(強調就業促進與積極勞動市場政策,而非被動給付)、重視對人力資本的投資(如教育、職業訓練、兒童早期發展,以提升未來生產力)、以及服務供給的多元化。C「提高福利普及性的承諾」則是傳統普及主義(universalism)福利國家的核心訴求,社會投資取向的重點在於投資的效率與未來報酬,而非單純擴大福利涵蓋面的普及性承諾,故C非社會投資福利國家治理特徵的重點,選C。
A:強調積極性的福利體系是社會投資取向的核心特徵之一,主張以促進就業、賦能取代消極的現金給付,屬社會投資的重點特徵。
B:重視對人力資本的投資(如教育訓練、兒童發展方案)是社會投資理論的核心主張,將福利支出視為對未來生產力與經濟成長的投資而非單純消費性支出,屬社會投資的重點特徵。
D:服務的多元供給,即結合公部門、市場、非營利組織等多元行動者共同提供福利服務,是社會投資福利國家治理模式強調治理多元化的重要特徵之一。
本題考點:社會投資福利國家(Social Investment Welfare State),主張以人力資本投資、積極勞動市場政策取代傳統所得移轉的福利國家新典範;普及主義(Universalism),傳統福利國家強調不分身分、普遍涵蓋全體國民的給付原則,與社會投資取向著重投資效益的邏輯有所區別。
第 16 題
下列關於「福利多元主義」(Welfare Pluralism)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全部的福利給付都應該要民營化(B) 全部的福利給付都應該要分散化(C) 福利給付可透過非營利部門來提供(D) 商業部門是福利多元主義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福利多元主義(Welfare Pluralism)何者正確。福利多元主義主張福利的供給不應由政府單一部門獨占,而應由國家、市場、非營利與非正式(如家庭、社區)等多元部門共同分擔;其中非營利部門正是這四大供給部門之一,故「福利給付可透過非營利部門來提供」的敘述正確,選C。
A:全部福利給付都應該要民營化,過度絕對,福利多元主義並非要求全面私有化,而是主張多元參與,公部門仍扮演財源提供與規範監督等重要角色,此為將多元主義誤解為全面民營化的常見混淆。
B:全部福利給付都應該要分散化,同樣使用「全部」的絕對化語詞;福利多元主義的核心精神在於多元部門並存互補,而非要求福利體制整體分散化或去中心化,屬對多元主義的過度延伸誤讀。
D:商業部門是福利多元主義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福利多元主義強調國家、市場、非營利與非正式部門並存互補,並不特別界定何者最重要,此選項誇大商業部門地位,與多元並存精神相悖。
本題考點:福利多元主義(Welfare Pluralism),主張福利供給由國家、市場、非營利、非正式部門共同分擔的理論框架;混合福利經濟(Mixed Economy of Welfare),與福利多元主義常互換使用、強調福利來源多元化的概念。
第 17 題
有關社會福利私有化(privatization)或分散化(decentralization)的論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政府部門負擔政策制定與立法的功能,成為後續提供服務的依據(B) 1970 年代政府改造思潮興起,強調政策執行由原來由下而上轉成強調由上而下(C) 減少政府供給或規範性的角色,改以公設民營或契約委外的方式,交由民間部門替代部分功能(D) 增加人民與基層的參與感,讓服務具備品質與彈性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社會福利私有化或分散化的論述何者錯誤。1970 年代政府改造思潮興起後,政策執行的方向是從原本由中央主導的「由上而下」,轉為強調地方分權、基層參與的「由下而上」,藉此提升在地回應性與服務彈性;B 把方向完全寫反(說成由下而上轉為由上而下),與私有化、分散化強調權力下放、基層參與的本質相悖,故為錯誤敘述,選 B。
A:私有化與分散化的推動,政府部門仍保留政策制定與立法的核心功能,以此作為後續契約委外、公設民營等服務輸送安排的法源與依據,這是私有化架構下政府角色轉型(由「提供者」轉為「監督與制定規則者」)的正確描述。
C:私有化與分散化的具體作法,正是減少政府直接供給或規範性的角色,改以公設民營、契約委外等方式,將部分服務功能交由民間部門(營利或非營利組織)承接執行,敘述正確。
D:私有化與分散化的重要目的之一,即透過權力與資源下放,增加人民與基層的參與感,使服務更貼近在地需求、提升服務品質與彈性,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社會福利私有化(Privatization)與分散化(Decentralization),1970 年代政府改造思潮下政策執行方向由上而下轉為由下而上、政府角色由服務提供者轉為監督規則制定者,是社會政策發展史的常考重點。
第 18 題
關於「稅式給付」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以稅收為財源的給付(B) 現行各種福利津貼均屬之(C) 免繳保險費的一種型式(D) 扣減稅額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稅式給付(tax expenditure)是指政府透過租稅減免、扣除額或扣抵稅額等方式,間接給予納稅義務人經濟利益的一種社會福利提供方式,其本質是政府「犧牲」原本應徵得的稅收、以「扣減稅額」的形式實現給付,而非直接以稅收編列預算發放現金或實物,故正解為D「扣減稅額」。
A:「以稅收為財源的給付」描述的是政府一般公務預算(以稅收支應)編列的直接給付方案,屬於「直接式的政府支出」,與稅式給付透過減免應納稅額間接提供利益的運作方式不同,是容易與稅式給付的資金來源混淆的選項。
B:「現行各種福利津貼均屬之」過度擴大了稅式給付的範圍——多數現行福利津貼(如生活津貼、老人津貼)是由政府預算直接編列發放,屬於直接給付而非透過稅制扣減實現,並非所有津貼都是稅式給付,此敘述失之武斷。
C:「免繳保險費的一種型式」指的是社會保險中保費的減免或補助,屬於社會保險層次的優惠措施,與稅式給付透過所得稅體系扣減稅額的運作機制並不相同,兩者所依託的制度(保險vs.租稅)不同,容易因「減免」字面相似而混淆。
本題考點:稅式給付(tax expenditure),指政府藉由租稅減免、扣除額或扣抵稅額等方式間接提供社會福利,本質是「隱藏在稅制中的支出」;與直接式給付(direct expenditure,以稅收支應的現金或實物給付)相對照,是社會政策財源與給付方式分類的核心考點。
第 19 題
個人儲金制是一種社會給付的型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性質為強制性儲蓄(B) 個人儲金帳戶不會更動(C) 個人帳戶內儲金的使用,可由個人依自主意願提領運用(D) 政府在個人儲金制中多為監督者及管理者的角色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個人儲金制是以個人名義設立儲金帳戶的社會給付設計,性質上為強制性儲蓄(A正確),帳戶通常隨個人終身持有、不因換工作或雇主變動而更動(B正確),政府在制度中多扮演監督與管理帳戶運作的角色,而非直接給付者(D正確)。然而,個人儲金帳戶內的儲金使用,通常仍受制度所定的提領條件限制,例如須符合退休、失能、身故等特定事由,或僅能於指定用途下提領,並非由個人依自主意願自由提領運用;C 敘述與強制儲蓄、限定用途提領的制度設計精神相悖,屬錯誤敘述,故本題選 C。
A:個人儲金制以強制方式要求所得者提撥一定比例儲蓄至個人帳戶,是這類制度與自願性儲蓄最根本的差異,敘述正確。
B:個人儲金帳戶跟隨個人建立、通常具有可攜性與固定性,不會因故更動帳戶本身,敘述正確。
D:在個人儲金制下,儲金屬於個人所有、由個人承擔投資與給付風險,政府的角色多限於制度規範、帳戶管理與監督,而非如社會保險般的統籌給付者,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個人儲金制(Individual Account System),一種以強制儲蓄、個人所有帳戶為基礎、政府居於監督管理角色的社會給付設計,其提領通常受法定用途與條件限制,區別於個人得完全自主支配的一般儲蓄。
第 20 題
關於治理模式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隨著意識形態及社會、經濟和政治環境的變化,治理模式從早期科層模式轉變為市場模式,再從市場模式轉變到網絡模式(B) 科層模式強調透過誘因來交換貨物和服務的多樣性(C) 市場模式是指一套價值與制度,涉及公共服務與服務使用者之間的關係(D) 網絡模式主張由上而下的規則、程序和章程來管理組織的運作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治理模式的演變依循時代脈絡與意識形態轉變,由早期強調層級節制、由上而下規則章程的科層模式,轉變為引入市場競爭、誘因交換機制的市場模式,再演進到強調多元行動者協力、信任與夥伴關係的網絡模式,此為治理典範演進的正確描述,故選A。
B:透過誘因交換貨物和服務多樣性,是市場模式(market model)的特徵——市場模式借重價格、競爭等誘因機制促成資源與服務的交換;科層模式(hierarchy model)則依賴由上而下的規則、程序與科層節制來管理,此選項將市場模式的特徵誤植於科層模式,定義錯置。
C:一套價值與制度、涉及公共服務提供者與服務使用者之間關係的描述,較貼近網絡模式(network model)強調的信任、夥伴協力關係,此選項將網絡模式的特徵誤植於市場模式,定義錯置。
D:由上而下的規則、程序和章程管理組織運作,正是科層模式(hierarchy model)的核心特徵,而非網絡模式;網絡模式強調的是多元主體間的協力、信任與資源交換,此選項將科層模式的特徵誤植於網絡模式,定義錯置。
本題考點:治理模式(governance models)的演進脈絡,依序為科層模式(hierarchy)、市場模式(market)、網絡模式(network);科層模式重規則章程由上而下管理,市場模式重誘因與競爭交換,網絡模式重多元行動者間的信任協力關係。
第 21 題
依據老人福利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要提供給失能之居家老人居家式服務?
(A) 家務服務(B) 電話問安服務(C) 住家環境改善(D) 退休準備服務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老人福利法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失能老人的居家式服務,其項目包括家務服務、身體照顧服務、餐飲及營養服務、緊急救援服務、住家環境改善服務、電話問安服務、關懷訪視服務、送醫及陪同就醫服務、代購物品服務等直接於老人住家所在提供、協助其維持居家生活功能的服務;退休準備服務性質上屬於協助中高齡者規劃退休生活、銜接職涯轉換的服務,與失能老人居家式服務所著重的日常生活照顧支持性質不同,並非老人福利法所定居家式服務項目,故選D。
A:家務服務屬居家式服務項目之一,協助失能老人處理日常家務,確屬居家式服務範疇。
B:電話問安服務屬居家式服務項目之一,透過定期電話聯繫確認老人安全狀況、給予情感支持,確屬居家式服務範疇。
C:住家環境改善屬居家式服務項目之一,協助改善老人居家環境的安全性與無障礙程度,確屬居家式服務範疇。
本題考點:老人福利法所定居家式服務(In-home Services)項目,涵蓋家務、身體照顧、餐飲營養、緊急救援、住家環境改善、電話問安、關懷訪視、送醫陪同就醫、代購物品等協助失能老人維持居家生活的服務內容,需與退休準備服務等其他就業或退休福利措施加以區分。
第 22 題
依據老人福利法的規定,老人連續照護的規劃與推動,是下列那個主管機關的權責?
(A) 勞工主管機關(B) 教育主管機關(C) 衛生主管機關(D) 社政主管機關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老人福利法有關主管機關權責劃分之規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業務性質分工辦理老人福利事項,其中老人保健醫療、長期照顧與連續性照顧服務之規劃、推動及監督,因涉及醫療專業與長期照顧體系的銜接,法定劃歸衛生主管機關辦理。老人連續照護(continuum of care)強調從急性醫療、出院準備、居家照護到長期照顧之間的無縫銜接,性質上屬醫療與長照體系的整合規劃,因此本題選 C。
A:勞工主管機關依老人福利法權責劃分,負責老人就業免於歧視、促進老人就業等就業相關事項,與連續照護之醫療長照規劃無涉,容易因「照護」與「人力照顧者」的聯想而混淆,但實則不同領域。
B:教育主管機關負責老人教育、退休準備教育等學習面向事務,與連續照護之醫療照顧規劃無關。
D:社政主管機關是老人福利行政的整體協調機關,負責保護服務、福利機構設立管理、居家式與社區式服務等一般社會福利事項的規劃推動;但連續性照顧因涉及醫療專業銜接,法律特別劃歸衛生主管機關,是本題最容易誤選的選項,因社政主管機關給人「總管老人福利」的印象,但法律採分工原則,將醫療照護相關的連續照顧劃出獨立於社政之外。
本題考點:老人福利法主管機關分工,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業務性質分別辦理老人福利事項;連續照顧(continuum of care),指整合急性醫療、出院準備、居家與長期照顧的銜接服務體系,屬衛生主管機關權責的規劃推動範疇。
第 23 題
政府及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下列何者是優先考量的因素?
(A) 以兒童及少年最少限制作為優先考量(B) 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C) 以減緩兒童及少年失能為優先考量(D) 以父母期待為優先考量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揭示的基本原則,政府及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這是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體系的核心指導原則,優先於其他任何個別考量,故本題選B。
A:「最少限制」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或處遇環境選擇中常見的原則性概念,容易與兒少事務的核心原則混淆而誤選,但兒少事務所明定的首要考量是「最佳利益」,並非「最少限制」。
C:「減緩失能」是身心障礙者福利、長期照顧或高齡照顧領域中常見的服務目標用語,與兒童及少年事務的核心優先考量原則不同,屬跨領域用語混置的誘答。
D:父母對子女雖有法定的親權與教養責任,但依兒少最佳利益原則,當父母期待與兒童及少年本身的最佳利益發生衝突時,仍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而非逕以父母期待為最優先考量,此選項忽略了兒少權益保障法制對兒童主體性的強調。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原則(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源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並落實於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是政府與團體處理一切兒少相關事務時應優先考量的核心原則,是兒少福利法規中最基礎且高頻的考點。
第 24 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經費的來源?
(A) 團體捐贈(B) 國民年金保險保費(C) 私人捐贈(D) 各級政府年度預算及社會福利基金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關經費來源之規定,兒少福利經費來源包括各級政府按年度編列之預算、社會福利基金,以及各界(含團體與私人)之捐贈款項。B「國民年金保險保費」屬國民年金保險此一社會保險制度的財源,用於老年、身心障礙、遺屬等年金給付,與兒童及少年福利經費體系分屬不同財源,並非兒少福利經費之來源,本題選B。
A:團體捐贈屬社會各界對兒少福利事業之捐助款項,為兒少福利經費來源之一,敘述正確。
C:私人捐贈同屬社會各界對兒少福利事業之捐助款項,為兒少福利經費來源之一,敘述正確。
D:各級政府年度預算及社會福利基金,為兒少福利經費最主要、最基本的來源,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關福利經費來源之規定;社會保險(如國民年金保險)與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經費財源之區辨——保險費屬被保險人與政府共同分擔之保險財源,並非福利事業捐助或預算編列之經費。
第 25 題
有關無障礙生活環境等相關權益的規劃、推動及監督事項,屬於下列那個主管機關的權責?
(A) 中央社福衛生主管機關(B) 金融主管機關(C) 建設、工務及住宅主管機關(D) 科技主管機關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有關各項服務主管機關之劃分,無障礙生活環境及住宅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事項,屬建設、工務及住宅主管機關之權責,故本題選C;此一設計是因無障礙環境涉及建築物設計、公共工程與住宅政策等專業領域,須由主管建築、工程與住宅事務的機關負責。
A:中央社福衛生主管機關負責的是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醫療復健等社會福利與衛生面向的規劃推動,並非建築物與生活環境無障礙化這類工程專業事項,容易因題目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讓人直接聯想到社福主管機關而誤選。
B:金融主管機關掌理的是金融機構、保險、證券等金融監理事務,與無障礙生活環境的建築、工程規劃毫無關聯,明顯不符本題情境。
D:科技主管機關負責的是身心障礙者資訊與通訊科技(如輔助科技、資訊無障礙)等領域的推動,與本題所問「生活環境」的實體空間無障礙化屬不同權責範圍,容易因「無障礙」一詞同時出現於資訊與環境領域而混淆。
本題考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的主管機關分工原則,即依服務性質(社福、醫療、教育、勞工、建築工務、資訊科技等)分由不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是社政法規常考的跨機關權責劃分概念。
第 26 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所核發的民事保護令,不包括下列何者?
(A) 通常保護令(B) 長期保護令(C) 緊急保護令(D) 暫時保護令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民事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三種類型,並無「長期保護令」此一法定名稱,故本題選 B。
A:通常保護令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的保護令類型之一,須經法院審理程序核發,有效期間最長為二年,得聲請延長,屬正確選項,非本題答案。
C:緊急保護令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的保護令類型之一,於被害人有立即危險時,得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向法院聲請,法院並得依聲請以書面或言詞方式在四小時內核發,屬正確選項,非本題答案。
D:暫時保護令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的保護令類型之一,在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法院得依聲請核發暫時保護令以即時保護被害人,屬正確選項,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家庭暴力防治法之民事保護令(Civil Protection Order),依現行法分為通常、暫時、緊急保護令三種,分別對應不同的聲請程序、審理時效與核發要件,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核心考點之一。
第 27 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關於導盲犬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營業場所不得對導盲犬之使用人收取額外費用(B) 營業場所基於衛生問題必要時可拒絕導盲犬進入(C) 營業場所基於成本因素必要時可對導盲犬之行動加以限制(D) 營業場所基於衛生問題必要時可附加導盲犬進入條件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視覺、聽覺或肢體障礙者使用合格之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時,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該等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不得附加其他出入條件,也不得向其收取額外費用,故選項 A「營業場所不得對導盲犬之使用人收取額外費用」正確,本題選 A。
B:法律明定營業場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合格導盲犬使用人進入,衛生問題並非法定的拒絕事由;導盲犬經過專業訓練並領有合格證明,其進出公共場所的權利受到法律明確保障,不因場所主張衛生考量而得拒絕,故 B 錯誤。
C:法律同樣未賦予營業場所以成本因素為由限制導盲犬行動的權利,導盲犬使用人享有與一般人相同的自由出入權利,場所不得另行對導盲犬的行動加以任何限制,故 C 錯誤。
D:法律明定不得對導盲犬使用人附加任何出入條件,衛生問題同樣不構成附加條件的合法理由;B 與 D 皆以衛生問題為由主張限制,但法律對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的保障並未設有此等例外,故 D 亦錯誤。
本題考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對服務犬(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進出公共場所權利之保障規定,明定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不得附加出入條件、不得收取額外費用,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相關法規中常考的權益保障條文。
第 28 題
「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規定,法院依法准許家庭暴力加害人會面交往其未成年子女時,應審酌子女及被害人之安全,並得為一款或數款命令。下列何者錯誤?
(A) 於特定安全場所交付子女(B) 要求加害人準時、安全交還子女,並繳納保證金(C) 禁止就醫就學(D) 負擔監督會面交往費用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法院准許加害人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時,為兼顧子女及被害人安全,得為一款或數款命令,包括於特定安全場所交付子女、要求加害人準時安全交還子女並繳納保證金、命加害人負擔監督會面交往費用等,這些命令都與確保會面交往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及誠信履行有直接關聯;而「禁止就醫就學」與會面交往安全並無關聯,法院也無從以此作為保障子女或被害人安全的附加命令內容,屬於與家暴法會面交往安全規範不符的錯誤敘述,故選 C。
A、B、D:三者同因而不得選——皆為家庭暴力防治法賦予法院於裁定加害人會面交往子女時,得酌情附加、用以確保交付過程與後續互動安全的具體命令類型,僅命令內容各自不同:A 是限定於安全場所進行子女交付;B 是要求準時安全交還並以保證金擔保履行;D 是由加害人負擔監督會面交往所生的費用。題目問「何者錯誤」,這三項既屬合法有據的附加命令,依題意應予排除。
本題考點:家庭暴力防治法有關法院裁定加害人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時得附加之保護性命令,其設計目的均圍繞在確保子女及被害人於會面交往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交付誠信,與子女之就醫就學等無關事項不應混為一談。
第 29 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核發家庭暴力被害人之補助,包括下列何者?①緊急生活扶助費用 ②訴訟及律師費用 ③復健交通補助 ④房屋租金費用 ⑤子女教育及生活費用
(A) ①②③④(B) ①②③⑤(C) ①②④⑤(D) ①③④⑤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核發家庭暴力被害人之補助項目,官方答案為C(①②④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核發被害人下列補助:一、緊急生活扶助費用;二、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身心治療、諮商與輔導費用;三、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四、安置費用、房屋租金費用;五、子女教育、生活費用及兒童托育費用;六、其他必要費用。對照題幹五項,①緊急生活扶助費用對應第一款、②訴訟及律師費用對應第三款、④房屋租金費用對應第四款、⑤子女教育及生活費用對應第五款,均屬法定補助項目,故正確組合為①②④⑤,選C。
A、B、D:三個選項共同的錯誤,是都把③復健交通補助誤列為補助項目——復健交通補助並非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所列六款補助之一,凡把③納入組合的選項即屬誤植。除此之外,A(①②③④)另漏列了⑤子女教育及生活費用;B(①②③⑤)另漏列了④房屋租金費用;D(①③④⑤)另漏列了②訴訟及律師費用,三者除共同誤納③之外,各自還少了一項法定項目,均非正確組合。
本題考點: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被害人補助項目,包括緊急生活扶助費用、醫療與身心治療諮商輔導費用、訴訟及律師費用、安置與房屋租金費用、子女教育與生活及托育費用、其他必要費用共六款;本題常以復健交通補助等似是而非的項目混入選項組合,測驗考生對法定列舉範圍的精確記憶。
第 30 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0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家庭暴力防治課程,總時數最低應達幾小時?
(A) 4 小時(B) 8 小時(C) 10 小時(D) 12 小時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0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家庭暴力防治課程,其時數不得少於4小時,故本題選 A。此規定要求各級學校將家暴防治教育常態化、以明確時數下限入法,確保學生每學年皆能接受一定份量的防治教育,而非流於形式宣導。
B:8小時並非該條所定之時數下限,屬於誘答的整數選項,容易與其他性別平等或人權教育課程動輒要求的時數混淆。
C:10小時同樣非法定時數,屬混淆選項。
D:12小時亦非法定時數,屬混淆選項,考生若將本條與其他教育時數規定混記,容易誤選較大的數字。
本題考點: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0條,規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之最低時數(4小時),屬校園家暴防治教育的法定基本配置;本項時數屬法規明文規定,惟法條內容日後仍可能修正,作答時宜留意最新版本。
第 31 題
社會救助法對於遊民安置與輔導,期待建立結合跨機關共同輔導體系,下列何單位不包含在其中?
(A) 交通單位(B) 法務單位(C) 衛政單位(D) 警政單位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社會救助法有關遊民輔導之規定,主管機關對遊民之輔導與安置,應結合警政、衛政、法務等相關單位建立共同輔導機制,分別因應遊民可能涉及之治安、健康與司法問題;交通單位並非法定列舉需結合之協力機關,與遊民安置輔導業務無直接關聯,故本題「不包含」的答案為A。
B:法務單位是社會救助法所列共同輔導體系應結合的相關單位,故B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C:衛政單位之所以列入,是因遊民常伴隨身心健康問題(如慢性病、精神疾病、藥酒癮),須由衛生單位提供醫療照護與轉介服務,故衛政單位是共同輔導體系的成員之一,非本題答案。
D:警政單位之所以列入,是因遊民安置輔導經常涉及查察、通報與必要之協助執行作業,須由警察協助處理,故警政單位是共同輔導體系的成員之一,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社會救助法遊民輔導機制,規範主管機關應結合警政、衛政、法務等跨機關共同輔導體系協助遊民安置與服務;跨專業協力(Interagency Collaboration),指整合不同專業體系資源以因應案主多面向需求的服務模式。
第 32 題
依據社會工作師法,關於社會工作師公會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直轄市及縣(市)社會工作師達10 人者,得成立該區域之社會工作師公會(B) 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應由三分之一以上之直轄市、縣(市)社會工作師公會完成組織後,始得發起組織(C) 社會工作師非加入社會工作師公會不得執行業務(D) 社會工作師公會,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主管,公會選任職員依人民團體法之規定辦理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33 條,直轄市及縣(市)社會工作師達 15 人以上者,得成立該區域之社會工作師公會,不足 15 人者,得加入鄰近區域之公會,A 將門檻誤植為 10 人,與第 33 條規定不符,故本題選 A。
B: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33 條第 2 項,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應由三分之一以上之直轄市、縣(市)社會工作師公會完成組織後,始得發起組織,敘述正確,故非答案。
C: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31 條,社會工作師非加入社會工作師公會不得執行業務,敘述正確,故非答案。
D:依社會工作師法第 34 條、第 36 條,社會工作師公會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主管,其選任職員應依人民團體法之規定辦理,敘述正確,故非答案。
本題考點:社會工作師法第 31、33、34、36 條,社會工作師公會組織要件、加入義務與治理規範。
第 33 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關於安置及服務之內容,下列何者錯誤?
(A)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查獲及救援被害人後,應於24 小時內將被害人交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B)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若依法緊急安置被害人,應於安置起1 週內,評估有無繼續安置之必要,經評估有安置必要者,應提出報告,聲請法院裁定(C) 兒童或少年遭受性剝削或有遭受性剝削之虞者,如無另犯其他之罪,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D)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被害人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接受8 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並得實施家庭處遇計畫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主管機關對被害人為緊急安置後,須在法定較短期限內完成評估、決定是否有繼續安置之必要,經評估認有安置必要者,方提出報告聲請法院裁定;該法定評估期限是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的短期效,而非以「一週」計算。選項B稱「應於安置起1週內」評估,把原本以小時計的短期效大幅拉長,與法定期限的性質不符,故為錯誤敘述,本題選B。
A:依條例規定,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查獲並救援被害人後,應於24小時內將被害人交由當地主管機關處理,此敘述與法定期限相符,非本題答案。
C:兒童或少年遭受性剝削或有遭受性剝削之虞者,如無另犯其他之罪,考量其為被害人身分而非加害人身分,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此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D:主管機關得令被害人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接受8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並得依需要實施家庭處遇計畫,協助家庭功能修復,此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被害人安置程序,緊急安置後之評估與法院裁定期限為法條明定之較短時效(以小時計,非以週計);親職教育輔導與家庭處遇計畫,是條例對被害人家庭功能重建的配套措施。
第 34 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關於中途學校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中途學校應聘請社會工作、心理、輔導及教育等專業人員,並結合民間資源,提供選替教育及輔導(B) 中途學校之設立與員額編制準則,由法務部定之(C) 安置對象逾國民教育階段者,中途學校不得提供其繼續教育(D) 中途學校學生之畢業證書應由該中途學校獨立頒發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規定,中途學校應聘請社會工作、心理、輔導及教育等專業人員,並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學生選替教育及輔導,以協助遭受性剝削之兒童及少年在安置期間持續接受教育並獲得專業處遇,故A之敘述正確,選A。
B:中途學校之設立與員額編制準則,性質上屬教育安置事務,應由教育主管機關會同相關社政主管機關定之,而非單獨由法務部訂定;法務部主管的是矯正、觀護等刑事司法體系事務,與中途學校提供選替教育之教育屬性不符,B之敘述錯誤。
C:安置對象即使已逾國民教育階段,中途學校仍應依其需求提供適當之教育輔導(如銜接進修、職業訓練等選替教育資源),而非逕行拒絕提供繼續教育,C之敘述與立法保障學生受教權之精神相反,錯誤。
D:為保護中途學校學生(多為性剝削被害人)之身分不被標籤化或曝光,其畢業證書通常以其原學籍所在學校名義發給,而非逕由中途學校名義獨立頒發,以避免因證書載明中途學校而使學生身分受他人識別、遭受二度傷害,D之敘述與保護被害人隱私之精神相反,錯誤。
本題考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途學校制度,即為遭受性剝削之兒少提供隔離安置與選替教育之專責機構,須整合社工、心理、輔導、教育專業人員及民間資源;學生身分保密原則,強調透過畢業證書發給方式等機制避免中途學校學生身分曝光受二度傷害。
第 35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
(A) 求職交通補助(B) 創業貸款補助(C) 法律訴訟補助(D) 緊急生活扶助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扶助項目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創業貸款補助等法定項目,並未列有「求職交通補助」此一項目,故選A為不屬於該條例所定扶助項目者。
B:創業貸款補助是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明定的法定扶助項目之一,協助特殊境遇家庭成員自立更生,屬於該條例所定項目,不應選。
C:法律訴訟補助是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明定的法定扶助項目之一,協助特殊境遇家庭成員因訴訟需求(如離婚、監護權訴訟)獲得法律協助所需費用,屬於該條例所定項目,不應選。
D:緊急生活扶助是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扶助項目之一,提供家庭遭逢變故時的即時生活費用協助,屬於該條例所定項目,不應選。
本題考點: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扶助項目,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創業貸款補助、居住協助等,是社會救助與家庭福利法規中常考的法定項目清單。
第 36 題
關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立法意旨及主管機關業務劃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為防治性侵害犯罪及保護被害人權益,因而制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B) 中央主管機關應研擬性侵害防治政策並推展性侵害防治教育(C) 社政主管機關應主責各級學校性侵害防治教育、性侵害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權益之維護等相關事宜(D)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設性侵害防治中心並提供被害人24 小時緊急救援
答案:(C)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各級學校性侵害防治教育、性侵害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權益之維護等相關事宜,屬教育主管機關之職掌,而非社政主管機關,C敘述將此業務歸為社政主管機關之責,與法定權責劃分不符,為本題應選出的錯誤敘述。
A: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立法目的即為防治性侵害犯罪、保護被害人權益,此為法律開宗明義揭示之立法意旨,敘述正確。
B: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應研擬性侵害防治政策,並督導推展性侵害防治教育之相關工作,此為中央主管機關法定職責,敘述正確。
D: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設性侵害犯罪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驗傷及採證、緊急安置等服務,此為法律明定之地方主管機關職責,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跨機關業務分工,教育主管機關負責學校防治教育與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社政主管機關負責被害人保護扶助等業務,是易混淆各主管機關權責的高頻考點;性侵害犯罪防治中心之24小時緊急救援機制。
第 37 題
精神衛生法中,關於精神衛生體系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各級社政主管機關應規劃、推動與協助病人,接受各級各類教育及建立友善支持學習環境(B) 勞工主管機關應推動職場心理衛生,協助病情穩定之病人接受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並獎勵或補助雇主提供其就業機會(C)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由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理心理衛生宣導、教育訓練及其他心理衛生等事項(D)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社政、勞工及教育主管機關建立社區照顧、支持與復健體系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精神衛生法有關各級各類主管機關權責分工之規定,規劃、推動與協助病人接受各級各類教育及建立友善支持學習環境,屬「教育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並非「社政主管機關」;A敘述將此項職掌歸於社政主管機關,與法定分工不符,故本題選A。
B:正確敘述——依精神衛生法規定,勞工主管機關之權責包括推動職場心理衛生,並協助病情穩定之病人接受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同時獎勵或補助雇主提供其就業機會,敘述與法定分工相符。
C:正確敘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法應由所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理心理衛生宣導、教育訓練及其他心理衛生相關事項,屬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之權責,敘述正確。
D:正確敘述——精神衛生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社政、勞工及教育主管機關等相關機關,共同建立病人所需之社區照顧、支持與復健體系,強調跨體系合作,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精神衛生法各級各類主管機關(衛生、社政、教育、勞工)之權責分工——教育主管機關負責病人教育權益與友善學習環境、勞工主管機關負責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衛生主管機關負責心理衛生宣導與社區心理衛生體系、社政主管機關負責社會福利與權益保障。
第 38 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關身心障礙者申請鑑定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由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專業人員包括醫事、社工、特殊教育及職業輔導評量的專家(B) 鑑定報告,至遲應於完成後7 日送達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衛生主管機關(C) 身心障礙鑑定之項目,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給付者,應以保險支付(D) 身心障礙類別之程度分級、鑑定向度及基準、鑑定方法、工具及作業方式,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答案:(B)
詳解與考點 正解:本題問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關申請鑑定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申請後,應由醫事、社工、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專業團隊進行鑑定與評估,鑑定報告至遲應於完成後十日內送達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衛生主管機關。B敘述將法定期限「十日」誤植為「七日」,其送達對象(衛生主管機關)本身並無錯誤,錯誤僅在於期限天數,故B錯誤,本題選B。
A: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鑑定及需求評估申請後,應由醫事、社工、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專業團隊進行鑑定與評估,敘述正確。
C:身心障礙鑑定之項目若屬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給付範圍,依現行規定應以健保支付,避免重複由身心障礙鑑定預算另行支應,敘述正確。
D:身心障礙類別之程度分級、鑑定向度與基準、鑑定方法工具及作業方式,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授權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定之,敘述正確。
本題考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之鑑定作業期限,鑑定報告至遲應於完成後十日內送達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衛生主管機關;身心障礙鑑定專業團隊組成(醫事、社工、特殊教育、職業輔導評量),為該法第六條的重要規定。
第 39 題
英國學者高夫(Gough)將需求分為基本需求與中介需求,下列何者屬於基本需求?
(A) 自主性(B) 適當營養的食物與水(C) 適當可提供保護的住宅(D) 免於危險的工作環境
答案:(A)
詳解與考點 正解:Doyal與Gough的人類需求理論將需求區分為兩個層次:最上層、放諸四海皆準的基本需求(basic needs)僅有兩項——身體健康(physical health)與自主性(autonomy,指個人自主判斷、選擇並採取行動達成目標的能力);其下則是為滿足基本需求所必須具備的各項中介需求(intermediate needs),例如適當營養的食物與水、可提供保護的住宅、安全的工作環境等具體條件。本題四個選項中,只有自主性屬於最上層的基本需求,故選A。
B:適當營養的食物與水是維持「身體健康」這項基本需求所必須的具體條件,屬於中介需求,而非基本需求本身,是容易因「聽起來很基本」而誤選的選項。
C:適當可提供保護的住宅同樣是為達成身體健康所需的具體物質條件,屬於中介需求的一環,並非基本需求本身。
D:免於危險的工作環境是保障身體健康、避免職業傷害所需的具體條件,同屬中介需求範疇,並非基本需求本身。
本題考點:Doyal與Gough人類需求理論(Doyal and Gough's Theory of Human Need),主張人類的普遍性基本需求僅有身體健康與自主性兩項,其餘食物、住宅、安全工作環境等具體滿足條件皆屬中介需求,是理解需求層次區分的核心理論架構。
第 40 題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長照機構法人所登記之財產總額或該法人及其所設立機構之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多少元以上者,其財務報告應由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主動公開?
(A) 500 萬元(B) 1,000 萬元(C) 2,000 萬元(D) 3,000 萬元
答案:(D)
詳解與考點 正解: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規定,長照機構法人所登記之財產總額,或該法人及其所設立機構之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其財務報告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主動公開。此一金額門檻的立法用意,是在法人財務規模達一定量體時,透過會計師專業查核與資訊公開機制,強化財務透明度與外部課責,故本題選D。
A、B、C: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三者皆非本條例所定的查核簽證門檻,僅以遞增金額作為誘答,用於測驗考生能否精確記憶法條所定的新臺幣三千萬元這一具體數字,本身並無其他概念區辨之處。
本題考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有關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及公開之金額門檻,即法人財產總額或年度收入總額達一定規模時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公開;此類具體金額門檻屬法規明文規定,數字本身即為記憶考點,且相關金額日後仍有修法調整之可能。
其他年度
回到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的年度總覽 ,
或到社會工作師題庫首頁 看其他科目。
題目與標準答案出自考選部「國家考試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開放資料。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5 款,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得自由利用。詳解為 AI 整理的學習輔助,
並非官方標準答案 ;中華民國法規會修訂,引用前請對照現行版本查證。